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跨省運輸“假煙”被抓 受僱男子因非法經營獲刑

寧德新聞網3月27日電 (劉常娟)雖然沒有參與銷售假冒偽劣捲菸,但漳州一男子因幫助他人運輸假煙同樣獲刑。日前,福鼎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張某桂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15000元。

2019年11月18日晚,張某桂接受他人僱請,約定以5000元的跑車費幫對方運輸一批假煙。張某桂在明知是假煙的前提下,仍鋌而走險駕駛一輛小轎車將假煙運往目的地浙江省。

在行至福鼎市貫嶺鎮路段時,張某桂連同車上價值16.14萬元的假煙一起被福鼎市菸草專賣局執法人員查獲。經福建省菸草質量監督檢測站鑑別檢驗,車上的捲菸均為假冒註冊商標且偽劣捲菸。

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桂明知他人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經營假冒偽劣捲菸製品,仍幫助運輸,價值共計161400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張某桂具有犯罪前科,酌情從重處罰;並非自行經銷涉案偽劣捲菸,僅受僱為他人運輸物品,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系從犯,結合其坦白和自願認罪認罰等情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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