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和羅馬都號稱“帝國”,但它們本質完全不同


秦漢和羅馬都號稱“帝國”,但它們本質完全不同


歐亞大陸兩頭這兩個帝國,在表面的相似下,內在的結構和性格卻完全不同。

首先我們來看第一點,皇帝制度

秦漢和羅馬都號稱帝國。從字面上看,帝國就是由皇帝統治的國家。

因此很多中國讀者看到“羅馬帝國”幾個字,也許會產生這樣幾個問題:漢朝皇帝姓劉,羅馬皇帝姓什麼?中國皇帝是父傳子,羅馬皇帝是像漢朝這樣父傳子,還是商朝那樣兄傳弟,還是像後來的英國那樣也可以傳給女 兒?

秦漢帝國是皇帝用武力打下來的獵物和私產。劉邦得天下後,得意揚揚地問他老爹:“某業所就,孰與仲多?”你總瞧不上我,說我不如我二哥,現在你看,我的家產和我二哥比,誰的大?

但是羅馬帝國並不是一個一家一姓的帝國。“羅馬帝國”一詞的完整名稱為“元老院與羅馬人民”。因此羅馬帝國雖然是帝國,但是歷代皇帝沒有一個唯一的姓氏,因為羅馬的皇帝不是開國太祖憑一條哨棒打出來的,而是通過選舉制度選出來的。按照羅馬的律法,任何有能力的人都有可能通過選舉成為羅馬皇帝。皇權是由元老院授予某個個人而不是家族的,一旦這個人死亡,授權也自然中止。從這個角度說,羅馬皇帝之間根本就不存在繼承問題。


秦漢和羅馬都號稱“帝國”,但它們本質完全不同

羅馬元老院


當然,以上我們說的是理論,在實際運行過程中,羅馬帝國越到後期,越演變為一個專制政體,選舉大多數情況下只是個形式。羅馬皇帝大部分都是傳給老皇帝生前選定的接班人,因此,事實上也有父親直接傳給自己的兒子的,但是起碼形式上還都要經過元老院授權,而且羅馬帝國父傳子(傳給親生兒子)的情況出現得很少。因此,羅馬帝國雖然存在了數百年,並沒有一個固定的皇帝家族。

秦漢帝國的皇帝制度,和羅馬帝國的皇帝制度,法律基礎是完全不同的。這是兩個帝國的第一個不同。這個不同,顯然是因為羅馬帝國的文化基因來自希臘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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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的希臘文化(網絡圖)


第二,這兩個帝國政治結構不同。

秦漢帝國征服各地後,都實行郡縣制,地方上整齊劃一,中央的政令可以通達全國各地,如臂使指。

而羅馬帝國則不同。羅馬不是郡縣制,羅馬帝國的大部分地方是自治的,羅馬帝國征服各地之後,基本上因地制宜,讓各地的城市按原來的方式管理,各城市之間一般也沒有形成管轄關係。“二世紀的羅馬帝國乃是自治城市的聯盟和凌駕於這個聯盟之上的一個近乎專制的君主政府二者奇妙的混合 體。”[1]

我們以埃及行省為例。埃及行省雖然是羅馬帝國的一部,但是一直保持著相當的自治性。“托勒密時期的制度幾乎原封不動地保留下來了”,到後來也沒有什麼變化。

所以秦漢政府是一個全能政府、大政府,政府機構自上而下對全國的管理是非常嚴格的。而羅馬帝國對各地的管理是相當鬆散的,主要關心能不能收上稅來。至於各地怎麼管,中央政府並不注意。因此,羅馬帝國很長時間都是小政府,中央政府主要是一個協調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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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造成了第三個區別。秦漢帝國在文化上和思想上也是高度統一的,大秦帝國焚書坑儒,以吏為師,大漢帝國則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總之是要定於一尊,要書同文,車同軌。

而羅馬帝國卻沒有形成統一的意識形態:帝國的東邊一直是以希臘文化和東方文化為主流,西邊才是以羅馬文化為主導;書也不同文,帝國東部即所謂的希臘化世界,通行希臘文,西部則通行拉丁文。甚至羅馬帝國都沒有一種通行於全國的完善的法律,各行省甚至一些城市都擁有自己的法律。例如,羅馬曾與特爾密蘇斯城簽訂條約,保證該城的公民和他們的後代“使用他們自己的法 律”。

第四,秦漢帝國都實行民族融合。當然,這並不是這兩個帝國政府有意識的做法,而是因為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以文化來劃分民族的,如果某個少數民族在文化上漢化了,就逐漸成為漢族,這個和血緣沒什麼關係。所以漢族才不斷擴大,少數民族人數不斷減少。

而羅馬帝國沒有這個傳統。他們非常重視血緣上的區別。所以羅馬人總是以征服者的姿態對待行省居民,各民族之間很少混血融合。

所以,這兩個帝國的性格和結構是很不一樣的,命運也各不相同。


[1]M.羅斯托夫採夫:《羅馬帝國社會經濟史》(上冊),商務印書館,1985,第20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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