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记载可吃与不可吃之物,

“「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 可吃的牲畜就是牛、绵羊、山羊、 鹿、羚羊、狍子、野山羊、麋鹿、黄羊、青羊。 凡分蹄成为两瓣又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 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兔子、沙番—因为是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猪—因为是分蹄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也不可摸。 「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 凡无翅无鳞的都不可吃,是与你们不洁净。 「凡洁净的鸟,你们都可以吃。 不可吃的乃是雕、狗头雕、红头雕、 鹯、小鹰、鹞鹰与其类, 乌鸦与其类, 鸵鸟、夜鹰、鱼鹰、鹰与其类, 鸮鸟、猫头鹰、角鸱、 鹈鹕、秃雕、鸬鹚、 鹳、鹭鸶与其类,戴鵀与蝙蝠。 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与你们不洁净,都不可吃。

「凡自死的,你们都不可吃,可以给你城里寄居的吃,或卖与外人吃,因为你是归耶和华—你上帝为圣洁的民。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申命记‬ ‭14:3-19,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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