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州市人民法院“微信執行”體現司法效率 展現司法溫情

3月22日、25日,盤州市人民法院通過微信執行到位24.29萬元,至此,兩件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執行完畢。

謝某某申請執行王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案件標的0.48萬元,案件申請執行後,新冠肺炎疫情爆發,法院通過各種網絡查控手段,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且被執行人不在盤州市境內,聯繫方式也無效。為尋找執行突破點,執行法官再次查閱了案件卷宗及全部網絡查控結果,在一條被執行人支付寶查控信息中發現了被執行人的電話號碼,經核實,正是被執行人王某,由此與被執行人取得了聯繫。王某表示,自己在外地,由於疫情原因無法返回盤州,且正在居家隔離,無法到銀行履行義務。

鑑於疫情的特殊情況,執行法官思考後認為,微信都是實名認證,只要細心做好身份識別,可以利用微信執行此案,維護申請人權益。執行法官就此想法與申請人進行了溝通,申請人表示贊同。於是,執行法官添加被執行人微信,向被執行人出示工作證表明身份,對被執行人身份進行認真核驗,3月22日,通過微信轉賬方式,案款全部執行到位。

受此案啟發,盤州市人民法院執行局組織對其他案件進行了系統篩查,發現貴州某公司申請執行馬某、塗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案件標的23.81萬元,與前案有諸多相似點。便採用了相同的執行方式,3月25日,申請人貴州某公司通過網絡轉賬方式履行全部義務,案件執行完畢。

盤州市人民法院“微信執行”,有效避免司法資源浪費,體現了司法效率,有效化解當事人雙方矛盾,展現了司法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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