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身邊事】來看,昆明哪些地方可以擺攤攤買東西?

新聞上說,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有意向進一步調整佔道經營治理工作的相關政策,通過在部分區域開展引攤入市試點、在部分街道分時段分區域允許出攤佔道經營等方式滿足更多市民和攤販生活需要,並以此解決昆明市佔道經營治理難、易反彈、流動快等難題,同時更好地提振消費信心,繁榮市場經濟。哪些地方可以擺攤攤賣東西?

絕對禁止區域

主城區範圍內的城市廣場、商業步行街,各地鐵、公交車站、交通十字路口;各類醫院、學校、駐昆部隊、各級行政機關、窗口服務單位、旅遊景點、公園門口、重要交通場站等周邊區域;市級著重打造的北京路、一環路、滇池路、彩雲路、龍泉路等62條重要城市道路。

在絕對禁止區域,形成城管、公安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巡查檢查,對佔道經營行為實施“零容忍”,做到發現一起,堅決取締一起。

相對禁止區域

市級重點打造的北京路、一環路、滇池路、彩雲路、龍泉路等62條重要城市道路之外的其他城市次幹道(25米以上)。

在相對禁止區域內,轄區可根據實際,適當允許臨街商家在不影響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出店經營、店外促銷宣傳。有條件的轄區,還可在廣泛聽取轄區居民和單位意見的前提下,按照合理引導,限時間、限區域、限經營項目和規範環境衛生管理的要求下,由轄區政府確定1~2條街道,重點用於打造“風情街”“特色街”,創建品牌效應。

引導區域

城市空地,待開發空地,不具備通車條件的斷頭路,城郊結合部或城區日間使用但夜間空置的場地,不影響人車通行的小街小巷。在引導區域,轄區政府(管委會)、街道辦事處,在不影響市民正常生活、保證環境衛生整潔等前提下,可從解決佔道經營者的生計問題入手,適當開闢一些經營場地,組織開展引攤入市工作。對於城市綜合體廣場,在提前申請報備後,允許大型商業綜合體廣場在商業廣場紅線範圍內開展佔用內部廣場開展商業促銷活動。【昆明身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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