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修公路,两边被占用的土地是怎样赔偿的?

平平凡凡80


修路势必会占用土地,在农村修路的话,会占用两种土地,一种是村集体的土地,一种是农户的承包地。我仅以我所在地为例,分别就这种土地的赔偿问题给大家说明,仅供参考。

一、修路占用村集体的土地有没有赔偿?

我这里所说的村集体土地,指是的那些林地或是荒山、荒地等没有被农户承包的土地。像这些土地没有被农户承包,权属也属于村集体,在修路占用时是不赔偿的,村集体会无条件支持。

修路是为了解决老百姓的交通出行问题,也是村集体应该考虑解决的事情,路修好了不仅有利于老百姓出行,还有利于村集体发展,加之农村修路资金大都不宽裕,占用村集体土地再要赔偿的话,是不合适的。

所在,在我们这里修路如果占用村集体土地的话,村集体不仅不会提赔偿的事,反而会大力支持,并积极协商在修路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

二、修路占用农户的承包地有没有赔偿?

修路占用村集体的土地不赔偿好说,那么如果占用农户的承包地有没有赔偿?有赔偿,但是赔偿的方式有多种。

1、土地调换。土地调换也是赔偿占用农户承包地的一种方式,比如占用了农户的一块承包地,可以和农户协商在他处重新给农户调换一块土地,这样不仅解决了修路占用土地的问题,还可以保证农户有地可种,是我们这里解决修路占用农户承包地的一种方式。

2、人民币补偿。如果村集体没有多余的土地给农户调换修路占用的承包地,那么就要给予人民币补偿了。占用的是树,按树的大小、数量给予补偿;占用的是土地,根据地类地型以及地的等级面积给予补偿;占用的是房屋,根据房屋的结构、面积给予补偿,还会重新给农户划分宅基地建房。

具体的补偿标准,是根据我们这里县里下发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为依据,像这样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基本上全国各地每个县里都制定的有。因此需要知道当地的具体标准,得以所在地发布的标准为依据。


农村一山货


现在在农村修公路很好,会得到大多数农村村民的拥护。至于修公路占了个别农户人家的田地,赔偿的问题!在我们多数村民的想法:就是通过县、镇(乡)村三级政府部门协商解决。很好解决的!何况每个自然村在分田地的时候,都留下来一些剩余的土地没有被分完。就让村民各家各户再把这些种上的余地(零散地),再拿出来多分一些给那为修路被占地的农户就行了。至于政府赔偿款,要张榜公布公开!用于自然村庄的公用设施费用。不能被干部个人贪污!我想:对于这种事情公平正义的条件!村民们都会大力支持的!






不是很专业的我


标准如下: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

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

扩展资料:

征地补助费:

1.安置补助费的概念

所谓安置补助费是指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多余劳动力所需费用而支付的补助金额。

2.安置补助费的计算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是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15倍。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安置补助费=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x补偿倍数

特殊情况下,计算所得的补偿和安置费不能维持原有生活和生产水平时,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但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30倍。

3.剩余劳力的安置

主要的安置办法是支持被征地单位从事农业开发、兴办企业或采用货币安置或自谋职业等。

被征用土地的人员安置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到建设用地单位或其他需要用人的单位就业。若由建设单位负责安置,则建设用地单位可免交征地安置补偿费,否则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接收单位。

(2)将安置补助费金额发给需要安置的人员,由他们自己自谋职业。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与自谋职业的农民签订协议。

(3)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安置,安置补偿费由该组织使用与管理。有条件的地方,由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开垦新的土地,重新分给土地被征用的农户,经双方协调签订协议。

(4)大中型建设项目或连片征地的,在有条件的地区,根据统一规划,可以从征用土地中划出一定比例的土地使用权交给被征单位和农民,支持其开发经营、兴办企业,所需征地费用,由被征地单位负担。

(5)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用地,具有公益性,占地数量一般都很大,在征地过程中,除解决补偿安置问题外,还要解决移民安置问题。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的移民安置,应按照就地安置的原则,首先在本乡本县内安置;

在本乡本县内安置不了的,应在工程受益地方安置;在受益地方安置不了的,可按照自愿协调的原则外迁安置。移民自愿投亲靠友的,由迁出地人民政府和移民协商,签订协议,

办理有关手续,迁出地人民政府应当将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交给安置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移民的生产、生活,经安置的移民不得擅自返迁。

(6)通过将国营农场土地调剂给被征地单位。


星闻杂志社


农村修公路两边被占用的土地怎样赔偿?

农村修公路,是乡村振兴战略内容之一,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一个村子,就连一条水泥路也没有,怎么谈得上乡村振兴?怎么谈得上奔小康?怎么谈得上脱贫致富?那岂不是空话一句?

如何彻底改变农村贫困落后的面貌,修通通村路、通组路、通湾路、通户路,就是振兴乡村的首要任务。没有路,村子里人出行不便,村外的人,进不来,有再多的农副产品销售不出去,外面有再多的好的项目,好的人才,没人上门。我们农村人之所以穷,很大程度上就是思想保守,习惯了过苦日子,习惯了老把稳,害怕改革,担心失败,以至于越是老把稳,越是穷面貌难以改变。

穷则思变,只有在改革中求发展,把不利因素变为有利条件。再说,修路是一项民心工程,是一项富民工程,是一项公益事业,我们的村民们,思想要想开一点,占用一点土地,不应该在补偿上纠结钱的问题,做点奉献有何不可。

在我们这里,现在农村公路四通八达,不是农村干部有多大本事,而是是村民主动配合村干部,协作开展修路工作,修路占了他们的土地,他们不仅不要钱,而且还为修路工程队送水送饭。不过,我们在与隔壁毗连的县修通断头路时,占用外县的土地时,为了确保修路工程如期完工,主动作出赔偿,赔偿的标准是:1.水田:26800元每亩。2.旱地:22000元每亩。3.农户菜园:24000元每亩。4.果树:200元每棵。5.自用柴树:50元每棵。6.青苗补偿:1000元每亩。(以上赔偿价格是参照县城开发占用土地价格进行的)

朋友,你提出来的问题,也可能是你们那里修路遇到的赔偿问题,我给你提供两条建议:一是尽量把工作做在修路工程开工前面,主动上门做好农户的工作,我相信许多农民会通情达理,不会纠结赔偿问题的。二是如果的确农民在奉献上难以接受,那也是可以理解,不必抱怨人家思想僵化,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出切实可行的土地赔偿方案,按不同的土地类型,给予不同的价格给予赔偿。做大事,别愁小事,只要钱用在公益事业上,也是值得的。






湖北大老方


我来说说我们这边的赔偿标准,刚好前一阶段我们家门口的一条省道拓宽占用了我家一点地,我们这的补偿标准是39800一亩,占用多少就从这39800里减,占用了我家有一分多点补偿了4000多块钱,看了好多其他朋友的回答补偿标准都不一样,我这边是皖西北和河南省交界,我们这边现在这几年的标准就是39800一亩,每个地方的补偿政策都不一样希望参照当地的补偿标准。


我家宁静小院


有的地方农民自愿谢去土地,古话说亏公不亏一。是说亏大家也不亏他一个人,这总可贵的精神我们全国人民好好学学。富人能做到吗。商人能做得吗。城市人能做得到吗,这就是伟大的农民精神。


用户7901528287922


在我们这里,作为基础设施改善之一的农村村级公路和组级公路的修建,都是没有补偿的,完全是村民自愿。毕竟这是公益事业,国家不出钱,村民自己集资也要干的事,那么国家出钱,大家建设大家享受,就没有补偿了。

当然在修建之前,要召开村组会议,征求大家的意见。村民就修路的事充分发表意见,讲清自己的想法,大部分人同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就可以开工建设了。


憨娃春哥


农村修路是经济发展,是国家富裕的表现,也侧面说明国家对农村的重视,就赔偿而言,每个地方政策不同赔偿款也不同,不过可能比一般占地赔偿要少一点。





愿仔在四川


修路当然是好事,试问修路是修集体路还是修当官路呀!


老实人77976942


这个要根据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政策才能做出准确的赔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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