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2019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中国人保(601319)2019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内容如下:

主营业务: 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公司的子公司于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主要提供综合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从事财产保险业务、人身保险业务、资产管理以及其他业务。

(一)主要业务

本集团主要开展三大业务,分别为财产保险业务、人身保险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本集团业务由四个主要经营分部构成:财产保险业务由本集团的财产保险分部构成,包括人保财险和人保香港,本公司分别持有其68.98%及75.00%的股权;人身保险业务由两个独立的业务分部构成,即人寿保险分部和健康保险分部,其中,人寿保险分部为人保寿险,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其80.00%的股权,健康保险分部为人保健康,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其95.45%的股权;资产管理业务由本集团的资产管理分部构成,主要包括人保资产、人保投控、人保资本、人保香港资产,均为本公司100.00%持有;本公司同时持有人保金服100.00%的股权,直接及间接持有人保再保险100.00%的股权,持有人保养老100.00%的股权。

2019年,本集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推动集团“3411工程”,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下,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业务收入、盈利水平大幅上升,高质量发展转型取得良好成效。2019年,人保财险在财产保险市场占有率为33.2%,人保寿险在人身保险市场占有率为3.3%,人保健康在人身保险市场占有率为0.8%。按规模保费统计,2019年,人保财险、人保寿险、人保健康、人保香港分别实现规模保费4,317.24亿元、1,040.66亿元、232.06亿元、1.49亿元。

(二)保险业务财产保险业务

2019年,财产保险分部以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集团各项战略部署,深入贯彻集团“3411工程”,扎实推进“十项重点”,优化组织架构,深化两大融合,完善渠道布局,升级保险供给,提升理赔质量,严守风险底线,创新发展促转型,提质降本防风险,取得发展与盈利“双优”的良好成绩,商业模式变革有序推进,高质量发展转型起步开局。 业绩回顾: 2019年,机动车辆险的保险业务收入2,629.27亿元,同比增长1.6%。人保财险积极应对汽车产销量持续下降给新车业务带来的挑战,重点强化直销直控渠道建设,进一步推动渠道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型,不断提升资源整合和管控能力;持续推进续保团队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科技赋能,提升续保工作效率,存量业务规模增长平稳。

2019年,意外伤害及健康险的保险业务收入576.33亿元,同比增长42.5%。人保财险紧抓大病保险新政机遇,对接国家脱贫攻坚和健康中国战略,积极参与各地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推动大病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扶贫医疗救助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社会医疗保险业务实现显著增长。此外人保财险积极探索“保险+服务”模式,针对细分客群开发专属产品,完善产品体系,加强融合销售和精细化管理,团体意外险、驾意险、个人商业健康保险等业务仍然保持高速增长。

2019年,农险的保险业务收入307.72亿元,同比增长15.2%。人保财险紧抓中央继续加大对农业保险支持力度的机遇,围绕四部委《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及收入保险方案在试点区域全部落地,调整部分地区农险承办模式;同时,加大集团客户及新型农业主体等客户资源挖掘力度,巩固存量、拓展增量,竞回及增量业务明显上升,全年业务实现平稳增长。

2019年,责任险的保险业务收入272.23亿元,同比增长25.4%。人保财险在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服务个人保险消费升级四个方面,加强创新开发,主动做好产品合规管理,在防贫救助保险、绿色建筑性能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领域取得长足发展。此外,人保财险继续依托网点优势,深入推进“保险+科技+服务”的商业模式,雇主责任险、机动车延长保修、公众责任类、互联网保险等业务也获得了快速发展。2019年,信用保证险的保险业务收入227.67亿元,同比增长96.7%。人保财险加大资源投入,创新业务模式,出口信用险、工程履约类保证险、关税保证险等传统优势项目获得快速发展。同时,人保财险积极服务融资保险市场需求,并进一步夯实风险管控基础,不断提升业务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新旧业务共同发力,推动信用保证险实现整体快速增长。

2019年,企业财产险的保险业务收入151.67亿元,同比增长13.1%。人保财险顺应市场需求,加大产品开发力度,推动财产损失保险、光伏电站运营期保险、文物保险等新业务落地,助推企业财产险稳步发展。

2019年,货运险的保险业务收入39.72亿元,同比增长2.8%。人保财险以实现高质量有效益发展为目标,适时调整业务结构,并加大了互联网、随车行李等分散性业务的拓展力度,货运险总体规模保持平稳。

2019年,人保财险其他险种的保险业务收入127.14亿元,同比增长4.7%。人保财险贯彻落实集团“3411工程”,推动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创新和竞争能力,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家庭财产险和特险业务实现稳步增长。

(2)按渠道分析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财险按渠道类别统计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具体可划分为代理销售渠道、直接销售渠道及保险经纪渠道等。

2019年,人保财险聚焦获客场景,完善渠道布局,加快电网销、“人保V盟”、直销团队、农网等自有渠道建设,加强资源差异化配置,强化渠道协同。其中,直接销售渠道原保险保费收入985.79亿元,同比增长23.1%;保险经纪渠道原保险保费收入352.54亿元,同比增长14.8%。

人身保险业务

1、人寿保险

2019年,人保寿险深入贯彻落实集团“3411工程”,坚定不移“转方式、优结构、换动能”,聚焦“三个转变”,着力推进商业模式变革,大力推进队伍建设,优化产品结构和期限结构,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严守风险底线,夯实发展基础。2019年,人保寿险实现期交首年规模保费198.48亿元,期交(含续期)占比同比提升4.6个百分点,达到62.4%,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规模保费68.80亿元,同比增长51.2%,期交续期规模保费451.19亿元,同比增长10.9%,实现新业务价值61.88亿元,同比增长7.9%,价值创造能力持续提升。2019年,健康险原保险保费收入201.10亿元,同比增长27.6%,主要是人保寿险积极响应保险回归保障要求,加大重疾险产品销售力度,同时受益于市场医养健康需求增加,个人健康险业务保持增长。

2019年,意外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8.41亿元,同比下降6.1%,主要是人保寿险坚持强化业务风险管控和应收保费管理,主动优化业务结构,不断提升业务效益。

按规模保费统计,2019年,普通型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分别实现规模保费234.64亿元、539.12亿元、47.29亿元,健康险实现规模保费201.20亿元,意外险实现规模保费18.41亿元。2019年,银行保险渠道原保险保费收入394.44亿元,同比下降16.4%,主要是人保寿险按照高质量发展转型战略,继续压缩中短存续期等趸交业务规模,持续优化业务结构。

2019年,个人保险渠道原保险保费收入512.48亿元,同比增长31.0%,主要是人保寿险大力推进大个险战略,强化个险销售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个险渠道代理人同比增长59.2%,与个险渠道长险首年保费增幅基本保持一致,为保费的增长提供了充足的动力,销售产能有所提升且将在未来持续释放。

2019年,团体保险渠道原保险保费收入74.43亿元,同比上升0.7%。

按规模保费统计,2019年,银行保险渠道、个人保险渠道、团体保险渠道分别实现规模保费407.60亿元、545.19亿元、87.87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营销员为391,099人,营销员月人均首年规模保费2,742元,月人均寿险新保单数目1.18件。2019年人保寿险的已赚保费958.69亿元,同比增长3.4%,主要是人保寿险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保费收入平稳增长,规模略有上升。

投资收益2019年人保寿险的投资收益205.18亿元,同比增长14.3%,主要是较好把握了权益市场投资机会,并抢抓年内利率高点,增加配置高收益债券所致。退保金2019年人保寿险的退保金481.54亿元,同比下降20.0%,主要是主动大幅压缩中短存续期业务规模所致。

赔付支出净额2019年人保寿险的赔付支出净额182.41亿元,同比下降43.5%,主要是人保寿险业务结构调整效果显现,满期给付同比减少所致。 未来展望:

(一)市场环境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之年,保险业整体发展趋势依然向好。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人均GDP迈上1万美元台阶,将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开拓新空间。新旧动能加快转换,高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快速增长,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成为战略要地,保险“需”与“供”的重构将为行业转型发展提供新契机。中央出台系列政策,特别是加快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健康、养老等社会服务领域等,将催生行业发展新动力。新冠肺炎疫情将进一步增强民众保险意识,健康险等保障型险种将持续成为行业新增长点。

保险市场生态持续演变,外资保险机构加速切入高附加值和垂直细分市场,国内互联网平台公司凭借技术和流量优势高筑客户壁垒,头部保险公司将在市场变局中培育塑造发展新优势。

(二)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2020年,本集团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围绕集团“3411工程”,加快推进商业模式变革,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提价值、强保障、降成本、防风险各项工作,努力在市场份额、风险防范上做到“稳”,在深化改革、变革模式上突出“进”,坚定不移地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人保财险将坚持“去中介、降成本、优体验、强黏性”,深化“两个融合”,聚焦“十项重点”,构建适应存量市场竞争的车险新模式、适应新经济的商业非车险新模式,加快建设直销队伍、直销渠道,深化降本增效、抓好理赔减损,优化区域发展,防控合规风险,努力实现发展同步市场、盈利优于同业、服务领先行业。人保寿险将聚焦“三个转变”,大力推进队伍建设,完善营销模式,优化产品结构、期限结构和利源结构,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夯实发展基础。人保健康将加快商业健康险发展,围绕“专业、高效、精干、扁平”深化改革,着力打造“健康保险+健康管理+信息科技”的商业模式。投资板块将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主业,积极发展财富管理业务,强化投资风险防范,加快探索适应低利率时期的商业模式。人保资产将强化与受托方的协同配合,做好资产负债匹配,抢抓结构性机会,缓解再投资压力,发挥好稳定集团投资收益的主力军作用;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发展思路,努力做大做优公募基金等第三方业务。中诚信托将主动融入集团改革发展大局,加快业务转型创新,发挥投资互补优势,逐步形成与保险板块、投资板块的一体化发展格局。人保投控将提高服务保障主业能力,扎实推进集团不动产投资重点项目实施。人保资本将积极把握经济结构调整中的投资机遇,加大非标产品的开发与配置。新兴板块将在各自领域内强化专业能力建设,更加深度地融入集团发展大格局。人保金服将创新体制机制和探索市场化改革,聚焦推动集团“保险+科技+服务”模式实践落地,打造科技赋能核心产品,助力主业增加收入、降本增效、优化服务,完善保险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人保再将聚焦高质量精品公司建设,坚持以市场化为方向,以创造利润为核心,大力发展第三方业务,实现人身险再保业务突破,持续夯实盈利基础。人保养老将持续抓好职业年金拓展工作,协同推进企业年金业务发展,认真谋划个人养老业务突破,大力强化投研能力建设,夯实运营管理基础。人保香港将坚持中等规模精品公司定位,坚决剔除业务质量不佳的险种,发挥东南亚辐射平台作用。

(三)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及应对举措

一是宏观环境风险。全球政治经济环境波动不断,国内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影响持续深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会对本集团经营管理、业务发展、投资等方面产生影响,本集团持续加强对全球宏观政策和外部经济形势的研究,深入开展宏观环境前瞻性分析,强化对宏观经济周期和趋势的研判,积极应对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对本集团经营活动带来的影响。

二是信用风险。国内经济仍面临下行压力,信用环境日趋严峻,国内债券市场信用风险事件多发,信用风险进一步释放,将给固定收益类投资带来较多不确定性。本集团持续加大信用风险管理力度,通过建立集团投资业务信用风险框架体系、持续加强集团统一信用评级建设、针对特定行业建立“白名单”机制等方式和手段,不断优化公司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做好信用风险的积极应对。

三是市场风险。受政治经济环境影响,国际、国内资本市场面临的风险因素仍未消除,权益市场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将对本集团的资金运用造成一定影响。本集团持续加强投资专业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投研能力、主动管理能力以及风险管理能力,开展大类资产配置研究和优化工作,通过多元化的投资组合分散、择机缩减久期缺口等方式应对利率风险和再投资风险等市场风险。

四是保险风险。保险业务是本集团经营的主要业务之一,保险业务的赔付水平、损失发生、费用及退保等相关假设的实际经验与预期发生不利偏离,将使本集团面临保险风险。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压力测试等技术评估和监控保险风险,并通过实施有效的产品开发管理制度、合理稳健评估准备金、谨慎的核保和理赔流程、多层次的分保机制、合理谨慎的费用政策等措施加强对保险业务的过程管理,以控制保险风险。

资本开支本集团的资本开支主要包括在建经营性物业、购入经营性机动车辆以及开发信息系统方面的开支。2019年,本集团资本开支为52.54亿元。

资产抵押本公司部分子公司由于流动性管理需要,在市场进行卖出回购交易。在交易过程中,本公司的子公司持有的证券将作为交易的抵押物。于2019年12月31日,相关证券的账面价值载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八、21。

银行借款除本集团发行的次级债务、资本补充债券以及投资业务中涉及的卖出回购业务外,本集团2019年底无银行借款。次级债务及资本补充债券情况载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八、29。

或有事项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在若干未决法律诉讼事项,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等法律诉讼事项不会对本集团产生重大损失。

由于保险业务的性质,本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可能涉及法律诉讼或仲裁。这些法律诉讼主要涉及子公司保单的索赔,亦可能涉及与保单的索赔无关的法律诉讼及仲裁。尽管现时无法确定这些或有事项、法律诉讼或其它诉讼的结果,本公司相信任何由此引致的负债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构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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