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法院院长带头办案 树立“高”“新”标杆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张定有 见习记者魏广宝 通讯员王卉 靳伟克

高新区法院院长带头办案 树立“高”“新”标杆

3月25日上午,南阳高新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何志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审理了2起民事纠纷案件,并对其中一起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案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何志又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进行了调解。

庭审中,何志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及时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对相关事实和证据当庭予以确认,整个庭审节奏张弛有度,既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查明了案件事实。庭审结束后,何志又耐心的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进行调解和释法说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高新区法院院长带头办案 树立“高”“新”标杆

南阳高新法院自全面履职以来,认真贯彻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聚焦审判主业,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何志作为审判业务专家,通过带头示范办理案件,充分起到了“传、帮、带”的作用,为该院树立“高”“新”标杆,提升审判质效,增强群众满意度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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