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劉光平、劉朋、郝陸紅、楊龍興、鄭維剛提起公訴

  日前,青秀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劉光平、劉朋、郝陸紅、楊龍興、鄭維剛提起公訴。經審查,劉光平、劉朋、郝陸紅、楊龍興、鄭維剛加入名為“純資本運作”的傳銷組織。通過出售虛擬傳銷份額的方式開展非法傳銷活動,採取“五級三晉制”的方式管理發展下線,並從下線購買的份額中提取返利。在該傳銷體系中,劉光平、劉朋、郝陸紅是傳銷組織“老總”,領導整個傳銷體系開展非法活動;楊龍興、鄭維剛是下屬傳銷家庭“總管”,負責管理傳銷家庭的日常工作。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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