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律師張濤:愛心執業別樣紅

大慶律師張濤:愛心執業別樣紅

大慶律師張濤:愛心執業別樣紅

改革網哈爾濱3月26日訊 張濤,大慶龍鳳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大慶市龍鳳區調解中心主任、民革大慶市委龍鳳支部黨員、區政協委員。執業15年,共代理法律援助案件216件,為弱勢群體減免律師費40餘萬元,參與化解信訪案件152件,化解矛盾糾紛53件,參與公益法律服務活動200餘次。 疫情期間,為了幫助社區居民儘快解決各類法律糾紛問題,她主動聯繫社區居民,對居民提出的有關勞資、合同、爭議等法規和政策問題做出耐心細緻的解釋。同時抓住這個時機宣講疫情防控知識,告知居民瞞報、漏報、故意或過失傳染病毒等情況造成危害的嚴重性一一宣講。 她是一名有愛心、有責任心的律師。疫情期間,張濤經常參與社區的調解工作,社區的居民已經習慣有事就找張律師,從鄰里間互相爭吵的“家常小事”到樓房拆遷、徵地用地“群眾大事”,人們都願意和這個年輕的女律師說說,因為大家都說“這個律師真能解決問題”。 2019年6月末,張濤完成了一件歷時5年的案子,如釋負重。當李某某拿到其丈夫的兄長和弟弟二位被告賠償的11萬餘元的判決書後,當事人握著張濤的手說:“孩子啊,這麼多年了,我都覺得沒有希望了,我的兒女也不讓我找了,但大娘我憋屈呀!十二年了,十二年了,是你,是你,終於讓法律還我一個公道了。太感謝你了!”。 原來,2006年,李某某的丈夫和弟弟吃飯中發生口角,互相間有肢體衝突後,送到醫院搶救三天,她丈夫的兄長和弟弟又在李某某不知情下和醫院籤屬了放棄治療意見書,結果第二天李某某丈夫死亡。 2014年,這個案件輾轉反轍到了張濤手裡,張濤接過案子的這一刻,使命擔肩。她反覆奔走公安局、信訪辦、醫院以及案發的現場,調取了大量的卷宗材料及原始病歷。經過2019年,在一審、二審等多次的庭審中,法院採納了張濤的觀點,判令二被告賠償李某某11萬餘元。“通過一系列的工作,我個人認為雖然公安機關沒有進行刑事立案,但還可以立案走民事訴訟主張賠償。可是,這個案件長達10年之久,立案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可想而知。我就多次與立案庭長、主管副院長以及政法委進行交流、溝通,最終各部門在經過多次論證後,認為符合立案條件可以進行受理”張濤說。(趙晨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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