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有感

古斯塔夫·勒龐的《烏合之眾》是新聞傳媒、心理學領域的重要著作,對於我們瞭解群體的思想狀態具有很大幫助,並且我們可以將書中所論述的觀點與現實生活結合起來,這有利於我們以更專業的視角分析社會現象,進而得出較為理性的認知判斷,重現事物的本來面貌,這不僅對於我們思考問題有著助益,並且能夠更好地指導我們生活,懂得理智分析的重要意義。

讀《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有感

如果要用一句話來描述它,那還是弗洛伊德說的:“勒龐的《烏合之眾》是一本當之無愧的名著,他極為精彩地描述了集體心態。”勒龐這本書指出,個人一旦進入群體中,他的個性便湮沒了,群體的思想佔據統治地位,而群體的行為表現為無異議,情緒化和低智商。這顛覆了我的以往觀念,群體原來遠遠不是我所認識和接受的那樣。群體的心理、意見和信念,在很多的時候,竟會讓人如此的失望和害怕。

在羅伯特·莫頓的《勒龐《烏合之眾》的得與失》中,他指出這本書確實對人們理解集體行為的作用以及對社會心理學的思考發揮了巨大的影響。勒龐生逢一個群眾重新崛起的時代,他敏感地意識到了這種現象中所包含的危險,並且以他所掌握的心理學語言,坦率地把它說了出來。勒龐的思想是超意識形態的,他在此書的這裡或那裡,以十分簡約甚至時代錯置的方式,觸及到了一些今天人們所關心的問題,如社會服從和過度服從、趣味單一、群眾的反叛、大眾文化、受別人支配的自我、群眾運動、人的自我異化、官僚化過程、逃避自由投向領袖的懷抱,以及無意識在社會行為中的作用,等等。也就是勒龐考察了一大堆現代人面臨的社會問題和觀念,這使這本《烏合之眾》具有持久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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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應當瞭解群體的概念,群體是相對於個體而言的,但並不是任何幾個人就能構成群體。群體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為了達到共同的目標,以一定的方式聯繫在一起進行活動的人群。可見群體有其自身的特點:成員有共同的目標;成員對群體有認同感和歸屬感;群體內有結構,有共同的價值觀等。並且群體具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特徵:一、群體的智力低於群體平均智力,也就是智力會下降——低智。二、極其自信。三、情緒化、敏感化。四、群體具有道德感,群體的這些特徵決定了其本身就存在缺陷,需要理性看待。群體的價值和力量在於其成員思想和行為上的一致性,而這種一致性取決於群體規範的特殊性和標準化的程度。群體中的個體與他人發生相互作用,這本身就構成了一種刺激。個體對這個刺激必然要做出反應,於是表現出與個人獨處時不同的行為方式。在勒龐看來,當人們變成了一個群體後,他們的感情、思想和行為變得與他們單獨一人時頗為不同,而群體在智力上總是低於孤立的個人。群體沒有能力做任何長遠的打算或思考,而孤立的個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應行為的能力,這樣我們便陷入了群體與個人的選擇矛盾當中,究竟哪種為好,可能也只有放置到具體的環境當中去認識了。

讀《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有感

群體總是受著無意識因素的支配,它的行為主要不是受大腦,而是受脊椎神經的影響,因此群體是刺激因素的奴隸,群體具有衝動、急躁、缺乏理性、沒有判斷力和批評精神、易受暗示和輕信的特點。書中列舉了1792年法國曆史上有名的大屠殺事件。當時,在大革命精神的感召下,巴黎成千上萬市民幾天之內虐殺盡關在監獄裡的僧侶貴族一千五百多人,連十二三歲的孩子也不放過。更不可思議的是,在極刑現場,婦女們以一睹貴族受刑為榮。這些平時裡的店員夥計、家庭主婦,都相信自己的正義行為是在消滅“共和國的敵人”。因此,“孤立的個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時,他不能焚燒宮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這樣做的誘惑,他也很容易抵制這種誘惑。但是在成為群體的一員時,他就會意識到人數賦予他的力量,這足以讓他生出殺人劫掠的念頭,並且會立刻屈從於這種誘惑,出乎意料地障礙會被狂暴地摧毀。”

社會中大多數處於中下層地位的群眾,大多地位卑微,心理狹窄脆弱,對超出自身生活經驗的一般問題不甚瞭解,不辨真偽,希望聽從權威的意見,“在群體的靈魂中佔上風的,並不是對自由的要求,而是當奴才的慾望”,因此群體易受暗示和輕信,他們崇尚威勢,迷信權威人物,這也給領袖以利用的機會。書中勒龐解釋說領袖更有可能是個實幹家而非思想家,他們並沒有頭腦敏銳深謀遠慮的天賦,他們也不可能如此,因為這種品質會讓人猶疑不決。但領袖們會藉助斷言法、重複法和傳染法的手段,用觀念和信念來影響群體的頭腦,這些作用有些是緩慢的,然而一旦生效,卻有持久的效果,由此得到民眾接受的每一種觀念,最終總會以其強大的力量在社會的最上層紮根,不管獲勝意見的荒謬性是多麼顯而易見。回想歷史,我們也就不難理解希特勒法西斯主義當時為什麼得到德國人民普遍擁戴的原因了。希特勒也曾在《我的奮鬥》中寫道:“群體愛戴的是統治者,而不是懇求者,他們更容易被一個不寬容對手的學說折服,而不大容易滿足於慷慨大方的高貴自由,他們對用這種自由能做些什麼茫然不解,甚至很容易感到被遺棄了。他們既不會意識到對他們施以精神恐嚇的冒失無禮,也不會意識到他們的人身自由已被粗暴剝奪,因為他們絕不會弄清這種學說的真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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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群體有著這些優點,但是不可否認當群體的力量佔據主導地位時便會失去控制,造成更大的危機,因此我們應當辯證的看待群體在社會發展和進步當中的作用,進而找出兩者之間的平衡點。在現實意義下,我們應警惕自身,認識自己,保持自己的人格,做一個清醒的自由人,尤其是在群體更要凸顯,這樣才不會被環境所影響,從而幫助自己做出理智且正確的判斷,進而更好地達到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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