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學校校長能領安全獎,而老師卻沒有,這樣合理嗎?

春之雨2613


當然不合理。不過你們學校真的不錯,不合理的事還敢提出了,你不怕被施工隊砌到學校操場裡?

建議你先保證個人人身安全,這就是你的安全獎,獎勵你平平安安。其他的都是身外之物。

學校裡不公的事太多了。評職稱時的不公,你有辦法嗎?

差學生都是校長的關係來的,你有辦法嗎?領導不受上班時間約束,你有辦法嗎?教學水平差的當領導來指導教學水平高的,你有辦法嗎?學校已經淪為腐敗的重災區。

老老實實教課吧!換一個校長依然如此。


地理老師楊大樹


如果不合理,就改為教師也領安全責任獎。同時,就得修改安全責任制,安全責任由全體教師承擔。獎罰必分明。

一年不發生責任事故,校長如得安全責任獎,全部平均分給每個教師。

同樣,學校出了安全事故,校長被追責,全體教師也被追責。如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校長被判坐牢,全體教師也坐牢。

這樣就公平合理了!

傻瓜提傻瓜問題,“傻瓜"的回答😊


就事論事實事求是


既合理又不合理。學校安全,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必須負全責,出了任何安全事故,校長必須承擔全部法律責任,該坐牢就得由校長去坐牢,需要做出行政處罰,校長必須承擔對應處罰;如果是降級降薪、必須是降校長的,其他人是不會受任何影響的。有的校長因履行安全責任不到位,導致終身遺憾的不在少數。如此看來,安全獎發給校長也是合理的。

學校安全工作不是校長一個人就能獨立完成的安全工作是一所學校、一個單位全體員工的共同責任,沒有安全意識的員工,不是合格員工;沒有安全責任感的老師,絕對不是好老師、或者說不是合格老師。安全工作一盤棋,誰也不是局外人。安全責任大於天,人人身上有重擔,齊心合力才能幹,不然就會出故障。

責任和利益界定明確,獎罰分明就不會有合理與不合理的問題,只會有多與少的問題。各校各單位的安全責任制建立起來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又界定清晰記錄細緻,結算時就會親兄弟明算賬!


木土先生雜說


我覺得這種安全獎是否是一個集體獎項。如果是集體獎項,那由校長或者是分管安全的校領導去領獎那是很正常的事。如果是個人獎,那要看這個個人獎項的評比標準是什麼,是在某項重大的事故當中有突出表現的,還是在某個安全項目、課題當中有比較重要的理論或發現,還有是否在本年度或本學期對學校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等等。按照標準看是誰符合就可以了。如果是校長符合,沒有什麼不可以。如果是分管安全的副校長或者是工作人員符合也可以。


A益航


在我們這裡還沒有聽說有安全獎這一獎項,但各地的情況不同,可能有些地方有設立安全獎。

如果安全獎是市,縣等上級部門設立的,而且規定只獎勵安全第一責任人,校長獲得安全獎是合情合理,無可厚非的。因為校長是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擔負著學校消防防火,食品衛生,安全生產等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如果學校發生了安全事故,首先追究的是校長的責任,輕則處分,免職,重則追究法律責任。

如果安全獎是學校自己設立的,(當然要經上級部門的同意才能設立)這安全獎就不只獎勵校長一人了。因為學校有各級安全責任人,如分管副校長,各科室,各組,甚至每個教職員工,每個人都在安全工作方面有著不同的責任,做出不同的貢獻,應當按照責任的大小,貢獻的大小,工作的成效等論功行賞。


潮州悠優


領導領獎是必然,他是領導,他把自己看成是公務員了,不是老師,教育的不公平很多是內部的領導折騰完成的,很多領導都是安然的磚家,這才是老師認為最不公平的地方


我來說說看看


不合理的多了!誰敢說!小心捱整!


小荷風采


我認為,不合理!總算學校被上級評為“平安校園”而下發了點獎金,校長也不能獨吞,因為校園平安和諧,也是班主任和全體老師和學生付出的努力呀!


到處是美景


這樣就不合理了,工作還是老師們在前面幹出來的,大家應該合理分享。


手機用戶60094607158


巧立名目罷了,安全保障難道不是一校之長的基本職責嗎?類似的笑話很多,見怪不怪好了!既然是分錢普惠一下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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