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认定共同犯罪,还能否认定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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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那么,已经认定共同犯罪,还能否认定教唆犯?

网友咨询:甲与乙是同事关系,平日素有不睦。丙是甲的下属,为讨好甲一日提议想教训教训乙,找人打乙一顿,甲同意命丙去办这件事。丙找来丁去打乙(丙没亲自出面),打斗之中乙正当防卫进行回击,丁一怒之下拔枪打死了乙,然后逃走。如何认定共同犯罪?

已经认定共同犯罪,还能否认定教唆犯?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胡瑾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得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教唆行为,是指能够引起他人实行犯罪的意图的行为。教唆行为不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的实行行为,因此,只有把教唆行为和实行行为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解决教唆犯的定罪问题。
教唆行为的形式是各式各样的,例如劝说、请求、挑拨、刺激、利诱、威胁等。教唆既可以用口头表达,也可以用书面表达,还可以用打手势、使眼神等人体动作表达。
发生在你们公司的这个案例,属于共同犯罪。其中甲、乙、丙是共犯,且乙是教唆犯。

胡瑾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教唆犯是共同犯罪中犯罪分子的一种类型,所以已经认定共同犯罪的,还可以认定犯罪分子是否属于教唆犯。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除主犯、从犯、胁从犯之外,还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犯。

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要注意准确对“人”的理解,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具体而言,既包括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也包括两个以上的单位所构成的共同犯罪,还包括单位与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后两种情况可称之为单位共同犯罪,对其处理既要根据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也要考虑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胡瑾律师系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该所是安徽省最大的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胡瑾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二十三年,在刑事辩护、公司法律、合同法律等领域有突出的成就。胡瑾律师荣获2016“中国刑辩大律师师”光荣称号!

已经认定共同犯罪,还能否认定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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