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真沒補償嗎?與合法建築有什麼區別?

文章導讀:徵地拆遷時,拆除違章建築與拆除合法建築有何區別?

1、拆除違法建築是規劃、城管、鄉鎮政府等部門在行使城鄉建設管理職能的過程中,對違法建設行為進行的行政強制執行。

2、徵地拆遷是指國家基於公共利益的需要,對單位或個人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進行徵收或徵用,並按照法定的標準給予合理補償的行政徵收行為。


違建真沒補償嗎?與合法建築有什麼區別?


3、兩者的行政主體不同、行為目的也不同,適用的法律依據更加不同,因此,京雲拆遷團認為,拆除違法建築與徵地拆遷在法律程序上不會有必然的交集,更不能讓拆除違法建築變成徵地拆遷中最有力的輔助手段。

4、拆違往往被當成促拆手段。被徵收人被“違建”認定誤導後,通常不知如何通過法律程序維護權益。

5、拆除合法建築,必須給合理合法的安置補償,保障被拆遷人不低於拆遷之前的生活水平。

6、拆除違章建築,可能得不到補償,或者只能得到相當於房屋成本價的補償。

7、如果您的房屋被認定為違章建築,請先搞清楚你的房屋是否是違建。京雲認為在遭遇強拆之後,或在收到徵收決定、徵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複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別通過信訪、舉報等方式錯過訴訟時效。


違建真沒補償嗎?與合法建築有什麼區別?


京雲提示您:

(1)對於合法房屋被強拆,訴訟時效是6個月。在被認定為違章建築以後,對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不服的,要在接到該拆除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在實施拆除違建之前,仍需要做最後一個公告。如果被拆遷人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在司法審查終結前,不能強拆涉案房屋。

(3)如果有疑問,請諮詢專業的徵地拆遷律師,尋求專業的法律意見。不管涉及違章建築,還是遇到徵地拆遷,最好不要自行拆除涉案房屋。如果你自己拆了,以後很難獲得補償。

違建真沒補償嗎?與合法建築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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