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請罪我赦免:春秋時期政治衝突的“伴生物”——政治寬容

春秋時期的“政治寬容”,指的是當寬容者的政治利益為正向或預計達到某種政治目的的時候,其在政治領域對其他政治利害關係的國家或人員進行寬恕、赦免,它包含“政治”與“寬容”兩個意思。

《左傳》中提到,對服罪的人要寬恕他們,即“服而舍之”;雙方無論有惠有怨,涉及到後代,就要“敵惠敵怨,不在後嗣”;對待被俘之人,要以禮送他們回去,即“禮而歸之”。這幾種情況都是屬於“政治寬容”的範疇。

你請罪我赦免:春秋時期政治衝突的“伴生物”——政治寬容

當然,政治寬容遠不止這麼簡單,接下來我們就以“楚國赦免叔孫豹”的例子,來談談春秋時期的政治寬容。

一、楚國赦免叔孫豹

公元前541年,晉、楚兩國在鄭國的虢地舉行會盟,齊、魯、鄭、宋等諸侯國也應邀前來。

在虢之會期間,魯國三桓(即魯國卿大夫孟氏、叔孫氏和季氏)之一季武子攻打了莒國,並奪取了鄆地,莒國人便要盟會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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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國對晉國說:“會盟還在進行,魯國就這麼如此輕視盟約,這魯國的使者該殺。”

參加盟會的趙文子(趙武)的副手、晉國大夫樂桓子(樂王鮒)是個有謀但貪財的人,他藉機向叔孫豹索要賄賂,以作為為其向趙文子求情的砝碼。

但是叔孫豹拒絕了,跟隨他的家臣梁其跁勸他同意,但叔孫豹說:“此次諸侯盟會是為了保護社稷。我用財物免禍,自身是安全了,但魯國會必然受到攻打,那對魯國來說有什麼保衛可言?……雖然這事應怨季孫,但魯國又有什麼錯呢?叔孫負責出使、季孫負責守國,一向如此,我又能去怨誰呢?但是鮒(樂桓子)喜歡財物,如果不給他,是沒有完的。”

叔孫曰:“諸侯之會,衛社稷也。我以貨免,魯必受師。是禍之也,何衛之為?……雖怨季孫,魯國何罪?叔出季處,有自來矣,吾又誰怨?然鮒也賄,弗與,不已。”

——《左傳·昭公元年》

說完,他便只給了樂桓子一塊裂帛。

趙文子聽說這件事後很是感嘆,他說:“在患難之時還能把國家利益放在首位,是為忠誠;想到有危難還不逃離職責,是為誠信;為國家圖謀而捨生忘死,是為堅貞;能謀劃以上三點,是為道義。一個人具備了這四點,怎麼能夠誅殺呢?”

趙孟聞之,曰:“臨患不忘國,忠也。思難不越官,信也;圖國忘死,貞也;謀主三者,義也。有是四者,又可戮乎?”

——《左傳·昭公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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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趙文子便為叔孫豹而向楚國求情,他認為魯國的叔孫豹是個賢能的人,赦免賢能之人可以安定賢能的人,這對楚國收服他們很有利,而國境上的城邑,歸屬不一是常有的事,況且魯、莒兩國爭執鄆地已久,因此如今魯佔鄆地是件很正常的事,並以其堅決的態度最終說服楚國赦免了叔孫豹。

乃請諸楚曰:“……魯叔孫豹可謂能矣,請免之以靖能者。子會而赦有罪,又賞其賢,諸侯其誰不欣焉望楚而歸之,視遠如邇?疆埸之邑,一彼一此,何常之有?……莒、魯爭鄆,為日久矣……” 固請諸楚,楚人許之,乃免叔孫。

——《左傳·昭公元年》

在這裡,叔孫豹能夠被寬容,得益於其捨己為國、忠於職守的賢能之才打動了晉國趙文子,而後楚國為了達到趙文子所說的“安定賢能的人”與“收歸賢能之人”這樣的政治目的,才最終赦免了叔孫豹,這其中便體現了政治寬容的特點。

二、政治寬容是政治衝突的一種“伴生物”

《先秦社會形態研究》一書認為,“由於宗法制和禮制的變化,以霸權迭興為標誌的列國競爭、士階層的形成,學術的下移等等原因,形成了相對寬鬆的文化環境”。

無怪乎有學者說“春秋時期是一個寬容的時代”。

當然這並不是說“政治寬容”因素佔整個春秋時期的絕大份額,恰恰相反,處於奴隸制落幕與封建制興起的轉型中的春秋時期,隨著社會生產力提高帶來的井田制的瓦解與周王室地位式微,由此產生的各社會階層和各政治集團之間更為頻繁和尖銳的矛盾,而演化的政治衝突,反而佔據整個春秋時期的主流地位。

政治衝突是階級社會中因階級矛盾尖銳而產生的不同政治群體之間、國家之間為爭奪政治利益、政治資源,圍繞公共政治權力、國家主權產生的一系列對抗性互動政治行為。

政治衝突在春秋時期的具體表現為,各諸侯國之間的戰爭,以及諸侯國們自己內部各利益集團之間爭權奪利的政治鬥爭。

別的諸侯國不說,單拿晉國舉幾個例子,大家就一目瞭然了。

晉獻公八年,獻公唯恐“曲沃代翼”再次發生而威脅到他的君位,便派人把晉國諸公子全部誅殺,導致了“晉無公族”這一罕見現象;晉景公三年,屠岸賈不請示國君就擅自與將軍們帶兵攻襲趙氏,殺死了趙朔、趙同、趙括、趙嬰齊,並且滅了趙氏一族,“趙氏孤兒”便是從此處得來的;晉景公十八年,將軍們又反過來與程嬰、趙武(趙朔之子)攻打屠岸賈,並滅其族。

你請罪我赦免:春秋時期政治衝突的“伴生物”——政治寬容

以上只是春秋時期政治鬥爭的九牛一毛,可以想見,整個春秋時期的政治鬥爭的數量之多,攻伐之慘烈。

所以,從一定程度上來說,政治寬容只是政治衝突的伴生物”之一。

這種“伴生”狀態是當時社會產物的“必需品”,因為只有保持這種狀態,寬鬆政治環境的改善、政治矛盾的緩和,才更有利於統治階級利益的維持與鞏固。

三、政治寬容是政治文明的一種表現形式

而自周代商以來,治國理念逐漸由之前的“先鬼而後禮”的“神治”思想,轉化為“近人而忠”的“德治”思想。正是在這種“高版本”治國思想的薰陶下,才滋生出“政治寬容”這樣的土壤。

而對於向來的政治鬥爭,正如胡適所說,“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雙方總處於“壓倒”與“被壓倒”的狀態,就容易形成惡性競爭,所以為了避免政變、謀殺等暴力行為的政治表現,社會就會倡導政治文明,而

政治寬容便是政治文明的一種表現形式

我們知道,政治寬容的前提是要“求同存異”,畢竟雙方沒有差異就無所謂“寬容”了,這種對價值多元化的肯定,代表著寬容者對其他政治集團或個體價值觀的尊重,也代表著多元化價值觀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和諧原則,這對於千年之前的春秋時期來說,無疑是政治文明的進步與體現。

四、春秋時期“政治寬容”的其他案例

雖然春秋時期的政治寬容不是當時的“主旋律”,但是這種思想和態度在當時切實存在著很強的必要性。除了“楚國赦免叔孫豹”的例子,有關政治寬容的其他案例也有不少,在此略舉“楚成王釋許僖公”與“晉文公釋勃鞮(dī)”兩例來說明這一點。

其一,公元前654年,楚國攻打許國,以解救鄭國被齊國等諸侯國聯合討伐的危機。許僖公自知敵不過強大的楚國,便 “面縛(把手綁在後面),銜璧(口中銜著玉)”,隨行的大夫“

衰絰(穿著喪服)”,士“輿櫬(抬著棺材)” ——做了這麼一套“微子啟降周武王”的“高仿版”投降禮來向楚成王請罪,周武王則接受了許僖公的投降,而沒有滅其國殺其君。

此處楚成王對主動請罪的許僖公,如同昔日周武王對商紂王的長兄微子啟那樣,沒有懲戒,而是表達的便是政治寬容,因為這樣做不僅能提高楚國及其國君的政治威望,還能以後招攬其他國家的歸附。

你請罪我赦免:春秋時期政治衝突的“伴生物”——政治寬容

其二,公子重耳在外流亡期間,一個叫勃鞮的宦者先後被晉獻公和晉惠公派出前去追殺他,但最後都沒能成功。後來,勃鞮卻膽敢前去見即位後的晉文公。文公當然不能原諒勃鞮,沒想到,勃鞮先是以“齊桓公不以管仲曾射中自己而斬殺他,反而不計前嫌重用他,最後桓公靠管仲得以稱霸”為例,接著又說“自己一個下人只是服從主公的命令”,最後又拿“揭露呂省、郤芮謀反之事”來作為自己的投名狀。

你請罪我赦免:春秋時期政治衝突的“伴生物”——政治寬容

死裡逃生後的晉文公再次見到勃鞮,本應對勃鞮殺之而後快,卻在最後放了他一條生路,這裡就是晉文公對勃鞮選擇了政治寬容。因為不殺勃鞮,一是自己的行為向著齊桓公靠齊,霸業也會指日可待;二是勃鞮的投名狀確實值得免於一死,而後來事情的發展也應驗了他所說的話。

由以上案例我們看到,楚成王和晉文公能做出政治寬容的舉動,正是為了達到他們某種政治利益或政治目的而採取的舉措。

結語

隨著春秋時期的禮崩樂壞,伴之而來的是日益加劇的政治衝突與日益緊張的政治關係,所以政治衝突才是那個時代的主旋律。

而相較於政治衝突來說,雖然政治寬容只是其“伴生物”,且影響程度與數量上更是不能與其相比,但它切實體現了政治文明的一種表達方式,更加不可否認的是,政治寬容在春秋時期發揮的政治作用與政治影響是不可磨滅的,並且有很高的存在價值及很強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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