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檢察機關對劉猛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本報北京3月26日電(全媒體記者戴佳)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瞭解到,日前,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總裁,雲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原總經理、董事長,雲南物流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劉猛涉嫌受賄一案,經雲南省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文山州檢察院向文山州中級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猛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劉猛,聽取了辯護人意見。文山州檢察院起訴指控:劉猛在擔任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任呈貢大學城建設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招投標領導小組組長、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裁,雲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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