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義:趙東來為何對祁廳長敷衍了事,卻對李達康唯命是從

人民的名義中,漢東省京州市公安局局長趙東來。在劇中看似直來直去,但卻深謀遠慮、智勇雙全,為了保護正義的尊嚴,抱著堅決整治惡勢力的決心從嚴執法,在與檢察部門的合作中,從最初的質疑變為之後的通力配合,他一直支持檢察官侯亮平的工作,為最終反腐成功作出了很大貢獻。


人民的名義:趙東來為何對祁廳長敷衍了事,卻對李達康唯命是從

但是,一些明眼的觀眾不難發現,劇中的趙東來對其省廳直接領導祁同偉敷衍了事,甚至有時候直接拒絕其命令。但對市委書記李達康卻唯命是從呢?

趙東來是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長,級別為副廳級,二級警銜。祁同偉是省廳廳長,正廳級,一級警銜。趙東來負責的市局是祁同偉廳長的省廳直接下屬單位,按理來說趙東來無論是個人級別還是單位級別都比祁同偉低,而且是在同一個系統裡邊。趙卻敢對祁同偉陽奉陰違、敷衍了事,但是對李達康的指示卻執行很到位。原因除了李達康的官職和權力比祁同偉大,趙懂得良禽擇木而棲、樹大好乘涼的道理之外。還有沒有其他原因呢?答案是肯定的。


人民的名義:趙東來為何對祁廳長敷衍了事,卻對李達康唯命是從

市級公安局接受“雙重領導制度”。就是如果兩個領導來指揮的話,在行政關係上面是歸於地方政府來領導,在業務上歸為上級同類的部門領導。簡單的來說就是人事權、行政權是屬於地方黨委政府的。而省公安廳只是負責業務方面的領導。所以說祁同偉是指揮不了趙東來的。因為一個官員的前途掌握在誰的手裡便會聽從誰的指揮。趙的具體工作、個人升遷人事安排、經費預算等等都是聽命於市委、市政府的安排。祁同偉的省廳只是在業務上對公安局進行指導,而趙東來只需定期過去彙報下工作的進度,接受下省廳的協調安排即可,而不會聽從其命令指示。這也就是劇中趙東來抓捕陳清泉的山水莊園事件,祁同偉親自打電話都指揮不動趙東來一個屬下的原因。

說的簡單點就是領導和指導的區別。一字之差,天壤之別。

人民的名義:趙東來為何對祁廳長敷衍了事,卻對李達康唯命是從

那麼省公安廳有沒有權力直接罷免趙東來呢?答案是否定的。

省公安廳要想免掉市局的領導,尤其是副廳級的趙東來,要經過一系列的程序。而按照劇情來說幾乎是不可能的。主要程序是省廳提出建議免職,然後必須經過當地人大開會進行任免,按照現有體制,人大的主任也是市委書記兼任,人大同意後也得市委同意,即便是李達康同意了,任免一個副廳級的幹部也是得省委同意,而李達康是省委的主要領導之一。只要他不同意,在市人大、市委和省委三個環節都會輕鬆的拒絕掉這個省廳的免職建議。

而工資待遇上就更不用擔心了,這個是由國家統一制定的待遇政策,與某個領導沒有關係,更何況工資預算都是市財政來進行的。

待遇、仕途都不會受影響,那趙局長又何必得罪自己的行政領導而刻意討好業務領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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