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給遵義一法院的執行幹警發“紅包”

疫情防控期間

匯川法院按照

線上執行為主

線下執行為輔的工作原則

充分發揮執行辦案平臺作用

推進案件執行進度


這不

執行幹警為便於和當事人溝通

添加了被執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的微信

多次督促其履行還款義務

被執行人在履行部分案款後卻遲遲不付尾款

……


話說那天

打開一看

竟是500元的轉賬

接著又來了幾條信息

“感謝你,到時候案子處理(好了)請你喝酒”

看到消息的執行幹警

真是哭笑不得


他給遵義一法院的執行幹警發“紅包”


2019年6月11日,匯川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遵義某貿易公司與被告貴州某機械設備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


案件審理過程中,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自願達成調解協議:

被告支付原告鋼材款75250元以及資金佔用費1750元,於2019年10月20日前支付。


《調解書》生效後

被告支付了部分金額

便未再履行

催要無果後

原告遂向匯川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執行過程中

正值疫情防控

執行幹警採用"線上執行"方式

向其釋法明理

督促其儘快履行義務


在執行幹警的督促下

被執行人已經履行了大部分案款

剩餘近2萬元的尾款未支付

後申請人退讓稱

被執行人再支付1萬元

便不再追究


2020年2月17日

仍未支付尾款的被執行人

給執行幹警發來文章開頭的信息

希望執行幹警再幫其“講講價”


他給遵義一法院的執行幹警發“紅包”


對徐某發送“紅包”的行為

執行幹警對其進行了說教

希望徐某把心思放在履行義務上

不要動這些“歪腦筋”

並且回覆被執行人:

“你按照你的承諾履行了,

我請你喝酒”


他給遵義一法院的執行幹警發“紅包”


然而

對執行幹警的“邀請”

徐某並未“領情”

二十多天過去了

仍未履行剩餘案款

勸解其務必儘快履行義務

不要因小失大

他給遵義一法院的執行幹警發“紅包”


功夫不負有心人

在執行幹警的電話、微信輪番“轟炸”下

2020年3月18日

被執行人終於回覆消息稱履行了全部義務


2020年3月19日

執行幹警收到了申請人送來的結案申請

至此

該案執行完畢


他給遵義一法院的執行幹警發“紅包”


嚴以修身

實以敬業

公以司法

是要求

也是責任

更是必須身體力行的準則


拒收“紅包”

抵制的是不良風氣

“線上”執行

展現的是過硬作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