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中院行政案件“雲”審判 互聯網庭審力促依法行政

常德中院行政案件“雲”審判 互聯網庭審力促依法行政

常德中院行政案件“雲”審判 互聯網庭審力促依法行政
常德中院行政案件“雲”審判 互聯網庭審力促依法行政

3月25日,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雲開庭”方式審理一起信息公開行政複議決定案件,通過互聯網實現北京、湖南澧縣、湖南常德三地的原告、被告、法官同步庭審。經審理,當庭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澧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陳世杰和委託代理人代表澧縣人民政府出庭應訴。

2019年9月,原告田某通過郵寄方式向某鎮人民政府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未得到回覆後,同年10月向澧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該縣人民政府收到複議申請後依法作出行政複議決定,要求某鎮人民政府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20日內依法履行法定職責,並駁回原告田某其他複議申請。因原告田某不服該行政複議決定,遂向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為方便當事人,做好疫情防控,該院採取“雲開庭”審理模式,依照法定程序審理該案,合議庭認為該案行政複議決定認定事情清楚,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遂當庭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近來年,常德中院積極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有力推進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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