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在農村的一些戶口不享受村民待遇?

呂家姐夫


為什麼在農村的一些戶口不享受村民待遇?

鄉鑑為您答疑解惑。回答這個問題前,首先為農民朋友科普一個概念“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其實,戶口在農村不一定能享受某些村民待遇,很大程度大是因為你不是村集體經濟組織裡的成員。以農村土地權益為例,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第3條提出“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也就是說如果你不是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那麼就不能享受承包土地的權益。那麼,什麼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1、“村民”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是一個概念。村民的涵義,側重於民主自治管理;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涵義,側重於與財產相聯繫的經濟權益。簡單地說,是村民不一定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一定是村民。

2、對於那些城轉農的群眾,戶口落在村集體了,是可以作為村民,但未必能取得成員的資格,比如空掛戶、落戶農村養老的城市退休職工等;戶籍關係不在本村,也未必就喪失了成員的資格,比如《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6條規定“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仍然要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

屬於“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至少滿足這些條件:1.在該集體經濟組織裡生活;2.有戶籍登記或曾經有戶籍關係;3.對集體經濟組織享有權利、負有義務。

目前,鑑定是否屬於村集體經濟組織,全國沒有統一標準,而每個地方都是根據各自實際情況進行細分,比如廣東《廣東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規定》,再比如,廣東東莞市的一些經濟發達農村規定了,外來人口要想落戶到該村集體,並取得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需要交納十幾萬的公積金才滿足申請條件。

下面一幅圖是,山西省太原市晉源區楊家村的具體落實,大家可以瞭解該村2018年出臺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界定辦法。

綜上所述,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是比農村戶口還要重要的資格,它關係到很多經濟方面的權益。戶口在農村,不一定是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這也正是一些村民有農村戶口卻無法享受某些村集體經濟權益的主要原因。


鄉鑑


問: 為什麼在農村的一些戶口不享受村民待遇?

答: 這個問題很正常,為什麼在城鎮的一些戶口不享受城鎮待遇呢?這是一樣一樣的。農村戶口不一定有土地和宅基地,城鎮戶口不一定有穩定的工作和養老保險。


對村民待遇沒有完成正確理解。

戶口在農村,屬於本村村民,有權享受村民待遇,比如,農村養老保險、農村醫療保險,只要戶口在農村都可以購買。農村宅基地的批建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同樣可以享受,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只要戶口在農村,只要在農村有屬於自己的土地,就可以用自己的土地依法申請建房手續建房。沒有宅基地的,可以購買本村人的宅基地申請建房子。宅基地使用權並不是戶口在農村,村裡面就要免費分宅基地給你建房子,這裡的宅基地使用權是批准建房的權利。承包經營權並不是戶口在農村,村集體就要分土地給你,分土地必須是承包期到期後,國家統一分配調整土地的時候才有資格參與分配,承包期內,村集體是不能收回土地,不能調整土地的,也是沒有土地分配給你的。


農村戶口不代表就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農村戶口代表公民的身份,成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要戶口在本村,二要在本村有承包地。有戶口沒土地頂多叫本村集體成員,但不是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本村集體福利分配權。比如,村裡面集體股權分配,很多都是以承包地面積為依據分配的,在本村沒有承包地,就無權參與集體股權分配。哪怕戶口在農村,但村集體不承認你是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你就無法享受村集體很多福利待遇。如果戶口在農村,沒有土地的情況下,你從別人手中購買了屬於自己的承包地,村集體才會承認你是集體經濟組織的一員。農村集體經濟其實就是建立在農村集體土地承包關係上的,有承包地與本村集體就有經濟關係,有戶口才叫村集體成員,即有戶口,又有土地才叫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能享受村民一樣待遇。


總之,很多人戶口在農村,享受不到與本村村民同等待遇,一方面是自己沒有正理解本村村民的權利,二方面是自己雖然有戶口但不是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以,想在農村享受跟村民一樣待遇,除了戶口要在農村,在農村還要有承包地,別以為遷個戶口掛在農村,就可以分配村集體的好處,沒這麼簡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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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這個問題涉及到很多因素,我們換個方向說,外嫁女戶口也是沒有遷出農村,戶口一直都在孃家,為什麼徵地拆遷款外嫁女沒有分到錢,為什麼這些外嫁女沒有享受農村福利?


這說白了,就是實實在在的人情世故的問題。這是我們每個村莊都會存在的問題,我們都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認為女兒嫁了出去就成了外姓人,感覺分了女兒福利就是把錢給了外姓人,畢竟女兒現在不與自己居住,不與自己生活。而且,其他村民也已經完全把外嫁女否定了。即是所有的農村福利都不考慮外嫁女。

外嫁女是農村戶口卻不能享受農村福利,這個事例是說明了當今農村存在的現實情感問題。很多時候,農村並不能完全按照法律法規來辦事,而且,他們也不懂。有些農民只能按照一直以來的風俗習慣來辦事。所以,就有了因地制宜的做法,很多政策的實施都不能一刀切,要試點。



還有一種是農村戶口卻不能享受農村福利的人就是原來是城鎮戶口,然後把戶口遷去了農村,成了農村戶口,這種情況就好像農民上大學又或者因為某種原因把農村戶口遷出,成了城鎮戶口。這兩種情況是同種性質,均不能像真正的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一樣享受福利。


我們每條村都有村委會,村組織。所以村民就成了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雖然你是農村戶口,但是你卻不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一員,人們村集體裡是不承認有你的。而且有些農村戶籍上的地址也不是本村地址,所以不能享受本村福利。


三農天地


看到這個題目我不由自主就想到了幾個與農村農民有關聯的名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與農業人口、農村居民、村民,弄清楚這幾個名詞的真正含義,你就會明白為什麼有一些農村戶口的人,他不享受村裡村民的一些待遇。


首先我們要明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與農業人口、農村居民、村民不是相同的概念。

大家只知道非農業人口不是農村經濟組織成員,但農業人口不等於就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小編小的時候,那時候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是分的很清楚的,是我國特定的戶籍制度的產物,隨著我國戶籍制度的改革,目前12個省市已取消了農業人口與非農業人口這一概念,而代之以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

而村民屬於農村居民的簡化說法,是指戶籍和居住處都在在行政村內的公民,還是以戶籍和居住地為標準來確定,其包括的範疇要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 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則是戶籍和居住在行政村內,且生存保障、就業渠道依賴於集體土地的公民,它是一個法律概念。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是村民的一部分,村民不一定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一定是村民。 村民的權利義務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權利義務是不同的。

村民在該村居住、生活,享受選舉、議事。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應享有和承擔村民的權利義務外,還享有對集體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參加集體生產、參與集體收益分配、土地徵用補償等權利,村民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概念不同,權利義務也不同。而實現生活中往往因為概念不清從而引發許多糾紛。

就像現在我們有很多的村民,他的戶口是在農村,但他們現在的工作又是在城鎮或者其他城市,而且享受國家職工一切待遇,還有許多人屬於屬於國家職工,已經退休了享受著國家對退休職工的一切待遇,但是他們的戶口還是在村子裡,也在村子裡居住:這一部分人雖然屬於村民,但是你不屬於集體經濟組識成員,那你也不能享受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應該享受的待遇。



簡單一點的說,同樣是農村戶口,能享受村民待遇的這一部分人正確的應該叫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而不能享受農村村民待遇的他們只是戶口在這個村子裡,只能算這個村的農村居民。


山村梅花


因為一些在農村的戶口所有人不是本村組的戶口所有人。所以才不享受所在村的村民待遇!


痴騎朽翁


由於工作的關係,我在我們這裡的一個村裡駐村,平時經常需要到村裡開展相關工作,日子久了和村裡的老百姓大多都很熟悉。

村裡有一姓曹的農戶,每次見面打招呼的時候,我習慣性的叫他“小曹”。小曹其實並不是本村人,而是前幾年從外鄉遷入的,由於遷入的時間較晚,錯過了第二輪土地承包的時間,所以他雖然把戶口等到了村裡,但是沒有承包地,平時就是在鎮上打點零工養家。

住的房子是他買的本村一農戶的,因為他戶口是從外地遷來的,遷來的時間晚,村裡已經沒有宅基地可供他申請使用了,所以他只好想辦法自己在村裡買,幸好村裡那個賣他房屋的農戶全家搬到鎮上了,才將房屋賣給他,要不小曹在村裡連住的地方都沒有。

小曹的戶口遷入到了村裡,那他是村集體成員嗎?是的,但是他卻沒有和其他村民一樣享受到同等的村集體成員待遇,因為他一沒承包地,二沒有宅基地。

不過他目前雖沒有享受到,但並不代表他沒有享受的權力,之所以他目前沒有享受到是因為特殊原因造成的。就拿土地來說,當前農戶承包的土地還處於承包期內,而承包期內的土地不得調整,土地不得調整,所以村裡也沒有土地可供小曹承包,不過等土地承包期到後,可以重新調整土地的時候,小曹就可以參與村裡的土地承包。

對於小曹購買的房屋,他可以將房屋過戶在自己名下,這樣他就可以獲得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在農村,同村農戶之間的房屋買賣是允許的,這也是獲得宅基地使用權的一個辦法。

我以我們這裡小曹的例子就可以很好的說明這個提問了,為什麼在農村的一些戶口不享受村民待遇?不是不享受村民待遇,或許是因為戶口遷入村裡較晚,不僅錯過了土地承包的時間,還錯過了申請宅基地的時間。

但是也別擔心,不享受只是當前不享受,並不代表享受的權力被取消了,只要時機來臨同樣能夠享受到,比如,新一輪土地承包到的時候,就可以參與土地承包,村裡有多餘宅基地的時候,同樣也可以去申請使用。


農村一山貨


答: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我把一個村莊比喻成一個家庭,《村委會自治法》規定,每個村莊的不同,可以在不違犯法律的全題下,各村根據本村的實際情況,制定《村規民約》,自我管理村莊,這叫村委會自治權。哪麼為什麼有些農村戶口村民沒有享受村民待遇呢?我以我村村規民約為例,有如下幾種原因。:

(一)2004年國家免收農業稅以來,拖欠集體往來帳,抗稅抗費村民,要免除村民福利待遇,什麼時候補交齊稅費,什麼時候享受村民福利待遇。



(二)免收農業稅之前,即:2oo4年以前,為了逃脫交農業稅,戶口遷岀,這次不收農業稅,戶口又遷入,這些村民要補齊當初欠的稅費,每人收落戶費5千元,一把交齊後准入落戶,為了承罰這種人,交線落戶後,延長5年享受村民福利待遇。


老頭156934080


因為他們原來是非農戶!城市戶口。只是居住在農村。

在集體土地第一輪承包給農戶時,他們的是城鎮戶口,沒有劃分到責任田,所以不享受村民待遇。

但城鄉戶口統一後,不知該不該享受就不知道了。


liujianweng


農村人別讀書啊,因為讀書出來戶口遷出來,就回不去了,根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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