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織補龍袍的男人們——三千年言官制度簡史

對於現代人來說,中國古代歷史上曾經顯赫一時的言官制度,可以說是既熟悉,又陌生。所謂的熟悉,是因為從傳統曲藝到各種古裝影視劇中總會有一個兩個言官的形象;所謂陌生,是一位這一制度被人為的廢絕已久,以至於今日大多數歷史愛好者也對這個存在了三千年的制度霧裡看花,往往語焉不詳。

因為種種原因,今天很多人對言官的印象那是相當糟糕——認為言官制度對暴政制約有限,名不副實的觀點還算是客觀的;更有甚者,祭出了“諫官制度是文官集團綁架中央權力,打著維持祖制的名號阻礙社會推進,以死阻擋彪炳自己多麼無私,比貪官危害可大多了”云云,諸如此類的奇談怪論。

尤其是後一種言論,這幾年的擁躉是越來越多,影響力也擴展到了那些雖不讀書,但喜歡看穿越文的一批讀者。

類似觀點古已有之,比如《紅樓夢》中第三十六回,賈寶玉就曾經批判過“文死諫,武死戰”的價值觀:

“那些個鬚眉濁物,只知道文死諫,武死戰……必定有昏君他方諫,他只顧邀名,猛拚一死,將來棄君於何地!……那文官更不可比武官了,他念兩句書汙在心裡,若朝廷少有疵瑕,他就胡談亂勸,只顧他邀忠烈之名,濁氣一湧,即時拚死,這難道也是不得已!還要知道,那朝廷是受命於天,他不聖不仁,那天帝斷不把這萬幾重任與他了。可知那些死的都是沽名,並不知大義”。

曹雪芹寫出這段話當然不會只有字面上的意思,但考慮到康雍乾三朝實乃是對言官制度進行結構性破壞;對言官群體進行殘酷鎮壓、無情打擊的時代,那寶二爺的這一番話可就是別有弦外之音了。

比如乾隆三十九年,壽張王倫之亂爆發後,工科給事中李漱芳就疏陳“奸民聚眾滋事,為飢寒所迫”,之後又說“近畿亦有流民扶老攜幼,遷徙逃亡,有司監盧溝橋,阻不使北行”······御史給事中範宜賓也附議,並且奏請朝廷增設粥廠,以解窮困百姓的燃眉之急。

這豈有一丁點惡意?但是卻批了乾隆帝的逆鱗。乾隆帝當即下旨,點名李漱芳:

“身為言官,而造作無稽之談,為亂民飾詞卸過,其心實不可問,即治以袒賊惑眾之罪”!

而範宜賓因為是清初元勳范文程之後,隸鑲黃旗漢軍,是天子家奴,這麼幹屬於吃飯砸鍋,更是罪不可赦,自應嚴懲不貸。

於是李、範二人都被判了流放。

那些織補龍袍的男人們——三千年言官制度簡史

徐顯卿《宦跡圖》中的大明公卿大夫。

那些織補龍袍的男人們——三千年言官制度簡史

一位穿著獬豸補子常服的御史。

言官之制始於宗周,據《周禮·地官》中記載,宗周朝廷有“保氏”一職,職責是"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如其言屬實,那保氏就應當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言官。雖然說《周禮》有可能是三晉之學,據此為證有託古之嫌,那《國語》中對宗周時期言官制度的記載肯定就更加真實:

“故天子聽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瞽獻典,史獻書,師箴,瞍賦,朦誦,百工諫,庶人傳語,近臣盡規,親戚補察,瞽、史教誨,耆艾修之,而後王斟酌焉”。

也就是說,在周朝時曾有一個人人皆可向君上進諫的時代,而《左傳》中“子產不毀鄉校”的典故也可以作為旁證。

在《詩經》中更以言官規諫君王的工作稱為“補袞”,也就是織補龍袍。如此說來,言官就是那些織補龍袍的男人。

至東周,各諸侯於邦國之內設言官以負責對國君的規勸進諫,齊有大諫、晉有中大夫、楚有左徒、趙有左右司過、秦有諫議大夫,這都是言官開始作為獨立“工種”的開始,到了隋唐以後,中國的言官制度基本上發展成熟。

不過,直到明初,言官都是一個吃力不討好的職務,也就是所謂的“秩卑而責重”。只因為言官往往有著為民請命的責任,所以就成了大丈夫的理想職業。如宋朝歐陽文忠公於《上範司諫書》所謂:

“司諫,七品官爾,於執事得之不為喜,而獨區區欲一賀者,誠以諫官者,天下之得失、一時之公議系焉”。

大明開國之初,都御史僅正七品,監察御史為正九品。而後升都御史為正二品,與六部尚書同列,為九卿之一。御史號風憲官,服飾上的特徵是:在穿戴朝服時,所戴的進賢冠當中鑲有一個獬豸以為身份;而穿戴常服,也就是紗帽。圓領的時候,常服胸背上也會繡有獬豸補子。風憲官每次朝會時班於道右,可謂意氣揚揚。

其中的監察御史雖然僅僅是正七品,但卻號為朝廷耳目,出京師則為巡按,其職責為代天巡狩,儼然是朝廷威嚴的化身。“八府巡按”之名常見於民間曲藝,百姓也多將彼等視為青天大老爺。

那些織補龍袍的男人們——三千年言官制度簡史

緙絲獬豸補子。

那些織補龍袍的男人們——三千年言官制度簡史

漢代的獬豸冠,到了大明朝,獬豸冠就是在進賢冠的當中加一個金獬豸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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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御史致仕的兩位古君子。

八府巡按的形象大多是那些能夠為百姓主持正義的青年才俊,這可以理解為百姓對官場吏治公正廉明的一種渴望、期盼自己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能夠得到解決。但如果要是八府巡按被陷害或是也被貪官汙吏拉下了水,那民間曲藝也會不客氣的搬演到戲臺子上。

監察御史巡按州郡時是以“芝麻官”的品級巡視地方,但每到一處便抗禮諸侯,地方守令往往特意出城十幾、幾十裡來迎接,甚至跨境迎接者也比比皆是,光景猶如漢家二千石太守承六百石刺史之節制也。其威武威風可見一斑。故朝廷也常常選拔少年氣盛之人為巡按,以用其意氣風發,無所顧慮。比如諸暨蔣文旭於大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AD)進士及第,旋即被授予河南道監察御史,時年僅十七歲。

然而,也有的巡按自以為口銜天憲,於是在地方上擅作威福,其末流者甚至於搏擊豪強為名侵辱縉紳、凌暴守令,狂傲矜張,殺人媚人之惡形同漢之寧成、義宗。如京師至清末尚有巡城御史,其刻薄好事幾乎無異於明之廠衛、清之步軍統領,猶為士庶所震悚,從這裡當年巡按之威也可依稀想見。

清順治十八年巡按御史制度被廢止,對地方大員的監察代之以由皇帝直接控制的“密摺”制度,但其結果誠如林乾所云:

“不但打破了中央與地方的權力平衡,也使得自秦以來歷代王朝“內外相維”“行政與監察並重”的基本制度遭到破壞”。

此後大清朝在各地的督撫基本上都成了除皇權之外完全不受任何制約的封疆大吏,對地方百姓的貪婪兇悍一如羅馬共和國時期的各行省的總督。貪腐的程度也由大明朝的局部腐敗迅速演化成了全面的貪腐。

按照大明朝的吏治標準,當時大清朝舉國上下的官場幾乎是家家貪官,人人酷吏。更棘手的是,因為屬於體制上的缺陷,面對著遍地貪官,即使是碰上乾隆帝這樣屢屢大開殺戒的雄主——乾隆一朝二品以上的公侯大臣不得良死者百餘人,其中不少皆以貪墨喪命——但卻依舊是杯水車薪。

那些織補龍袍的男人們——三千年言官制度簡史

八府巡按?大清朝就沒這個編制。

到了道光十二年(1832AD),面對著爛如泥潭的大清官場,御史馮贊勳上奏請求恢復巡按制度,但是得到的結果是:

“各省督撫,悉由皇上灼知慎簡,較之巡察官,受恩既重,揚歷亦久,皆當竭忠圖報,不負委任”。

按照現在的打官腔就是:體制沒問題,各地的督撫主要還是好的,不要選擇性失明,只看到咱大清朝的那一點點陰暗面······

那些織補龍袍的男人們——三千年言官制度簡史

那些織補龍袍的男人們——三千年言官制度簡史

那些織補龍袍的男人們——三千年言官制度簡史

曲阜至聖府藏明進賢冠、朝服。

大明朝制度:言官於外為各道監察御史,於內為監督六部的六科給事中,二者並稱科道。科職以六部為區分,責任在於察內;道職以布政司為區分,責任在與察外;二者統稱六科十三道。理論上科的級別高於道,但是類似於巡按、督學、巡鹽、巡漕、巡江這類重要工作只能由御史擔任;而在中央駁正章奏、封還制敕的工作便由給事中負責。

比之於更早的制度,科類似於漢朝的諫官;道類似於漢朝的刺史。

後來清雍正帝以為言官都是“書呆子”,尤其是六科給事中,經常封還詔書,向皇帝提出反對意見,並要求皇帝再做考慮——這在雍正帝眼中簡直是“訕君賣直,莠言亂政”——這是對國家大事進行道德綁架!

所以這位頻繁出現於影視劇中的“四爺”一方面繞過六部,以密旨、密摺的制度直接管理地方督撫、九邊大帥(順便說一句,這和張居正以私信指揮門生故吏進行“改革”有什麼區別?怎麼沒見人譏諷雍正帝?);另一方面就是將獨立的六科給事中併入都察院,使之從此再無諫言天子的渠道。

從今往後,被釜底抽薪的監察系統便是尸居餘氣,因為在此之前,以御史充當巡按可以監督地方諸侯守令;而給事中則擔負諫官之職,負責規諫皇帝。但從順治、雍正兩朝的改革之後,臺諫官補袞調羹之職便徹底的成為歷史。

晚清光緒之季,袁世凱在主持新官制改革時更是主張裁撤都察院。當時負責審核的諸王大臣為慶王及孫家鼐、瞿鴻機二相國。幾人在第一次合議時就因為都察院的存廢問題彼此吵得不可開交,最終不歡而散。之後第二次合議時孫家鼐就拒絕出席,只是將一張紙條送到會場,上書幾行:

“都察院之制,最不利雄奸臣慝,亦惟雄奸臣慝,最不樂有都察院”。

寥寥數語,使有著決定權的慶王為之失色,而都察院於是得以保存。

入民國後,曾經一直反對保存都察院的袁世凱成了新朝之主,但他卻設立了都察院的另一種形式——肅政廳,專司糾彈之責,不知此時袁大總統此際是否曾念及被自己斥責為保守的孫相國?於是在那個很短的時期內,國會議員復活了六科甚至是更古老的諫官職責;肅政史也繼承了御史的監察之職,但是這次言官制度的復活卻只是迴光返照。

因為在短短的數年之後,肅政廳和國會就先後成為陳跡,而延續了三千年的言官制度也徹底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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