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伯起訴銀行被駁回,卻意外收到2萬元

3 月 19 日,下城區檢察院收到一面錦旗,上面寫著"不忘初心使命 救助苦難僑胞",錦旗背後是一段跨越十年的心酸歷程。

十年訴訟 心結難解

蔣大伯已年近七十,年輕時常年在南美洲的巴拉圭務工。渴望葉落歸根的他於 1998 年,在杭州按揭購買了一套房產。交完首付後,他又飛往巴拉圭工作。多年來,他將打工收入存入某銀行美元賬戶,委託朋友諸某代辦房屋按揭。

讓蔣大伯沒有想到的是,2009 年,他發現自己的房屋產權被登記在了諸某名下。隨後,因房屋所有權確認糾紛,蔣大伯提起了訴訟。但因舉證不力,被法院駁回了訴訟請求。2014 年至 2015 年,此案先後兩次再審,最終判決房屋歸蔣大伯所有。

雖然贏回了房子,但蔣大伯卻心結難解。他認為,銀行在辦理美元存取款過程中,存在填單時多項內容空白、填單不完整等不規範行為,導致他在該案中因舉證不能而被駁回訴訟請求,銀行存在重大過失。

2018 年,蔣大伯又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銀行賠償其損失,但被駁回訴訟請求。2019 年,蔣大伯歸國,但他心結未解,仍執著於案件的處理結果。

和解未果 司法救助

2019 年底,下城區檢察院收到對這起民事案件進行監督的申請,積極組織雙方調解,但最終和解未果。

"我不甘心,我真的不甘心!從 2009 年到現在,我為了這個案子花了多少錢、費了多少精力啊!"面對這樣的結果,蔣大伯情緒十分激動,"本來在國外打工賺的也是辛苦錢,何況錢也不多,就想回國買個房,老了能安度晚年,結果因為這案子,說我舉證不力,來來回回兩國飛,賺的錢多少貢獻給機票了啊!"

經深入調查核實,下城區檢察院認為雖然蔣大伯的訴求在法理上得不到支持,但銀行的不規範行為與該案具有一定關聯性。同時,蔣大伯年事已高,又身患重病,多年打工積蓄幾近耗空,生活拮据,如果就這樣草草了案,其晚年生活必大受影響。

鑑於蔣大伯的實際情況,下城區檢察院在第一時間電話聯繫了其代理人,經過充分溝通後,決定對蔣大伯實施司法救助。

遠程連線 彰顯溫度


老伯起訴銀行被駁回,卻意外收到2萬元

老伯起訴銀行被駁回,卻意外收到2萬元

老伯起訴銀行被駁回,卻意外收到2萬元


檢察官與當事人、代理人遠程連線中

受疫情影響,2020 年 2 月 21 日,下城區檢察院檢察官李麗美、汪文靜、葉美娟在各自辦公室內,遠程連線了蔣大伯及其代理人。

檢察官對本案案件辦理情況進行了詳盡的釋法說理,並就司法救助程序及條件予以釋明,一次性把需補充提供的材料告訴了蔣大伯,並提供了文書範本。

蔣大伯在家打印填寫並簽字回傳後,足不出戶就完成了司法救助申請流程。

"我收到錢了,太謝謝你們了,感謝來自檢察機關的溫暖!" 3 月 11 日,司法救助款 2 萬元發放至蔣大伯賬戶,在與蔣大伯電話確認中,他連連道謝,感慨道:"這麼多年奔波,我的委屈在檢察機關得到了回應,這心結總算是解了,以後可以安享晚年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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