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智者-勞動者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隨時和用人單位說“拜拜”

我國目前還存在著大量的勞動力市場,存在眾多重體力勞動者。而從事重體力勞動的人們,往往是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維權意識及維權能力較為缺乏的人群。為了保障所有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讓他們可以更好地為社會貢獻力量,我國《勞動合同法》在勞動合同解除這一方面有許多人性化、高效率的法律規定。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在下列情況下,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2)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法智者-勞動者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隨時和用人單位說“拜拜”


而在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因本法第26條第1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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