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的 “兒皇帝”和“貳臣”,你瞭解嗎?

中國歷史上的 “兒皇帝”和“貳臣”,你瞭解嗎?

石敬瑭(892—942)

在歷史上的大漢奸首先不能不推五代時的石敬瑭。他求得契丹的幫助,滅後唐,受契丹之封為後晉皇帝。他把燕雲十六州割讓給契丹,並且每年蒐括民財奉獻絹三十萬匹,其他珍寶珠玉也是不斷供奉。他拜了契丹君長耶律德光為父,信件往返時,起先他是自稱為臣的,後來被允許以家人禮相待,改稱“兒皇帝”。—照當時人的看法,稱兒是比稱臣高一級的,所以石敬瑭死後,他的兒子石重貴繼位,沒有得到契丹方面的允許,即上書不稱臣而稱孫,耶律德光大怒,藉口興師問罪。

像石敬瑭那樣的人真可說是無恥之尤的了。就其家世說,他本非漢人血統,而是西夷人。但他的行為並不能以他的血統來做辯護理由。他在後唐時,任河東節度便。他正是當時貪婪縱慾、卑劣無能的軍閥官僚中的一個代表人物。和他同時向契丹獻媚、求封為中國皇帝的還有趙德鈞。趙德鈞是漢人,也是後唐的一個將軍,後來契丹兵進攻後晉石重貴時,趙德鈞已死,他的兒子仍想做皇帝,率兵踴躍地做契丹的先鋒。其無恥和石敬瑭父子不相上下。

中國歷史上的 “兒皇帝”和“貳臣”,你瞭解嗎?

劉豫(1073—1143)

石敬瑭開了在異族卵翼下做皇帝、稱臣稱子的先例。以後宋代的皇帝也有向異族侵略者稱臣稱侄,並割地求和的。南宋初年,更有兩個聲名狼藉的大漢奸,在金人(女真)手下做傀儡皇帝。

金滅北宋後,以黃河以南之地建楚國,封張邦昌做楚帝。不久後,南宋復國,誅殺張邦昌,金兵再南下,又把河南、山東之地封給劉豫建齊國。金人因為怕一下子不能完全消化黃河以南的地區,想用中國人之力來間接統治,所以先後建立這兩個傀儡國,其用意和抗戰期間日本人在中國淪陷區建立各傀儡政權很相似。張邦昌在北宋官居太宰,是宰相的位置,但竟和金人暗中結交,使金人指名要他代宋做皇帝。劉豫在北宋也做過中央大官,南宋復國時,他任濟南知府,是獨當一面的地方長官。金兵一到時,他要率領百姓投降,百姓不從,他半夜縋城而出,到金營納降。降金後又鑽營金的大將撻懶而得了皇帝的位置。但這個人也不過是當時許多紛紛投敵的官僚中的最特出的代表而已。

中國歷史上的 “兒皇帝”和“貳臣”,你瞭解嗎?

張邦昌(1081年—1127)

蒙元的滅宋,滿洲的滅明,都是直接建立異族的統治,沒有製造什麼傀儡政權,但是文官武將士大夫投敵求榮的多如牛毛。清朝的掃平全中國,主要的是依靠許多明降臣的力量。如吳三桂、洪承疇、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高傑、劉良佐等人都是率領了十幾萬軍隊而向滿清投降的。洪承疇受命為薊遼總督,負責對滿戰事,戰敗而降,明人以為他戰死了,還在北京城裡設壇遙祭,追贈優恤,不料他已率兵做了清軍的先鋒。後來各地起義抗清的人民武裝很多是被他剿平的。

清朝統治者自然非常重用這些降臣,但在既已建立了鞏固的統治政權以後,卻把這些降臣稱為“貳臣”,表示他還看不起這些變節投降的人。其用意自然是在向已經做了他的臣民的人鼓勵“從一而終”的“氣節”,要大家死心塌地,不再起什麼二心。

中國歷史上的 “兒皇帝”和“貳臣”,你瞭解嗎?

吳三桂(1612—1678)

我們並不是根據傳統道德中的“忠”的觀念來評價歷史人物。在我們看來,一個死心塌地效忠於專制統治者的並不就是可敬的人,一個始終做著異族統治者的忠實奴才的自然更是可悲的人。但像那被稱為“貳臣”的人,今天在專制統治的秩序中坐享高官厚祿,一到明天,又投身到異族侵略者面前爭取做開國元勳的榮耀,的確是把寡廉鮮恥的性格表現得最充分的了。不過,無論是在今天還是在明天,他們都同樣是拿人民的血汗做代價來填滿個人的私慾,其前後行為又還是一貫的。所以在歷史上,每當異族入侵,逼得舊的統治政權土崩瓦解的時候,從官僚士大夫中大量地產生這種可恥的“貳臣”,並不是偶然的事。這些人在還沒有公開投敵的時候,其實早已是禍國殃民的人物了。

像張邦昌,在北宋做大官時,已曾受到人民的公開申斥。金兵圍攻汴京時,張邦昌和李邦彥等人都主張妥協求和,對於認真抗戰的李綱等人竭力排擠傾軋。所以當時的太學生曾聚眾上書說:“其庸繆不才、忌疾賢能、動為身謀、不恤國計者,李邦彥、白時中、張邦昌、趙野、王孝迪、蔡懋、李柷之徒是也,所謂社稷之賊也。”這正是當時民間的公論。

中國歷史上的 “兒皇帝”和“貳臣”,你瞭解嗎?

李柷(892—908)

北宋末葉,當政的都是這一類“動為身謀,不恤國計”的人,在他們手裡,弄到民生凋敝,民怨沸騰(這就是梁山泊好漢的故事發生的背景),弄到將驕兵弱,每戰必敗(和金人相約攻遼,金已破遼,而宋兵仍節節挫敗,遂啟金人輕視而長驅直下,無以為抗),弄到在兵臨城下時,還是和戰不定,終至把中原奉讓給異族。—所以這些人不論後來是否像張邦昌那樣公開降敵,但在實際上都是扮演著給異族的侵略者鋪設道路的角色。

南宋初年又出了一個遺臭萬年的秦檜。他雖沒有降過金,但他曾被拘金營,自稱是乘間逃歸的。事實上是已和金人勾結好了。所以他不惜誣害有能力御金的大將,來促成和議,和議的結果是宋稱臣奉表於金,金冊封宋主為皇帝,並割讓淮水以北的土地,每年又奉銀絹各二十五萬於金。在對外這樣屈辱的時候,他對內則實施很嚴格的統制,邏卒密佈,以排除異己,鉗制民意。這樣就使南宋再也沒有力量翻過身來,只好坐待亡國。所以後世雖還很有人為秦檜辯護,但事實俱在,他的罪惡實在更大於石敬瑭、張邦昌、劉豫一流人。他的名字不能不寫在《漢奸傳》的前列。

中國歷史上的 “兒皇帝”和“貳臣”,你瞭解嗎?

秦檜(1090—1155)

明代情形也大體相似。明代後期政治上最有權勢的是太監,許多腐敗的官僚都奔走在太監門下,把整個國家弄得一團糟,使清軍得有機會從容地問鼎中原。到了明政府流亡江南的時候,朝中當權的還是屬於太監政治集團中的馬士英、阮大鋮。他們也使這流亡的政府加深腐化,他們也和清人講和,情願割地賠款,他們也多方阻撓積極抗戰的史可法等人。到了最後,他們看到已不能再依靠明政權而安享富貴的時候,便公開地投順了清軍。

我們不能不指出,這些可恥可恨的敗類,都是在封建官僚政治內部必然的產物。他們本來就和人民站在對立的地位,所看見的只是個人的私利,當然不會想到在異族入侵下人民的沉重苦難。為了自己安享富貴尊榮,他們是什麼事都可以做的。但是同時,我們也要指出,當歷史上每度異族入侵時,從官僚士大夫中也不是沒有發生過夠得上稱為民族英雄、值得我們歌頌的人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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