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紹爾護照如何調整為美國綠卡

馬紹爾群島受美國託管四十多年,對美國形成了特殊的依賴關係。馬紹爾防務由美國負責,馬紹爾公民可參加美國的軍隊;美國對馬紹爾的事務由美國內政部的島嶼事務辦公室而非國務院負責;以美國為主的援助和導彈基地收入是馬紹爾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馬紹爾以美元為通用貨幣,絕大多數現代化商品均從美國進口;馬紹爾的對外郵政由美國負責,郵資按美國標準核算,寄往密克羅尼西亞聯邦,帕勞,美國各州及屬地等郵件均按國內標準計算郵資;馬紹爾施行12年免費義務教育,因馬紹爾僅有一個規模很小的大學(馬紹爾群島學院),其大專以上學生大多赴美國高校就讀。

馬紹爾護照如何調整為美國綠卡

根據1983年6月25日馬紹爾與美國簽署的《自由聯繫條約》(CompactofFreeAssociation)及2003年的《自由聯繫協議修正法案》(公法108-188號),馬紹爾公民可享有權利如下:馬紹爾公民可自由進出美國,每次從美國海關入境,會收到由美國國土安全部的海關邊防局(CBP)簽發的I-94卡(入境/出境記錄卡)。海關邊防局的檢查員會在I-94卡上做記錄表明此人是根據自由聯繫協議而被允許入境的,標記為CFA/RMI(自由聯繫協議/馬紹爾)。

馬紹爾公民可以在美國無限期拘留,可以在美國境內調整其身份成為綠卡持有者,此項服務有專門律師協助辦理。馬紹爾公民可以自由在美國求學,且求學期間可合法打工,且其在馬紹爾國內學校所修的學分為美國學校所承認。馬紹爾公民可以在美國境內自由求職。

馬紹爾護照如何調整為美國綠卡

根據自由聯繫協議,馬紹爾公民不再需要申請、持有、或者更新由美國政府頒發的工作許可證(I-766表或者EAD),在對就業資格審查表(I-9表)進行核查時,一本沒有過期的護照加上I-94入境表(或者在自由聯繫協議下,由美國政府頒發的其它合法入境證明),就可以確認他們的合法的身份以及工作許可。

依照自由聯繫協議入境美國的馬紹爾公民可以從最近的社會保障總署(SSA)辦事處獲得社會保險號(SSN)和社會保險卡,該社會保險並沒有“僅限國土安全部發的工作許可才可以工作”字樣的說明及其它任何圖例。該卡必須在美國從社會保障總署(SSN)領取,而不能從馬紹爾群島共和國的美國使館領取此卡。

由自由聯繫協議,應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政府以及隸屬此協議的其他國家的要求,美國需要以對待美國公民相同的標準,來加強對那些在美國境外的馬紹爾公民的領館援助。


馬紹爾護照如何調整為美國綠卡

馬紹爾護照如何調整為美國綠卡

1,馬紹爾護照如何調整為美國綠卡?

 在美國生活兩年,有納稅及社保即轉美國綠卡(PR);小孩在美國上公立中小學免費。馬紹爾護照有效期為5年,5年後自動更換;馬紹爾共和國擁有護照所有權,需要經由大法官作為政府代表的許可,並由大法官簽字方可生效。遺失或損壞護照,必須立即向當地警員機關和大法官報告,如在境外,須到就近的馬紹爾共和國海外駐機構或美國領事館備案。

美國永久居民卡(UnitedStatesPermanentResidentCard),亦稱作綠卡(greencard),是用於證明外國人在美利堅合眾國境內擁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一種身份證。“獲得綠卡”則用於指稱成為永久居民的移民過程。綠卡持有者的合法永久居留權是由官方授予的移民福利,其中包括有條件地在美國居留與獲取工作的許可。持有者必須保持他的永久居民身份,如果該身份所需的某個條件不再滿足時,持有者將可能失掉該身份。

綠卡曾經由美國移民歸化局(INS)負責發行。後來該局被合併進了美國國土安全部(DHS)下屬的公民與移民服務署(BCIS),其職能亦由該局替代。在合併後不久,BCIS被改名為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SCIS)。

根據美國國籍與移民法,綠卡持有者屬於沒有美國國籍,也不具美國公民身份的外國人。但其在美國境內基本享有和本國國民一樣的待遇,不過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根據美國移民法,永久居民入境美國時,需使用有效的移民簽證與有效的母國護照,否則不得入境。擁有美國綠卡後,只要離開美國不超過一年,綠卡本身可以當作有效的入境移民簽證,不需去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另外申請簽證。離開美國超過一年,必須於離境前先申請回美證(reentrypermit,I-327),作為入境的有效移民簽證,回美證有效期最多兩年。超過一段時間未入境美國的持卡人,在入境時很可能會被判決失去永久居留權,因為移民法要求綠卡持有人離開美國,必須是暫時性的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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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關於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公民如何申請美國公民?

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公民進入美國後,根據馬紹爾群島共和國與美國簽署的《自由聯合協議法案》,2008年3月13日美國公民及移民事務署(USCIS)《密克羅尼西亞聯邦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的自由聯合邦的公民身份》,依照此協議入境美國的密克羅尼西亞聯邦(FSM)和馬紹爾群島共和國(RMI)兩國的公民可以在美國居住、工作和學習,但是根據《移民和國籍法案》,他們並非“合法永居者”(也稱作“綠卡持有者”)。然而根據移民法,他們或者通過申請移民簽證,又或者在美國境內調整其身份,也一樣能成為合法的永居者。如果他/她最終希望在作為美國公民申請入籍,他/她必須有美國的合法永居身份。

3、歸化入籍需要幾年的排期,以什麼程序進行?

馬紹爾群島的公民和密克爾羅尼西亞以及帕勞的公民一樣,因為和美國政府簽署了外交協議,可以無須簽證進入美國。一旦入境,這些太平洋島嶼的公民可以長期居留,也可以自由選擇工作,完全沒有超期居留和申請工作簽證的後顧之憂。但是,這種特殊待遇並不完全等同於永久居留權,或者綠卡身分。以上島嶼的公民要想申請成為美國公民,首先必須經過普通程序(即居住滿兩年)取得綠卡,然後經過3年或者5年不等的時間才能申請歸化為公民。取得綠卡和歸化為公民的程序,和來自其它國家的申請人沒有區別,也就是說,馬紹爾群島的公民要想得到綠卡,也要透過親屬移民、職業移民或者其它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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