女孩举报10年前遭老师性侵 家庭支援弥足珍贵

文丨陈墨

近日,广西横县云表镇某乡村小学教师邓某长被曝10年前多次性侵幼女,引发社会关注。

受害女生小赵在家人的鼓励下,站出来揭开了自己的童年伤疤。邓某长对小赵的性侵害从小学一年级一直持续到四年级,直到转学。第一次性侵害发生时,小赵尚不满7岁,邓某长彼时55岁。而大部分的性侵发生在课堂上,同学们在座位上听课,邓某长经常把小赵喊到讲台上去,让她坐在其腿上,就这样一边给同学讲课,一边对小赵实施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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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姐姐的鼓励下,小赵写下了当年被侵害的经历。

目前警方已将嫌疑人邓某长控制,立案侦查。立案告知书显示:“XX被强奸案一案,我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现立案侦查。”

跟大多数儿童性侵案不同,本案很快被立案侦查,原因在于此案有受害女生2017年写下的书信、与嫌疑人的微信往来,以及受害女生家属还提供了受害女生初中时记录了诸多心情笔记的笔记本、小学时候穿过当时没有洗裤裆处有白色印记的裤子作为证据。

若课堂上强奸属实,公共场所强奸处十年以上甚至死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期待警方的调查能将性侵犯绳之以法,还被害女生一个公道。

回看媒体报道中受害女孩的经历,其作为留守儿童遭到性侵的处境令人痛心。在打击恶劣犯罪之外,此类侵害受害者家庭成员的意识和责任亦值得关注和探讨。遇到类似情况,受害者的家庭和家庭成员该怎么做才能帮助受害者?

小赵是单亲留守儿童。小学一年级时,父母离婚,三个姐妹都分开了,小赵判给了妈妈。母亲在外打工,她住在外婆家,和自己的另外两个姊妹没有过多交集。小学一年级到四年级,就读于横县云表镇周璞小学,长达四年的性侵就发生在这个小学。

性侵发生后,女孩最初不懂,不知道老师对她做的事有多么恶劣,就连她的同学们也“以为老师很宠她,都很羡慕她”;小赵并非没有求救过,二年级时,有一次妈妈从广东打工回来,她曾告诉妈妈“下面痛”,但没追问缘由的母亲只给她买了消炎药,第二天就回广东打工去了;直到小赵上了初中,学了生理卫生课后,才知道当年邓某长对自己做的事情是“非常不好的事”,她才写下了那封如今让当年往事浮出水面的信,可她也没有勇气把信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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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赵2017年读初二时写下的那封信,被舅舅意外翻出。

小赵的处境大致描摹了遭性侵的留守儿童的处境:父母外出打工、与祖辈同住,他们几乎没有防护能力,而监管他们的祖辈保护意识和能力都比较弱,他们甚至因为年纪小都意识不到别人在伤害自己。这使得不轨之徒趁机利用地缘关系或职务便利对他们实施强奸、性侵行为。近些年的很多案例已经证明,留守女童正是容易遭受性侵的高危群体。

此案中值得注意的是,当年的事情浮出水面之后,小赵的家人鼓励她站出来说出自己的遭遇,虽然时隔十年也要及时报案,这样的意识和责任是很多遭遇伤害的家庭没有的。3月16日,舅舅在清理家中物品时翻出了小赵写的那封信;21日傍晚,小赵的姐姐从深圳回到老家,全家召开紧急会议;当天深夜,小赵在姐姐和其他家庭成员的陪伴下,来到了云表派出所报案。

可资对比的是,在数量庞大的儿童性侵案背后,不少受害者遭侵害后,或因年幼无知,或因耻于诉说,或因受到威胁,不敢告知他人,正如小赵那封信被舅舅无意中发现之前所做的一样。而许多受害儿童的家长,出于保护孩子名誉、怕破坏家庭邻里关系的考虑,出于报案之后孩子可能要承受周围人异样眼光的考虑,选择私了或者沉默。不报案成为不少家长避免孩子遭受二次伤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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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人的陪伴下,小赵到云表派出所报案。

可是,一方面,这样的考虑和选择真的符合儿童心理、真的行之有效吗?这到底是保护孩子还是继续伤害孩子?小赵在遭受侵害之后,不敢告知他人,只能自我消化,变得自卑、自闭、自我嫌弃,对中年男子充满恐惧,对未来不报希望。另一方面,不及时报案,带来的后果是施暴者逍遥法外,就会有更多的受害者出现。不及时报案,假装看不见或者选择掩盖下压、不了了之,那便是支持施暴者的同谋行为。如小赵的舅舅、姐姐一样,才是帮助受害者。

对此,基层政府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一方面是要督促学校、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机构发挥保护作用,另一方面则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让监护人以及所有家庭成员意识到这方面的责任,学会倾听、学会正确处理类似悲剧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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