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检察院:铤而走险牟高利 跨省贩毒被批捕

近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跨省贩毒案,对涉案人员李某某、姚某某、王某等九人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云南人,为了牟取高额利润,产生了贩毒的念头。经与陕西的姚某某联系后,驾车来到陕西,将自己十余万元购买的700余克海洛因以二十余万元价格卖给姚某某,被民警抓获,毒品被现场缴获。据姚某某供述其并不吸食毒品,但为了牟取暴利,2018年以来,曾多次从上线李某某处购得大量毒品,在赚取部分差价后将购得的毒品全部贩卖给王某。随后,王某将毒品多次贩卖给多人,情节恶劣,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检察官寄语: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不仅严重侵害人的肌体和意志,破坏家庭幸福,也严重消耗社会财富、毒化社会风气。当前,毒品犯罪和滥用毒品是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毒品犯罪也是从重打击的犯罪行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为牟取暴利,不惜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同时,本案中多数涉案人员为90后青年,他们均无正当职业,又不愿通过合法劳动获得报酬,面对贩卖毒品带来的巨额利润的诱惑实施了毒品犯罪,部分吸毒人员甚至为了维持吸食毒品的开支,走上以贩养吸的道路,贩卖毒品行为带给他们的将是失去自由的代价。

财富的取得靠的是辛勤劳动和踏实工作,牟高利的幻想只可能让人身陷囹圄,追悔莫及。(记者 张正 通讯员 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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