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路大神,怎麼才能掌握妻子在外與人同居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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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成為你老婆,何必在今日頭條上說,你懷疑你老婆出軌,你有問題嗎?你老婆為什麼出軌,先查一下你的情況,你肯定有問題,?懂不,


孫螺螄13806148863


“掌握自己老婆在外與人同居的證據”,對於這個問題感覺好好笑哦!

一,首先在男人心裡就已經懷疑上了“自己老婆在外與他人同居”,並且打算把自己老婆送給別人做老婆——離婚,只是苦於掌握不到“證據”。

二,既然已經懷疑上了自己老婆“在外與他人同居”了,有證據沒證據都是“老婆與他人同居了”,還要證據做什麼?

三,是不是說,如果沒有證據,就打算繼續過著“懷疑”的日子,如果有證據就打算把老婆送給別人。

實話實說,我真的不明白要掌握自己老婆和別人同居的證據做什麼。

(喂!圖片上的女人,你有沒有和流浪大師同居啊!)



跟進2020


這是損人不利己的敗招,千萬別做!女人是娶來疼愛的,如果她確實與咱沒緣,放條生路,離婚即可。蒐集證據的做法,傷人傷己,大可不必!

村裡有個故事,也許能有啟發:

迎春與小於結婚兩年,始終懷不上孩子。婆婆很不高興,常甩臉色。迎春也很著急!日久苦悶,白天常約姐妹到縣城閒逛。有時小於下班,迎春仍然未歸。她不願意一家人坐一起吃飯,不願意看婆婆與丈夫的臉色。

小於懷疑迎春外面有人。請了兩天病假,躲在村頭的小樹林中,待迎春經過時尾隨盯梢兒。

事兒也湊巧,迎春在街上遇到了自己的外甥開車經過,於是就搭了個便車。

小於記住了車牌號,到縣城裡搜尋。小縣城就一條主幹道,數得過來的幾家商場和飯店。找輛車不是難事兒。

在百貨大樓門口發現了迎春搭載的車輛,怒火攻心的小於頭腦發熱,拿起石頭就砸了起來。看車的大爺直接報警。

“你為什麼砸車?”

“車主勾引我老婆!”

警察把車主與迎春找來。

“小姨夫,我車是你砸的?”外甥不解地問道。

平時很少走動,根本沒記清妻子外甥的長相,更記不住車型車號。

小於雙手抱著頭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後悔不已。

最害羞的是迎春,在自己家人面前丟盡了臉。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故事在小縣城的街頭巷尾很快傳開了。添油加醋,五花八門。

“老婆不生育,丈夫想離婚老婆不離,丈夫一氣之下把車砸了。”

“老婆想離婚,準備找好下家再離,姐姐給介紹了一個,派外甥來接,丈夫發現了很生氣,把車砸了。”

……

迎春的父親知道了,老爺子閱歷豐富,把詳細情況瞭解清楚以後,二話沒說直接到小於家裡把迎春接走了——堅決離婚!跟如此小心眼兒的男人過日子,早晚得出大問題。

迎春與小於婚後這兩年過得憋屈,感覺心累!加上這次小於盯梢兒砸車,迎春傷心失望。她沒有違背父親的意願。離婚了。

迎春再嫁。找了個喪偶無孩的老師。婚後一年,生了一對雙胞胎女兒,迎春苦盡甘來,一家四口歡歡喜喜。

如題主所說,想蒐集妻子出軌的證據——說明你還在乎她,這種情況應以修復感情為主,不可衝動行事。

  1. 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便她真與人同居,也應放她條生路,好聚好散。並且背後主動維護她的名聲,做個謙謙君子。假以時日,你一定會好人好報,找到屬於自己的情感。

  2. 證據不用找,夫妻天天在一起,有問題誰都能感覺到。古話說:色膽包天。紙裡包不住火,證據會主動暴露出來。

  3. 時間長仍沒發現明顯的證據,八成是做丈夫的疑心生暗鬼。此種情況應立即調整心態,坐下來好好與妻子交一交心,一心一意地把日子過好。

  4. 如果妻子承認出軌,但有悔改表現。應該看在夫妻一場的情份上,包容原諒。寧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自己的婚也是婚,自己拆也是拆。請放心,人心都是肉長的,你原諒她一次,她會用一生的情來補償你。


祝天下的夫妻和和美美,遇到什麼情況也不要蒐集證據,太傷感情,太不男人!


止語編故事


給你講個故事吧,有那麼個兩口子嘮嗑,嘮嘮就聊到了搞破鞋上了。男的說知道了可忍不了,女的說我搞破鞋還得讓你給解褲腰帶。男的怎麼可能信呢,這事就過去了很長時間。有一天妻子做飯,和麵包餃子沒等和完呢,喊男的快來幫我解褲腰帶憋不住了。過去住的都是平房出門到後院就方便,男的幫女的解完了褲腰帶,女的就出去上後院了。回來了女的說怎麼樣,事辦完了你給我解的褲腰帶吧。男的忽然明白了,看是看不住的。別沒事找事了,不想過了就離婚吧。


夏日68930433


簡單。買定位追蹤器來捕捉位置,而後報警。按失蹤報警,警察立刻出警,你告訴警察在哪看到電動車。警察就去了,抓個現場,而後讓警察給你一份出警記錄。你用出警記錄去法院起訴,共同財產與子女她什麼也得不到,要淨身出戶。做人有原則,出軌,涉毒,賭博,轉移財產到孃家,這些是原則問題,必須離婚。出軌與嫖娼是不同的,女人出軌身心都出了,男人嫖娼只是玩玩而已。女人出軌了,還堅持這個婚姻,終有一天會害命。


迷數827


你不應該找妻子與人同居的證據,你應該做的是自己好好反省一下妻子為什麼要與人同居,找到原因了,證據自然就出來了。和優秀的丈夫在一起妻子不會出軌,和強盜丈夫在一起妻子不敢出軌,和不能給妻子幸福的丈夫在一起妻子為什麼不能出走,尋找自己的快樂?


玉玉兔


妻子不愛你了,拿著證據有何用?愛是用心換的,不是用證據證的。如果心換不回來,那就放手,給雙雙重新選擇的自由。


楓葉12859


妻子在外有人的證據,不是憑空想象!仔細觀察妻子的行為方式,不可能點水不漏。想取證智取抓時機,日常表現,對丈夫夫妻生活沒興趣,不熱情,冷淡反感。愛打扮趕時髦。交流不通暢,時不時藉故外出無事或少帶的日活用品作託辭。手機不離手,時不時不接電話關掉。偷看手機或避著人獨自遊覽手機,見人立馬關掉等。每個男人遇到這些情況就要留意觀察,取證妻子有無外遇出軌,取證在手是早晚的事。沒有強盜過九十,沒有妻子出軌不顯山露水?不過早試探逼問,必須人證物證具在,結果可能家庭破裂,夫妻分手。女人心女人計是不全面會露相的,要取證不如用心善待和愛去關愛自己的妻子!讓她心悅誠服的跟著你過日子,有些事點到不撕破,比抓正著的效果的後果是不一的。…


安撈


你問題挺大膽的,感覺是你家庭隱私問題。那麼挺同情你的。當你感覺到老婆出軌的時候,心情是不是很沮喪,很難過呢?說實話婚內和他人同居的已經違反婚姻法了,嚴重的應該屬於重婚罪的。如果證據確鑿,你再主張追究刑事責任,那這個事情就很嚴肅的問題。



那麼在回答你這個問題之前,你想過和老婆離婚嗎?想過怎麼面對出軌的老婆呢?暴打一頓,然後毅然決然的分手還是原諒她繼續過呢?

首先你對這段婚姻有個定位,如果不想過了,那麼可以找個律師或者私人偵探來查找證據,不行就自己辛苦點多注意行蹤,甚至在家在車上安裝攝像頭!等等。如果是不想鬧大了,只要收心還想著和她過。那麼就不要多此一舉吧!還是旁敲側擊的提醒她。或者開門見山的談這個事情。多從孩子和老人的角度,多從你們曾經甜蜜的過往,美好的記憶來喚起她的責任!強扭的瓜不甜,緣分盡了就放手!



如果你該爭取的都爭取了,她沒有回心轉意,那麼就留好證據,就是離婚也要爭取獲得更多的家庭財產和孩子的撫養權。畢竟她出軌在先,法律會支持受害者的。


這個時候不要衝動,不要貿然出擊,要不弄不好,撕破了臉皮,就不好收場了。嚴重的可能會生出禍端呢!


爆笑大蒜派


婚姻不是一張彩票,即使輸了也不能一撕了事。

站在這個角度,即使面對婚內出軌這種讓人難以容忍的事情,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盲目去找對方的缺點過錯。

是的,婚姻是神聖的,不容任何人來褻瀆,伴侶之間是需要相互尊重和忠誠的,每個人都無法容忍對方的背叛。

但是,在誘惑無處不在的時代,在人性的弱點和慾望的驅使下,沒人敢保證誰的婚姻不出問題。包括這種觸及原則性的婚姻背叛問題,一直是困擾很多家庭和夫妻的痛點所在。

現在,婚姻家庭出現小三上位的特別多。把原配逼成精神病,也比比皆是。由此,因發的家庭悲劇不勝枚舉。有人提出,要女人反省,自己在經營家庭與婚姻的同時,到底缺失了什麼。本人覺得,作為一個女人,與你風風雨雨,同甘共苦了半輩子的女人,既沒有虐待老人,又沒有犯選擇性的錯誤。請問,她有什麼缺失?如果一定要說缺失的話,那我想,可能是那個有外遇的人良心缺失了!除此之外,還有什麼,更好的解釋?

做女人最可貴的,是“莫欺少年窮”。如果不嫌棄男人年輕時候的窮苦,願陪他走過人生最艱苦的歲月,這樣的女人就是賢妻良母。

而做男人最可貴的,是“莫嫌老來醜”。到年紀大時,男人已經出人頭地而輝煌正時,而女人卻耗盡青春,這時候嫌人老醜,實在是狼心狗肺。如果不是嫌棄自己老婆又老又醜,他怎麼不去包養一個七老八十的老婆兒做小三呢?這其中的原因道理不言而喻了吧?

男人女人都承認的事實真理:

出軌容易迴歸難,享受了不該享受的,就要承擔應該承擔的後果。

得寸進尺的人,讓不得。變本加厲的人,慣不得。

拿著燒紅的烙鐵試一試,烙在別人身上疼烙在自己身上也疼。

不要站著說話不腰疼,那是某些事情沒有放到你自己身上。

婚內出軌千條理由萬條理由,其實就只有一個理由。

那就是極度自私,只為自己考慮,不顧及對方的感受,只想各方面好處都佔盡。

所以,婚內出軌的人應該就只是以下三個方面的想法:

一是讓自己有退路。既然是出軌,當然是偷偷摸摸,不想讓愛人知道,這其實就是讓自己如果婚外情沒有發展好,對方不接受你,那就回歸家庭,讓自己有退路,讓愛人成為垃圾的回收站,成為拼盤俠;

二是害怕失去目前的財富。目前的家庭擁有一定的財富,或者自己擁有一定的財富,但你對愛人不滿意,可又不想失去目前的財富,所以悄悄地出軌;

三是害怕出軌的對象還不如自己的愛人,怕自己後悔。

所以,說什麼為了孩子,為了家庭,那都是自己騙自己的鬼話,尤其是那些出軌後被發現、被戳穿的時候,以孩子為由不肯離婚的人更可惡,更自私,這樣的人,無論男女,那都是渣,都不值得原諒。

所以,如果真不喜歡自己的愛人了,真認為這樣的婚姻過不下去了,真認為外面的世界更美好,那就請你在重新追求幸福之前先離婚。

別害了你的愛人、孩子、父母,畢竟,一日夫妻百日恩,給對方留一點尊嚴,也給自己留點尊嚴,不要那麼極度自私。

案例:胡先生和王女士是夫妻1982年結婚,生活二十多年了生育三個孩子,而且三個孩子都長大成人並都已成家立業。2006年7月胡先生與小三李某(23歲)出軌同居生育一個私生女,胡先生的妻子王女士與2009年3月一個人離家出走,2009年十月份胡先生違反法律法規虛假訴訟 並提供不實虛假的證言證詞和虛假證明 申請法院宣佈妻子王女士為失蹤人員。2010年12月份胡先生又和小三生育一個私生子, 2013年7月份申請法院判決和失蹤的妻子王女士離婚,2016年11月胡先生和小三李某結婚。知不知道這個情況該怎麼查處和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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