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關於“破除束縛人才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的要求,為有效破解縣級層面受經濟、地緣因素制約招引人才難的瓶頸,探索人才引進新途徑,決定從縣外機關事業單位中擇優選調100名有經驗、有能力、有潛力的“成手人才”,充實建強我縣人才隊伍,為新時代富裕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高質量發展提供人力支撐。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
選調100人,其中行政單位30人、事業單位70人(含教師35人)。
二、選調條件
1、縣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教師類選調人員需教齡滿3年以上,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和國家規定的合格學歷;
2、教師類選調人員年齡在40週歲以下(1980年3月21日及以後出生),其他選調人員年齡在45週歲以下(1975年3月21及以後出生);
3、符合以下五項條件之一:①配偶長期在我縣工作生活;②父母在我縣居住且需要照顧;③子女在我縣學習生活;④本人具有我縣戶籍;⑤縣委縣政府直屬機關事業單位推薦。
4、以下3類人員不得報名:①受過刑事處罰、正在接受立案偵查或審查、組織處理影響期未滿的;②服務期或試用期未滿的;③法律及法規規定的因其他特殊情況不適宜參加選調的人員。
三、選調程序
1、組織報名
報名時間為3月30日至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受疫情影響,不進行現場報名,所需報名材料均以掃描件或照片形式發送至電子郵箱,報名所需材料原件將在後期擇優比選環節收集。
2、資格審查
由縣委組織部、紀委監委、編辦、教育、人社、財政等部門相關人員組成資格審查工作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3、擇優比選
教師類選調人員,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採取試講形式對報名人員進行評比;其他選調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統一進行擇優比選,具體方式根據報名人數決定。按照選調需求,以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員,擇優比選具體時間根據疫情情況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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