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0到1,創業維艱:和法律互聯網創業者聊創業

天同訴訟圈 | 從0到1,創業維艱:和法律互聯網創業者聊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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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分享,我想從《從0到1》和《創業維艱》這兩本書聊起,相信在座的很多創業者也都讀過。我想,沒有什麼能比這兩本書的標題更能概括創業者的心路歷程了吧。

這一兩年,常常有人問我這樣的問題:“蔣律師,天同律師事務所這些年發展得也算不錯,你為什麼還要再一次創業?”《從0到1》中的一段話是我能夠給出的最好的答案:“照搬已取得成就的經驗,從1跨越到N,這很容易想象,並沒有什麼了不起。而探索新的道路,嘗試人們從未做過的事情,實現從0到1的突破,才是真正值得讚賞的進步”。相信這也是驅動在座各位走上創業之路的最大動力吧!

而在《創業維艱》這本書中,作者霍洛維茨說,“真正的難題不是擁有偉大的夢想,而是你在半夜一身冷汗地驚醒時發現,夢想變成了一場噩夢。”書中講到的那些壓力、困難和痛苦相信所有創業者都深有體會。尤其是,在法律服務領域,實現“從0到1”的突破遠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們的進展也還十分緩慢。

可以說,當前的法律互聯網創業還處在早期階段,這主要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第一,對行業的影響還很弱。律師行業整體的信息化程度不高,律師線上工作的習慣還沒有完全養成。

第二,資本關注度不高。無論是互聯網金融還是互聯網醫療、互聯網教育,這些領域的融資動輒幾億甚至十幾億,而在法律服務行業,投資寥寥無幾,每一單的金額也很少。

第三,總體投入資源不足。一個明顯表現就是,團隊規模普遍不大,法律互聯網複合型人才稀缺。而缺乏人力資源的支持,創業項目的進展自然也就相對緩慢。

第四,技術上的突破不多。一些創業團隊甚至將技術方面的工作外包,他們沒有意識到,技術能力才是互聯網公司最核心的能力。

第五,項目模式單一。我們看到,目前絕大部分創業項目都集中在法律電商領域。但實際上,不管是互聯網醫療、互聯網教育還是互聯網金融,它們的創業形態都是多種多樣的。

那麼,我們接下來應該怎麼辦?作為法律行業在創業方面的先行者,我們需要注意哪些問題?我結合無訟這兩年來的發展和探索,總結了團隊、資本、模式這樣三個關鍵點,來跟大家做一個簡單的交流。

第一個關鍵點是團隊,而團隊中最重要的人就是它的創始人。可以說,創始人的基本素質決定了整個創業公司未來發展的格局和走向。

對創始人來說,這樣五個方面的基本素質不可或缺:

第一,格局。這首先要求創始人有很好的戰略思維,能夠看到別人三年以後才能看到的東西,敢在所有人動手之前先動手。除此之外,我還特別推崇特斯拉創始人伊隆·馬斯克的第一原理理論。也就是說,當我們思考所有問題時,都從事物的本質去思考,而不只是停留在類比思維上。只有這樣,我們才能首先在思維上實現突破。

第二,學習能力。在創業領域,無知才是常態。你做的是沒有人做過的事情,自然就不會有太多現成的知識可以參考。所以,你需要有高超的學習能力,對所有事情保持好奇,不斷學習,從一無所知迅速成長為這個領域的行家。

第三,個人影響力。這既包括對團隊內部的影響力,也包括對整個行業甚至整個社會的影響力。在互聯網時代,你能不能有足夠強的勢能去影響互聯網傳播中的每一個節點,對於你的理念、你的產品能否被快速推廣至關重要。

第四,管理團隊的能力,也就是人才的選、育、用、留。雷軍說,CEO應該把80%的時間花在找人上面。的確如此,因為在很大程度上,人找對了,事就成了。但是,找到人才之後,如果你不能好好地用他、激勵他,他是會走的。馬雲有句話我一直在用:“人之所以離開你,要麼是錢給少了,要麼是人憋屈了。”創業公司錢不多,那就儘量不要讓人憋屈了。你可以設置很好的期權制度來激勵團隊的重要成員,並且為他們提供廣闊的成長空間。事實上,相比“空降”過來的人才,從公司內部培養的人才對公司的情感更深,價值觀更加一致,也更能跟你走向未來。

第五,個人意志力。創業公司的創始人常常要面臨常人難以承受的壓力,我們不能在碰到這類壓力的時候才想著去克服,而要在平時就有意識地鍛鍊自己的意志力。就像最近大家常說的,走出個人舒適區,讓自己做一些困難又正確的事情。

第二個關鍵點是資本。這個詞似乎法律人都有些羞於談起,但其實,自從上世紀七十年代在硅谷興起VC模式之後,資本與創業的結合就已經形成了固定的套路。

比如說,當你有了好的idea和創始人,可以找天使輪投資;當你有了初創團隊,做出了最小可行性產品,可以考慮融A輪;當你的商業模式得到驗證,可以考慮融B輪;當你的模式需要快速複製,可以考慮融C輪;當你在中國甚至全球佈局了,需要強化競爭力,確立你的地位,可以考慮融D輪;直至最後上市或者併購。

我們千萬不要覺得法律人的創業就是和其他領域的創業不一樣。相反,我們要自覺地尊重資本的規律,並且由此安排自己的創業節奏、融資節奏和股權分配方案。如果找對了投資人,它能提供的不僅是資金,還有其他非常關鍵的資源。

比如說經驗,投資人投了很多公司,也看過很多公司的創業歷程,對於創業和公司治理都十分有經驗,而這恰恰是法律人的軟肋所在;比如說人力資源,在VC投過的公司中,有的公司退出了,也就會有一些閒置的技術人才;比如說交易資源,你和VC投過的其他互聯網創業項目可以有很多互相合作和交易的機會;再比如說戰略資源,BAT這三家分別擁有流量搜索、電商和社交方面的寶貴戰略資源,如果運用得當,將對互聯網創業項目有非常大的幫助。這方面,我在以前的“每週蔣講”文章(《風險資本進入法律互聯網創業意味著什麼?》)中曾經談到過。

當然,說到資本,不得不提的就是當前大家在熱議的“資本寒冬”。對於法律服務行業來說,“資本寒冬”似乎來得早了點,畢竟我們還處在剛剛開始的階段。但是,我也非常高興地看到,所謂的“資本寒冬”並不是真正的“寒冬”。它“寒”掉的是一些泡沫性質的本來就不應該獲得更多資源的項目,好的項目仍然能夠獲得不錯的投資。目前資本市場的環境與其說是“寒冬”,不如說是對此前非理性投資的調整。

所以,創業者不必為“資本寒冬”過於擔憂。只要我們創造了價值,又善於合理安排資金資源,就能成為這個“寒冬”中的倖存者。而一旦倖存下來,我們就有可能迎來新的春天。

第三個關鍵點是模式。傳統商業模式和互聯網模式有不同的估值邏輯,前者看重收入和淨利潤、現金流,後者則看重用戶數、日活、月活、頁面瀏覽量、用戶瀏覽量這些指標。除此之外,還有這樣三點尤其值得重視。

第一,要重視價值回饋。雖然足量的用戶數是發揮互聯網的網絡效應的基礎條件,是互聯網公司首先要考慮的指標,價值回饋也十分重要。如果在你的商業模式下,用戶回饋的價值低於獲客成本,你就是虧本的。如果未來也看不到賺錢的可能,這樣的商業模式就是完全不健康的。

第二,不要把模式僅僅理解為平臺。在體量大得多的社會零售業裡,平臺也就只有阿里巴巴、京東這樣幾家,而在法律服務市場裡,又容得下幾家平臺呢?與其一窩蜂地做平臺,還不如挖掘各種各樣的工具和垂直領域,把法律服務的互聯網化往更深的方向做,或許能夠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

第三,選擇切入口的時候要慎重。比如說,以法律諮詢為切入口聽起來簡單,但是,如果不能在切入之後做到更大市場份額的價值轉換,這樣的切入就是無效的。

所以,我今年5月份在北京的一個論壇上發表演講,法律服務互聯網化需要真正的創新。(見“每週蔣講”文章《在“中國律師發展論壇”上的演講:法律服務互聯網化需要真正的創新》)我們不能一味模仿其他行業的互聯網化路徑,而要從本質上思考法律服務和互聯網的本質所在。我們可以從各個服務環節切入,去做提升體驗、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創新,再從中尋找變現的途徑。

以上是我對我們如何突破法律服務互聯網化的早期階段的一些粗淺看法。我們面臨的困難很多,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但是我仍然對未來充滿信心。因為,移動互聯網發展到今天,法律服務互聯網化的機會已經真正來了。

我認同當前行業觀察者對互聯網上下半場劃分的論斷。互聯網從PC端發展到移動端用了二十年,現在,移動智能終端手機出貨量的增長已經大大放緩了,這說明互聯網的上半場互聯的機會、連接的機會已經過去了。如果創業者錯過了這個機會,那就是永久錯過了。下一次這種連接的機會將出現在新一代智能終端勃興的時代,具體是什麼時候,現在誰也沒法預測。所以說,只有在上半場結束前抓住了連接機會的創業項目,才獲得了開啟下半場的門票。

而在下半場,互聯網的關鍵在於人工智能。信息革命的本質是機器替代人的腦力,把人從未來會越來越複雜的腦力勞動中解放出來。所以我預言,像法律服務這樣的在上半場並無太大作為的專業服務領域,其中的一些取得門票的創業項目,將有機會在下半場大放異彩。(參見“每週蔣講”文章《人工智能對律師行業意味著什麼?》)

雖然現在還很難說清楚律師的工作將在多大程度上被人工智能替代,但可以確定的是,在法律領域,有互聯網的連接產生的海量數據沉澱,再加上大規模的雲計算能力和更先進的算法,我們就有機會參與到法律互聯網真正蓬勃發展的互聯網下半場來。

可以預見,未來,具備大數據技術以及在此基礎上發展出來的人工智能的法律互聯網創業公司將領先。

而隨著技術進步的越來越成熟和社會生活線上化程度的進一步深入,相信我們也會有更多的機會去提升法律服務的體驗,提高法律服務的效率,降低它的成本,也就更有可能實現法律服務互聯網化“從0到1”的突破。

“預測未來的最好方式是把它創造出來。”讓我們共同努力,去創造未來。即使“創業維艱”,也要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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