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河林区院成功办理一起立案监督案件



洮河林区院成功办理一起立案监督案件

全林区检察长会议以来,洮河林区院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坚持在检察业务工作上发力,组织力量,迅速行动,分头深入各辖区开展工作调研,摸排案件线索。近日,尕海则岔保护区包片领导在片区调研时,了解和掌握到了两起涉林刑事案件线索,并成功办理了一起立案监督案件。


3月15日,尕海则岔自然保护区发生了一起盗伐林木案件,犯罪嫌疑人扎某某被现场抓获。由于其只承认了部分盗伐事实,之后林业主管部门与森林公安机关围绕案件事实和立案事宜发生了争执。洮河林区院在认真听取双方情况介绍后,经研究启动了立案监督程序。于3月17日向林业部门调取了有关资料,检尺野帐及照片,3月20日向森林公安机关调取了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检尺统计表等证据材料。于3月21日发出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于3月24日作了回复,说明了案件有关情况及暂未立案的理由,洮河林区院经审查后,认为仅凭目前认定的事实已达立案标准,具备立案条件,应当立案。遂于3月25日向公安机关发出了通知立案书。公安机关于当日作出了立案决定,并表示一定把案件办好。


目前,洮河林区院进一步加强了该案引导侦查取证以及后续沟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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