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鄧肯和詹姆斯同一年參加選秀,你會選誰?

MAN高蒼健


這個問題我會從兩個方面回答

首先我們讓我們穿越回兩個人的選秀時期,看看他們在未登陸nba之前,具體都屬於一個什麼樣的情況

詹姆斯:球風勁爆,享譽全美的超級高中生,被看做擁有喬丹+魔術師天賦的天選之子,複合美國夢審美價值觀的成長經歷,前途可期,未來光明,但未曾在ncaa(或更高一級的聯賽)中證明實力,各項技術尚不成熟,天賦肉眼可見,但是,能否兌換天賦,也許會是一個問題。

鄧肯:大齡新秀,球風紮實穩重,不愛笑,也不愛鬧,我有點擔心他的領導能力,但他是ncaa的終極贏家,他能夠每晚都貢獻高級的防守,像魔鬼一樣送出火鍋,他還能在進攻端安靜但銳利地得分,他的技術紮實成熟,投射背身策應似乎都難不倒他,他能夠適應nba嗎?我想這不是個問題。

如果我是一支志在贏球,並且渴望冠軍的球隊的總經理,我會優先選擇蒂姆,他會是一個很好的建隊基石,他的各項技術已經趨於成熟,所以我無需費心去培養等待他的成長,我只需要為他配上幾個好隊友,就可以衝擊總冠軍,而他的贏家屬性也讓我相信他可以擔當好領袖一職,每晚帶領球隊獲勝,甚至於,他的技術風格可以保證他的巔峰期會很漫長,選了蒂姆,我想我能統治一個時代。

如果我是克村,或者大蘋果城,亦或是天使城(總之大城市,又要賣票又要戰績)的球隊經理,那麼我想我會選擇勒布朗,他的打發太具有觀賞性了,極致暴力的扣籃,藝術家一般的傳球,他的大局觀,他的籃球智商都是那麼的優秀,最誘人的,是他滿溢而出的天賦,彈跳,速度,力量,透露出來的是無比的可塑性,他可以成為一個塞滿全場的全能戰士,也可以是窒息壓迫的防守大閘,也可以是衝擊無雙的進攻箭頭,至於投射,他那麼有天賦還怕練不出來?誰說沖沖衝是當不了得分王的?這具天選的肉體,實在是太tm誘人了,有了勒布朗,無論是商業,還是球隊未來,都盡在掌握!只不過,我該往哪個方向培養他呢,真是個甜蜜的煩惱啊。


小奕的豬


詹姆斯有機會成為歷史第一小前鋒,鄧肯有機會成為歷史第一大前鋒,可以說這個是最難也是最輕鬆的感覺,因為你選哪個結局都是對的,如果給我選,我會閉著眼睛選,如果實在要自己確定一個,從歷史背景來看,我會選擇鄧肯。

如果作為一個球隊經理,一個是在大學聯賽所向披靡的鄧肯和一個在高中聯賽呼風喚雨的詹姆斯,我毫無疑問會選擇在更大強度的比賽裡證明過自己的球員。而且籃球自古以來都被認為是巨人的遊戲,更為高大的鄧肯,更高一級的聯賽,無疑能壓還是高中生的詹姆斯一頭。

兩人在進入NBA之前最後一賽季的表現可以說是不相上下,區別只是一個在大學一個在高中。

鄧肯場均得分達20.8分,場均籃板達14.7個並贏得NCAA的約翰壺特大獎。成為了維克森林大學的最佳運動員。鄧肯是NCAA的歷史上第十個在大學期間同時獲得超過2000分和1500個籃板的籃球運動員,也成為第一個同時達到1500分、1000個籃板、400個蓋帽和200個助攻的籃球運動員。

詹姆斯場均可以得到31.6分9.6個籃板4.6次助攻3.4個搶斷,帶領球隊第三次贏得州冠軍。聖瑪利亞高中的排名一躍成為了全美第一名,詹姆斯第三次入選全美第一陣容,當選奈史密斯高中籃壇MVP並繼續蟬聯州錦標賽最有價值球員和州籃球先生的獎項。

最後我想選擇鄧肯還有一個原因,鄧肯的籃球和庫裡的籃球有異曲同工之處,貌似在他們身邊,隊友都如有神助,BUFF附體。


畫籃球的人


當然是選鄧肯。鄧肯和詹姆斯好比是三國時期的諸葛亮和司馬懿,同樣擁有蓋世的才華,但擇主之後,一個殫精竭慮、死而後已,另一個卻處心積慮、隨時準備噬主。

1.論能力,鄧肯和詹姆斯均為NBA史上頂尖的巨星。鄧肯在大前的位置,詹姆斯在小前的位置,無論得到哪一個人,都將是球隊的絕對核心,並且很容易以之為核心打造陣容,衝擊總冠軍。討論誰強誰弱,基本沒有意義。

2.拋開能力,選擇哪一個作為建隊的基石,就這有很大的區別。鄧肯19年的馬刺生涯當中,唯一一次內心動搖,有出軌的衝動,就是在2000年,也就是他的第一份合同到期,成為自由球員的時候。魔術說服鄧肯的好友格蘭特·希爾,說服鄧肯的經紀人朗·巴比,甚至說服高爾夫巨星泰格·伍茲來做鄧肯的思想工作。但最後,鄧肯還是選擇了留下,拋棄了兄弟籃球,拋棄了大市場的誘惑,拋棄了更高的商業價值,拋棄了更多的美刀。一生只忠於一隊,是一種美德,也是一份傳奇。

3.反觀詹姆斯。騎士在選擇他之後,就將他奉為小皇帝,予取予奪。但在連續奪冠失敗的情況之下,詹姆斯以兄弟籃球之名,毫不猶豫的跳到熱火去實現自己的總冠軍夢想。這本來無可厚非,但詹姆斯在實現總冠軍夢想之後,又拋棄了自己的兄弟們,說要實現另一個夢想,給家鄉克利夫蘭帶去一座總冠軍獎盃。於是,騎士隊砸重金,買球員,換教練,交奢侈稅,終於湊齊了陣容,讓詹姆斯兌現了承諾。至此,詹姆斯該擇一城終老了吧?不!詹姆斯現在的策略是一年一簽,待價而沽,絲毫沒有永駐家鄉克利夫蘭的意思。從頭到尾,詹姆斯以各種偉大的名義,只是為了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4.鄧肯太愚鈍,詹姆斯太精明。

同樣是進入聯盟便達到巔峰的球員,鄧肯呆呆的,不爭不奪,贏球了面無表情,輸球了也面無表情。或許,他打球的目標就是掙工資,幫助球隊奪得總冠軍,僅此而已。至於那些MVP什麼的榮耀,對他而言都是順手為之。

但詹姆斯可不。從進入聯盟的那一天起,詹姆斯的目標便是成為那高高在上的神。他渴望超越喬丹,成為宇宙間最偉大的球星。所以,他渴望集全聯盟的榮耀於一身,也渴望全聯盟的球迷都來關注他,最好,是隻關注他一人。心比天高的性格註定詹姆斯無人可以駕馭,只有他駕馭別人,駕馭球隊,駕馭教練,駕馭管理層。

所以,如果我是一名教練或者是球隊的老闆,選擇得到鄧肯是上輩子修來的福氣,不費心且財源滾滾。選擇得到詹姆斯,則是喜憂參半,成也是他,敗也是他,但想要有個大圓滿的結局,太難太難。


籃球世家


我會選擇鄧肯。

一般來說,這種問題有兩個回答角度,一是不開上帝視角地,模仿真實選秀,根據球員的基礎素質和參加NBA前的情況選擇,另一種是,從他們在NBA中的表現來選。但是對於我來說的話,這兩種情況,我都會選擇鄧肯。

一來說,NBA選秀基本原則,有優秀的大個子優先選擇優秀的大個子。因為大個子球員起碼身高擺在那裡,就不會說以後完全沒用,一個外線球員再優秀,押寶在他身上,讀博的成分都是不小的。

而且鄧肯不是一般的優秀,當年的鄧肯是97年奈史密斯全美最佳大學生球員,在大學裡面打的風生水起,在NCAA之時已經另眾多NBA球隊側目的球員了。

詹姆斯呢,雖然也是非常優秀的新秀,在當年以高中生身份獲得了狀元,但是我們需要知道的是,其實在高中打出詹姆斯那樣場均30+10+10的數據,並沒有想象的那麼困難,至少科比也做到過,卻也就只有第13順位。詹姆斯拿下狀元是多方造勢的結果。而且2003年並沒有十分優秀的內線球員,因此詹姆斯拿下了狀元。

二來而且以鄧肯的能力,可以完美兼容幾乎所有類型的球員,無論是有球還是無球。

2003年大殺四方單核奪冠,最近20年的NBA也就只有諾維斯基的2011年能夠相比。

此外讓出球權,退居輔助球員的身份,依舊能為其他進攻球員提供幫助。吉諾比利,帕克,萊昂納德雖然都是好手,但是天賦也不能說有多高吧,在鄧肯的球隊裡,都能打出巨星級別的好球,這都是鄧肯兼容能力的證明。

可以說有鄧肯的球隊,無論是下限還是上限,都很高。

相反詹姆斯,雖然能力毋庸置疑,但是這種大包大攬的打法,雖然能迅速使一支弱隊變強隊,這點上喬丹恐怕也不如詹姆斯,上限也被限制住了。

雖然有韋德波什勒夫歐文這樣的隊友,以及一干不弱的替補球員,也依舊只能拿下三次冠軍,而且三次總冠軍裡面,而且其中兩次都贏得十分驚險,就是球隊上限不高的證明。

即使給詹姆斯配上強力隊友,也並不一定會比獨立帶隊有明顯的增強。這點不如鄧肯。如果有鄧肯,給他配上什麼樣的隊友,都能打出不錯的成績。

而且從這兩個人後來的表現來看,鄧肯無論是常規賽戰績還是爭冠成績,都好過詹姆斯。這點上,我也覺得應該優先選鄧肯。

綜上,如果我有選擇權,在鄧肯和詹姆斯之間進行選擇的話,那麼我會選鄧肯。


Xinxin的體育世界


您好,我想如果現在選擇的話,大部分人都會像我一樣會選擇詹姆斯,因為詹姆斯用他的實際表現證明了自己的地位,當然鄧肯也不錯。不過如果是在上世紀的話,受到當時大環境的影響,更喜歡內線,也許會讓自己做出選擇鄧肯的決定也說不定。我們先來對比一下兩人。

兩人可謂是出道即巔峰,他們生涯取得了很多成就,像總冠軍,MVP,總決賽MVP之類的榮譽他們都有,而且發揮上來說他們都是非常穩定。

在天賦上,選秀時鄧肯身高211公分,體重117.9公斤,當時的鄧肯確實很好用,得分能力除了三分球之外,可以說非常多,特別是45度打板很準。詹姆斯選秀時身高203公分,體重108.9公斤,同時還有著極快的奔跑速度,而且詹姆斯視野寬闊不亞於頂尖的控衛,能夠很好的串聯球隊的進攻,送出妙傳。

不過,據說原本鄧肯96年要參加選秀的,但因為當年人才濟濟他沒有絕對把握成為狀元而放棄,真實性就不去考究了;而詹姆斯在高中時代就已經很出名了,他的高中比賽全美直播過,因此從選秀前景來說詹姆斯略佔優勢,會為自己贏得不錯的票房。

但是理性分析,八九十年代NBA流行內線,當時的大環境也更喜歡內線球員,就比如火箭選了奧拉朱旺而不是喬丹一樣,因此如果我在上世紀90年代選,有可能會受當時潮流的影響而選擇鄧肯。


樂談體育那點事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這個問題是一個"假如",拿現實情況來說,鄧肯是已經退役了的偉大球員,詹姆斯是正處在巔峰狀態的球員,兩個人在NBA都是極其偉大的,無論退役與否,詹姆斯和鄧肯在NBA的歷史地位都不會低。

對於鄧肯而言,在1997年以狀元的身份被馬刺隊選中後,就開啟了他的NBA職業生涯之旅,而且直到鄧肯退役,他都沒有換過一支球隊,而是一直為馬刺效力,整個職業生涯19年,全部奉獻給了聖安東尼奧馬刺隊,而且更偉大的是,在鄧肯19年的馬刺生涯之旅中,他一共為馬刺隊拿到過5座NBA總冠軍,這可以說是他最令人敬佩的地方。

在詹姆斯這邊,作為2003年的NBA狀元秀,出道即巔峰,但是世事難料,在騎士的前半段,詹姆斯並沒有能給騎士奪得總冠軍,之後輾轉到熱火,聯手韋德、波什,組成熱火三巨頭,拿到了2座NBA總冠軍,之後,在2014年,詹姆斯又回到了騎士,而在16年,詹姆斯也為自己的家鄉克利夫蘭奪得了第一座NBA總冠軍,到目前為止,整個職業生涯一共拿了3座總冠軍。

以上說的都是事實情況,如果詹姆斯和鄧肯同一年參加選秀,當然,狀元只有一個,就我個人而言,我會優先選擇順位高的球員,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如果從長遠發展和對球隊以及球隊所在城市整體的發展來看,我覺得應該選擇詹姆斯,而從忠誠、踏實來看,我會選擇石佛鄧肯。


羅掌櫃體育


個人更傾向於選擇鄧肯。

鄧肯職業生涯拿了5個冠軍,這其中2003年的冠軍,可以算得上是單核奪冠,99年的冠軍,最有力的幫手是34歲的上將。2014年馬刺奪冠時,並沒有一個強有力的點。倫納德23歲,場均還沒20分,吉諾比利36歲,鄧肯37歲,帕克32歲,也算巔峰已過。這樣青黃不接的陣容,居然總決賽狂掃熱火70分。

從這可以看出,鄧肯奪冠不需要太強的隊友。在上將退役,裡查德·傑弗森入隊之前,鄧肯沒有一個樂透順位的隊友。自2003年聯盟引入奢侈稅制度以來,馬刺只交了三次奢侈稅。

並且,鄧肯在職業生涯裡,不斷地根據隊友、戰術風潮等調整自己。

剛進NBA時,鄧肯有小前鋒般地面框技能。隨著羅賓遜年老,交出籃下一畝三分地,鄧肯又成了三秒區的霸王。2005年後,聯盟的進攻權杖慢慢交到外線球員手裡,鄧肯又開始讓帕克、吉諾比利擁有更多的進攻主導權。

最為不可思議的是,2013年季後賽,波波維奇甚至一度讓鄧肯第四節坐在板凳上。後者毫無怨言。

所以,鄧肯能適應各種戰術,又非常容易執教。而他這些特點又深深地影響著隊友。當隊友看到鄧肯都被波波維奇痛罵卻沒還口時,自然就更不敢造次了。

可以說,有了鄧肯,你就可以很經濟地組建一個冠軍陣容。但比冠軍更可貴的,是鄧肯決定了一支球隊的文化。馬刺20年來長盛不衰,跟鄧肯有莫大的關係。

這就是我傾向於選擇鄧肯的原因。


曾不才在別處


鄧肯和詹姆斯一個是97年NBA狀元秀,一個是03年NBA狀元秀。就算在現在來看兩人至少都是NBA歷史前十的球星!

來看看兩人職業生涯數據!

鄧肯19年職業生涯都在馬刺度過,場均19分 10.8籃板 3助攻,詹姆斯27.2分 7.4籃板 7.2助攻。從數據上來看詹姆斯要優於鄧肯!不過在馬刺打球數據都不會太耀眼,你們懂的!


再看兩人歷史成就

鄧肯5次總冠軍、3次FMVP、2次常規賽MVP、1次全明星AMVP、15次全明星、10次最佳一陣、3次最佳2陣、2次最佳3陣!8次最佳防守一陣,7次最佳防守2陣!

詹姆斯3次總冠軍、3次FMVP、4次常規賽MVP、3次全明星AMVP、14次全明星(從新秀第二年從未斷過),1次得分王、5次最佳防守1陣、1次最佳防守2陣!11次最佳一陣、2次最佳2陣!

從榮譽上來看,兩人其實也相差也不是很大。


兩人帶隊能力

鄧肯進入NBA以來一直是在馬刺效力,19個年頭中每一年馬刺都打入了季後賽!其中有10次打入了西部決賽,6次打入了總決賽、5次獲得總冠軍!


詹姆斯目前效力過騎士和熱火兩個球隊,在過去14年中一共打入過12次季後賽,9次分區決賽,8次總決賽,3次總冠軍。在前騎士時期就帶隊打入過總決賽,不過被呆子橫掃!後面轉投熱火之後才拿到第一個NBA總冠軍!

如果參考兩人的帶隊能力還有榮譽這些的話其實都很難抉擇,一個是NBA歷史上最偉大的大前鋒,另一個是NBA歷史前2的小前鋒,這無疑就是選擇清華還是北大!

不過個人覺得還是得看時代,如果放在90年代 以內線為核心,那麼就選擇鄧肯。如果是現在小球橫行的時代,那就選擇詹姆斯!當然僅僅是個人見解,不喜勿噴,歡迎留言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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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一個球隊的老闆,我會優先選擇詹姆斯!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建立球隊的目的是什麼,賺錢阿!不賺錢打球有個毛線用!詹姆斯來到我的球隊,那吸金能力絕對沒的說!


很多人只單純比較球星與球星之間的對比,卻不考慮整體的陣容和體系,馬刺在波波維奇打造的體系下打了19年,沒一個穩定的體系,很多能力很強的球星不一定取得更大的成就,比如加內特!所以鄧肯的能力毋庸置疑,但是他在馬刺隊的體系下能得到更好的發展!而詹姆斯就不同了!

詹姆斯是一個剛出道就是巔峰的球員,新秀季後賽第一場比賽就拿到30加三雙的數據,能力逆天的不行!而且詹姆斯絕對是建隊的基石,自帶體系!如果我是球隊的老闆我會選擇詹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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