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次启用“高科技”查封房屋 专治各种“不服”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孙科/文 记者 邓万里/图 视频 通讯员 徐晓艳 郭思楚

法院查封完房子,前脚刚走,后面封条就被撕毁,仍有人继续住在房子里,对抗执行。碰到这事,你说气人不?

不过,这事以后将有更好的解决办法。3月26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启用“电子封条”查封一处涉案房产,这也是河南省法院首例启用“电子封条”的法院。与以往纸质封条不同,“电子封条”可对被执行人房产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监控和取证。

河南首次启用“高科技”查封房屋 专治各种“不服”

【现场】

纸质封条容易撕毁,我省法院启用首张“电子封条”

3月26日,管城法院执行局政委杨跃慧带队来到郑州市航海东路70号正商新蓝钻的一处房产,加装“电子封条”。

据介绍,该房产所涉案件为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经管城法院主持调解,李某、郭某向周某支付借款157万多元及利息,后因李某、郭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周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郭某名下房产进行查封,并加装“电子封条”。

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将“电子封条”加装到了所涉房产的门上。与以往传统封条不同,该“电子封条”整套系统外观呈长方形,覆盖面积近2平方米,上面有字体超大的“封”“法院查封”“严禁破坏”等字样。

“电子封条”上还印有二维码,用手机扫码就能阅读相关法律文书,了解房屋被查封的原因以及解封方法。

“电子封条”加装完成后,执行干警进行了现场测试。在测试中可以看到,轻轻触碰,“电子封条”毫无反应,用拳头重击,“电子封条”的摄像头立即启动拍摄,并自动播放警告语音,告知破坏封条的后果,同时会把信息及破坏者的影像及时传送至执行干警的手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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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

运行时间最长可达5年,还能对房产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取证

“电子封条”在执行中,都有哪些优势呢?

对此,管城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马新平表示,“电子封条”全称是“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它是基于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领域相关信息化技术研发而成,由硬件部分和系统平台两部分构成,相较于传统纸质封条,其使用更方便、固定性极好,能够避免自然脱落或遭到人为损毁,是利用云科技实现对查封房产的不间断监控,能够有力提升执行权威,强力震慑失信被执行人,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启用“电子封条”后,好处多多。据马新平介绍,“电子封条”外观醒目,牢固耐用,可多次反复使用,整个安装过程只需几分钟,运行时间最长可达5年。如果查封不解除,任何人都不能进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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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封条”设备还可以对被执行人房产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和取证。它既能做到对被查封房屋有效“锁定”,又能够对企图破坏设备的行为进行同步摄影取证,从而方便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意义】

撕毁封条、让老人小孩“霸占”房屋对抗执行……以后,这事干不了了

谈到“电子封条”的意义时,马新平称,“电子封条”一方面是解决司法实践难点问题的需要。在司法实践中,一些被执行人极度不配合,采取撕毁封条、让老人小孩“霸占”房屋的方式对抗执行工作。而“电子封条”对于解决对抗性较强的执法难题,起到了治标治本的作用,避免法院重复腾房。

另一方面,是现行技术条件下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需要。目前,智慧法院建设是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电子封条”的启用,是管城法院开展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为主的智慧法院建设的有益探索,它以“司法+技术”手段,融高效、精准、强力、善意的执法行为为一体,充分起到了震慑失信老赖、彰显司法权威、提高执法效果、胜诉群众满意的办案效果,助推缩短执限,提升执行效率,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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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疑】

申请人可自愿申请租用“电子封条”,费用为2000元

“电子封条”这么好,申请人怎么才能使用?据管城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电子封条”一般由申请人自愿申请租用,费用为2000元,可以使用到房子解封为止。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电子封条”虽然在我省是首次启用,不过,国内其他城市已有使用的先例。

今年1月份,湖南长沙芙蓉区人民法院启用“电子封条”查处一处涉案房产,这也是全国范围内首次使用“电子封条”;3月16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南法院对一处房产加装了“电子封条”,该措施在青岛基层法院系统内尚属首例。

此外,擅自撕毁法院封条后果也是很严重的。法官提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故意毁损、抢夺人民法院法律文书、查封标志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求刑事责任。(首席编辑 华丽娟 编辑 吉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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