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县纪委监委审慎做好案件申诉复查工作

礼泉县纪委监委切实维护党员和监察对象的自身利益与基本权利,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自办案件质量的监督,认真做好申诉案件的复查和审理工作,坚持首诉必办的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共受理申诉案件4件。在复查和审理工作中,坚持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处理好申诉案件。

提高思想认识,吃透业务理论。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案件申诉工作,将申诉工作作为案件审查调查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将申诉、复查、复议拉入纪检监察工作日常管理之中,与各项工作同安排、共部署、同落实、共检查。成立案件申诉领导小组,由分管案件的副书记主抓案件申诉工作,审理室、案管室、信访室和相关纪检监察室作为小组成员,受理处置案件申诉工作,使案件申诉工作机制、案件申诉工作程序更加完善。申诉案件比例虽小,但办理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需要每一位干部狠抓日常理论业务学习,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作为一项重要学习内容,与纪检监察案件申诉实例相结合。同时加强申诉人员的培训学习,通过系统的学习理论知识,丰富知识储备,强化职业技能,提高申诉案件质量。

坚持首诉必审,扎实开展申诉工作。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党政纪申诉的有关规定,坚持“首诉必办、审复分离、限时办结”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让申诉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听取其申诉辩护。始终将客观公正放在首位,采用查阅案卷、举证、指证、辩论、重新核查等方式,严格按照复议、复查、审查程序进行复审。既做到维护党政纪的严肃性,同时切实保障了党员和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严格依纪依法,稳妥处理好每起申诉案件。

加强思想教育,做好思想沟通工作。县纪委监委对于申诉案件,在处理的实体和程序上合乎规范。大多数受处分人对党纪国法的理解存在偏颇,在申诉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因人施教,对症治病,力求让每一位申诉人员得到满意的申诉结果。一方面帮助申诉人学习相关党纪法规,说清楚讲明白处分依据,促其深入了解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工作;另一方面认真倾听申诉人的诉求,准确把握申诉人的动机,找准问题焦点,帮助违纪人员正视其存在的问题,解开心结,使违纪人员汲取教训,明辨是非,正确对待处分结果。

提高案件质量,源头减少申诉。把好案件质量关,规范办案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方针,实行案件终身负责制。建立错案追究制度,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将案件办理情况纳入年底考核范围,对严重不负责任或者重大失误造成的错案,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增强案件办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党纪法规的正确实施。总结申诉复查工作中的共性问题,改进案件审查调查、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树立铁案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申诉案件。

(礼泉县纪委监委 魏伏彦 任丽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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