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網3月26日訊(記者 顏秉顯)3月24日,菏澤市東明縣大屯鎮南孟村一男子謊報警情被行政拘留3日。
3月23日下午5時許,東明縣大屯派出所接110指揮中心指令稱,南孟村一男子撥打110報警稱自己打死一個人,要去自首。接警後,所長張國棟第一時間帶隊趕赴現場,指揮中心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機制。張國棟等人到達現場後,並未發現報警人與案發現場,經電話多次與報警人聯繫,報警電話始終無法接通。後經調查發現,系該村村民李某酒後因瑣事與其姑父發生糾紛,為洩私憤,撥打110謊報警情。
目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第一項之規定,東明縣公安局已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李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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