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丨過個清明節還可能觸及犯罪?開檢君有話和你說~

清明祭丨過個清明節還可能觸及犯罪?開檢君有話和你說~

前 言

又到一年清明時,清明祭祖,掃墓寄思乃人之常情,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風俗。然而,多年沿襲的一些陋習和祭掃方式,常常帶來並不“清明”的後果。今天,開檢君帶你一起看看身邊真實的案例,跟您一一細數那些跟清明有關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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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罪(祭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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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罪

失火罪,指由於行為人的過失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這是一種以過失釀成火災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案例

2011年5月12日,吳某到其父墳前祭拜時,吳某用打火機分別點燃香燭和鞭炮,祭拜完畢後,未等燃放物熄滅,吳某即離開現場。因天氣晴熱,燃放物引燃墳墓旁茅草,引發山火,大火藉助風勢迅速向四周蔓延。雖經附近村民盡力撲救,大火仍然越燒越烈,直至次日方被撲滅。

經鑑定,此次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945畝。因其自首並積極參與撲火與被害單位達成了和解協議,法院最終判決被告人吳某英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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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醒:

清明祭祖焚燒紙錢,卻因用火不慎造成大面積森林被毀屢見不鮮。為防“清明時節火紛紛”,清明掃墓用火,一定要嚴格遵守野外用火的有關規定,尤其要等紙錢、鞭炮、香燭燃盡後再離去,防止殘留火星點燃山林;要養成個人習慣,不要隨手亂扔菸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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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遷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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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佔用農用地罪

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行為。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案例

因修路需要搬遷祖墳, 2010年8月,張某牽頭組織15家農戶購買一塊退耕還林地作為墳地使用,並在沒有辦理任何證件的情況下組織工人把林地裡的樹木挖起,將林地推平。

經鑑定,張某共佔用退耕還林地1.13萬餘平方米,毀壞圓柏、柳杉幼樹2260株。後由於群眾舉報被林業公安機關查處。經宣威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該市法院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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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醒:

無論何種用途,廣大群眾要使用林地必須到林業部門辦理佔用林地手續,否則根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非法佔用普通林地面積達10畝,防護林地或特種用途林地達5畝以上,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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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毀壞財物罪(擴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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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毀壞財物罪

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

2014年12月間,長樂陳某為其長兄選址建墳,並僱請村民林某為其修建。林某與陳某商量後指使僱工將選址內已種植多年的兩棵龍眼樹砍掉,後經鑑定價值為6000多元。兩法盲林某和陳某最終被長樂市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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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醒:

選址建墳、擴墳修路難免砍伐墳地周邊林木,往往侵犯了集體或他人的林木所有權,由於砍伐數量不多又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可能不構成濫伐林木罪、盜伐林木罪。但雖以建墳修路為目的,如果砍毀林木的價值較大,往往符合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特徵,應依照《刑法》第275條的規定以故意毀壞財物罪來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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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採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美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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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採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

非法採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是指違反森林法的規定,非法採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的行為。犯該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案例

現年68歲老農方某沒想到,僅砍伐了1株樟樹,不僅被罰了5000元、沒收了樟樹,還被判刑2年。原來,2005年3月4日上午,方某為防止一株樟樹根毀壞墳墓,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將自留地墳墓旁邊的一株野生樟樹僱人幫忙伐倒。經專業技術人員鑑定,被砍伐的這株樟樹屬國家二級保護植物,材積為1.803立方米,折立木蓄積3.163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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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醒:

不少人喜歡在墓地周邊種植香樟、羅漢松、楠木等樹種,殊不知,野生的上述樹種均為是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國家林業局規定禁止採挖移植。即便這些樹木生長在自家墓地,也並不意味著對其擁有所有權,可以任意支配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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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駕駛罪(別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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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駕駛罪

危險駕駛罪其一包括醉酒駕駛機動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案例

2014年10月28日清晨,浙江永嘉交警接到報警稱,陵園入口處有一男子酒後與陵園員工發生糾紛,並有酒駕嫌疑。交警趕到現場,經呼氣酒精含量檢測,張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35mg/100ml。後經抽血檢測,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2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原來,張某與家人吵架後,在夜深人靜時,獨自開車到了陵園“上墳”,在墓前喝酒解悶。10月28日清晨,他準備開車回家,在陵園門口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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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醒:

有人祭掃時墓前喝酒解悶錶哀思,有人祭掃後就地“解決”祭祀殘酒,有人掃墓或踏青後親朋好友相邀小聚喝上幾杯。事後往往有些人心存僥倖心理,繼續駕駛機動車。因此,無論清明祭掃還是平時生活,廣大市民應時刻謹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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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文明祭■開檢君·倡議書

鶯飛草長,清明將至。慎終追遠、緬懷故人是清明時節的傳統習俗。而今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處於關鍵階段。疫情當前,安全第一。為切實鞏固前階段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嚴防清明節期間因人員流動和聚集引發疫情傳播,堅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同舟共濟奪取疫情防控阻擊戰的全面勝利,我們要以科學文明的方式追思逝者,避免清明祭掃引發人流聚集,做到移風易俗過清明、防控疫情保安康。為此,開檢君倡議:

一、移風易俗,文明追思。倡導通過家庭分散追思、經典誦讀、網絡祭祀、家庭悼念等形式祭拜,不現場祭拜、不踏青祭拜。祭掃重在表達感情,而不在形式,不管在什麼地方祭掃,只要是真摯的情感,同樣可以追思親人。

二、減少流動,嚴控疫情。清明期間,堅持少出門、不串門、不聚會、戴口罩、勤洗手。建議外出人員不要返鄉,可以委託家鄉親友敬獻鮮花,減少傳播風險。緬懷感念重在於心,輕於形式。

三、厚養薄葬,敬老愛老。疫情讓我們每個人更加感悟到了生命的可貴。百善孝為先,祭而豐不如養之厚,要弘揚敬老愛老的傳統美德,長輩在世時,多盡孝道,做到老有所養、老有所樂。

四、以身作則,引領示範。廣大黨員幹部要以身作則、示範引領。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規定、保護環境、文明祭祀、移風易俗等方面發揮表率作用,以實際行動影響和帶動身邊群眾,自覺地以文明、安全的形式進行祭掃、祭奠,讓陸豐更安全、更文明、更和諧。

清明祭丨過個清明節還可能觸及犯罪?開檢君有話和你說~

廣大市民朋友,疫情防控,人人有責!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從現在做起,從點滴做起,共抗疫情,移風易俗,積極投身新時代文明實踐,共度一個安全、文明、有序的清明節,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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