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喪偶後再找對象,不領結婚證最好,好就聚,不好就散。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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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問題,我的理解是:結婚證不僅僅是兩個人在一起的合法證明,更是拉近彼此的心,讓對方真正走進自己的世界,成為自己的另一半的途徑。不結婚是自由,也經不住生活的考驗吧。


情感6姐


我覺得老人之後不一定不用演結婚證,只要他們覺得他們非常相愛,他們水到渠成,他們也可以領結婚證呀!這是他們的愛情的權利。像我奶奶她就是早年喪偶,然後之後就一直都沒有再找對象,然後一個人撫養了五個孩子長大現在都是單身,然後一直都沒有說找對象,我覺得還蠻可憐的,如果他有一個老伴跟他一起扶持,一起相愛,到老的話也蠻好。



Joan0417


我有一個朋友的婆婆喪偶後就一直跟她男友住一起,各有退休金和醫療,同居但不領證相處的很和諧。雙方兒女關係融洽,偶爾會一起喝早茶,旅遊。

只要雙方老人開心,家人支持,領證與否並不關鍵,將來也不會涉及財產糾紛等等。


溫柔繁星


黃昏戀其實挺不容易的,最好的年華不一定嫁給愛情,最後的年華再爭取一次被愛是每個人的權利。但好似愛情都有生活中形形色色的成本考量,年紀大的愛了,孩子怕了,怕老的被騙,怕繼承權變不了現,怕贍養圓滿了卻發現還有一個等著……做為子女我也會有這樣的擔心,曾經跟我老媽閒聊過這樣的話題,記得老媽當時問我怎麼想,不假思索的回她“愛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為什麼要阻止。對於黃昏戀我從來不反對,但需要提醒的是至少在中國,相愛永遠是兩個家庭的事兒,不單是兩個人在一起。老人各自和子女溝通好彼此在意的細節,有經濟承諾就一定公證好,老人相愛不同於年輕人,相愛的時間有限,一個離世了另一個如果有孩子繼續迴歸孩子那邊,如果沒有子女看在老人彼此恩愛的情分上就妥善安排好另一個,替自己家老人善待愛情最後一刻就好”……老媽聽完笑了,她說“如果你爸不在了,我就跟你過,不找了,結交些知趣相投的朋友就好。”我說“等著我攢錢買房車,帶著你一起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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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就是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很多事是你想得到和想不到的。因為它來之前不會通知你、我們都在經歷著這些平凡而看似不平凡的生活。家庭出了意外變故,面臨的生活終將要繼續下去、我們都是生活循環的前行者,只能前行,不能後退、生活給不了你後退的理由、只能在今天的路上。經過時間的洗禮,在你覺得自己已經可以接受另外一個人來和你一起承擔分享以後的生活,那麼就可以開始去找一個聊得來的伴。不能說老了就沒有要求,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原則、心裡想找一個什麼樣的人適合自己。不能因為老了就不講究,適合你的人很多、不是你都適合每個人。畢竟是倆個人要在一起生活。不是簡單的朋友聊天噓寒問暖、還要考慮對方的家人接受對方的朋友、瞭解彼此生活習性。最關鍵還要相互尊重信任才能走到一起、才有美好的生活。生活就是你要別人尊重你、你必須要懂得尊重別人。不管任何年齡性別的人婚姻都是值得尊重的、受法律保護的,既然明確了可以在一起,結婚證是一定要領的、這樣也是對自己和家人的尊重、對自己負責。結婚證才能說明你們已經是真正的夫妻。這就是責任和義務擔當、這樣才能用心經營一個美好的家園!才能擁有更多的祝福!不管是離異還是變故、祝願每一位找到真正適合自己的人!祝願大家一定要幸福!好好的!加油!



70後行走在路上


這要看兩個老人對婚姻的領悟和需求,有的人就是沒證就不叫結婚,那如果雙方對其他方面比如子女,財產等沒有異議的話那就領證吧;第二種就是非常在意“伴兒”的,感情好半路夫妻老來伴,互相體貼照顧,互相攙扶…其他的都無所謂,那領不領證就尊重個人吧;第三種就是來自於子女或財產的矛盾與爭議的影響,這種領不領證就得看雙方商議的結果了。

總之,個人覺得,婚姻要有單純的善良的合適感情基礎,任何不良因素都不會長久的。

當然,結婚證是證明兩個人是合法夫妻的負有法律效應的有效證明!



xvhanming


我覺得這要看兩位老人的想法。

首先,結婚領證與否其實最直接影響的就是財產的分割上吧。對於有不讓老人領證的想法的人,大部分也是家庭條件不錯,尤其老人自己有一定的財產。對於子女來說,老人的財富是之前的老伴和他一起奮鬥得來的,身為子女,一方面不甘心讓一個外人來坐享其成,更多的認為老人都是和自己的子女關係親近,怕自己家的財產流入別人手中,這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我個人認為,人活一世,不止要看這些身外之物的吧!還是要考慮感情的吧!老年人的感情不能因為是遲暮之年,就只考慮陪伴,有人照顧的問題,還是要從感情上覺得能相伴晚年才可以吧!年少時,很多的感情都是衝動的,經過歲月的磨礪,多的是感情不和的,人們總說,都這樣,為了孩子忍忍就過去了。等到孩子長大成人,各自成家之後,才發現再忍忍的理由也沒有了,感情上真的是想找個自己喜歡的,說不定也就真的有那樣的人存在。因為感情好而結合的老人,是應該得到祝福的。

人活一世,錢財乃是身外之物,走時帶不走一分,子女也放平心態,不要指望能繼承老人的什麼財產,只要老人晚年能生活的開心,覺得是可以相伴到老的人,要領證也支持老人的意見。



蛙人蛙語


老伴走了,再找對象,領結婚證的有領證的目的,不領的有不領的目的,但都有一個共同點,哪就是找個伴,眼前有個晃悠的,耳朵有個聽話的,晚上後腦勺有個呼嚕的,反正就是相互有個照應,共度餘生。

老人喪偶再婚領證的,其目的就是萬一有一方先走了,另一方能享受家屬補貼。

很好喪偶再婚領證的人,並不是完全心甘情願的去領證,而是領取結婚證後,如果一方先死了,另一方作為法律上的配偶,死去一方的單位還給其配偶一定的生活補貼。領證是奔著這個目的去的。

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一方有養老金,一方沒有。而且大多數是男方有,女方沒有,為了得到法律上的承認,只能要求男方和女方結婚,為以後男方先己走後,自己生活有保障

喬老太太7O歲,身居農村,沒有養老金,丈夫死後,為了不給孩子們添麻煩,也為了自己有說話的,找了一個近八十歲的每月有四五千退休金的煤礦退休工人,提出的條件是必須領結婚證,男方的條件是隻是結婚,不能涉及遺產。女方同意並鑑定了協議。幾年後,男方死了,喬老太太作為死者的法定配偶,理所當然的領取了男方單位發放的每月4OO多元的生活補貼。如果不領結婚證,喬老太太根本享受不到企業的補貼。

這就是要領結婚證的好處。

老人喪偶再找對象,造擇不領結婚證的人,其目的就是好著過,不好走人。

現實生活中有很多喪偶的人,再找伴後,不願再領結婚證。雙方都覺得二婚沒有必要再申領結婚證,反正你有你的家,我有我的家,雙方都是無奈的選擇,萬一過不到一塊,各走各的,都省事。

賈先生老伴死後,又找了一個,雙方事先約定只是同居,不結婚。賈先生到女方家居住,工資卡交給女方,花錢由女方提供。後來兩人因為經濟問題發生爭執,賈先生覺得不如一人生活自在,要回工資卡,走人。

這就是不結婚的好處。

小結:其實老人喪偶再找對象,領不領證都是從各自的目的出發,選擇不領證,根本目的就是好聚好散,選擇領證,要涉及多個方面,聚時易散時難。如果雙方的目的都很單純,就是為找一個伴,選擇不領證最好。


天信燕wa


按照中國法律,應該領取結婚證。

領取結婚證不只是形式。

它可以規避風險。

老年婚姻,大多涉及子女,財產分割等,處理不好,引發很多家庭矛盾。

再來結婚證是一種責任。

老年感情,兩個老人,由於上了年紀,身體健康衰退不可避免。

需要相互照顧。

有了結婚證,對雙方都是保障。

最後,領取結婚證是法律的認可,也是世俗的認可,避免子女尷尬,得到社會認同。

綜上所述,經過深思熟慮要在一起,最好領取結婚證。如果拍拖而已,不急於領取結婚證。



沈寒的秘密


不贊同。不管在任何年齡段,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

老年人喪偶,再找對象,是建立在彼此喜歡,合適的條件上的重新組合家庭,應該是有法律效應的婚姻關係。

找對象,不就是希望能有個伴,彼此守護,噓寒問暖,共度餘生嗎?一段關係中都怕付出,怕麻煩,計較得失,說散就散,那隻怕你的老年就在不斷找對象的路上忙碌了。

俗話說:吃得虧打得堆。適合各種關係,包括情感。任何年齡階段的情感都需要彼此真誠,信任,包容與付出,而不是遇到問題的逃避。不領結婚證,好就聚,不好就散,無外乎就是遇到問題時方便逃避罷了,沒有法律約束 ,說分就分,豈不兒戲!

老年人的婚姻確實面臨很多問題,雙方子女都成人,涉及的方方面面就很複雜,但是可以有很多方法能規避矛盾,比如婚前財產公證等。家庭成員之間多換位思考,少計較得失。這樣的老年生活才溫暖,安穩,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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