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著手立法管理電動自行車,就幾大熱點問題廣泛徵求和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日期截至2020年4月5日。焦點一:過渡期是否延長
據統計,浙江省歷年來公安機關登記(合標車)和備案(非標車)電動自行車為2880.47萬輛(截止2019年底),其中備案的非標車為2323.88萬輛,非標車佔比為80.67%。
浙江省人民政府提請草案規定,過渡期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起所有的非標車都不得上道路行駛。
焦點二:佩戴頭盔是否應該強制
2018年全省涉及非機動車交通事故死亡1550人因頭部受傷死亡,85%沒有戴頭盔。
浙江省政府提請草案規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及搭載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駕駛人或者搭載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十元罰款。”
焦點三: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和處理問題
在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中,有大量的是非標車和行人或者自行車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各地對事故責任認定和處理的具體做法不一。
有意見提出,電動自行車和行人或者自行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電動自行車無論是否合標,都應當加重其賠償責任。
以上問題,你持有哪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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