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戀愛過期,苦味猶存”,這是什麼意思?該如何理解?

我自清風伴花香


這篇文章很長,能夠耐心看到最後的人,大概不是太寂寞就是太想念曾經那個陪著吃飯的人……


分手後,大部分夜晚都不敢過早睡覺,深夜的飢餓感總是來得更深刻和走心一些。

對他的想念和對食物的渴望糅雜在一起,過去的故事伴隨著過去的食物衝擊著胃裡心裡最糟糕的角落。夢裡還跟他面對面坐在熟悉的餐館,想吃麵前的食物,卻總有這樣那樣的岔子,總也吃不到,到後面,眼前黑漆漆的連他的樣子再也看不清。

對食物的喜歡和熱情,大概是我們曾經最合拍的地方。

我們是戀人,也是吃友,開場時,總是要爭搶一番,末了他淨往我碗裡夾菜。那種感覺像是《紙牌屋》裡的男女主角,靈魂和肉體都是自由的,在深夜的窗前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天,互相傳遞一隻煙,就可以將兩人的靈魂牢牢綁在一起。我們不喝酒,也不吸菸,卻對著兩人都喜愛的食物,將兩顆心緊緊綁在一起……

或許對吃貨來說,告別一段感情,就等於告別很多種味道,有些東西,再好吃,也是不敢再吃了,怕眼淚流進碗裡,連記憶中的好味道都破壞掉。


下雨天和魚丸面更配 |

杭州,12月,霾下是傾盆的雨。

那天我跟朋友去了一個地方,一下車就覺得很熟悉,正是他曾經在無數個下雨天帶著我光顧的魚丸面所在地。像回不去的感情,那家店也跟著我們出雙入對的身影消失在更迭不停的廣場角落。

從前若是要寬慰這個春秋短暫,冬日漫長的城市,寬慰很難讓人高興起來的工作日,寬慰這樣不夠燦爛的天氣,一定要在下班之後去吃那碗魚丸面。

不足20平的小店面,裝修的就像是日式拉麵館一樣的暖色調,小小的桌子,開了一扇大大的窗。那天他偶然發現之後,第二天便迫不及待將我帶來。他點餐,我找位置,店裡人總是三三兩兩的不多,很安靜,落座後,像麵館裡的其它客人一樣,我們用不大不小的聲音說著話。

魚丸面很快被端上桌,清清淡淡的樣子,綠色的小青菜,白韌的魚丸囤在手擀麵上,湯上飄著幾顆蔥花,冒著騰騰的熱氣被端上桌子,小心翼翼舀一勺清湯,又鮮又香。

一碗麵是不夠的,還要兩根大大被熬煮的香香糯糯滑嫩十分的豬肋排,就著魚丸麵湯吃,最能吃出味道,那湯汁是早已深浸在附著肋排的嫩肉中,一咬滿口留汁。醬汁滲入在肋排裡頭,連同肋骨都滲進了味道,啃一根這樣的肋排,是濃郁甘甜鮮嫩的滿足感。很多時候,我總是能比他吃的還要見底,我總是這樣,在他面前好胃口的很。

動筷之前,他喜歡問我要哪一根,我360°觀摩比劃後,選定一個,他偏就要搶我的吃,鬧夠了,連湯帶面熱氣騰騰地一碗下肚,在城市喧囂初上的夜色下,在清冽的細雨中,共撐一把大傘,彼此緊緊依靠著心滿意足地回家去……

對食物的喜好原來也是會隨著愛的人而改變的。從前我只喜歡米飯肉菜,不喜麵食。如今對面食的喜愛似乎能超過米飯。後來,每逢下雨天,我們就來這裡,就著滴滴答答的雨聲吃一碗魚丸面。被它的乾淨的視覺又明朗的味覺體驗所打動,也很熟練地把湯都喝得見底,給予這碗麵充分的價值體現。熱乎乎的湯麵讓彼此找到一種久違的安全感,像不問明天事的小時候。


週末的神仙雞 |

上週末,是3月難得的晴天,被朋友約到曾經走了N次的虎跑那一路,週末的西湖邊似乎是塞滿了全城的人,朋友被堵在路上寸步難行。我一個人瞎逛著卻走到了滿覺隴——那個曾經但凡週末不知道去哪就會去的地方,我一輩子也不會忘記,那裡有甜甜的神仙雞。走到村口的時候,看到熟悉的場景,熟悉的小店,看到他曾經停車的地方,那棵小樹……鼻子酸酸的。

第一次他將我帶來這裡,我們一路興奮小跑在這個半山的村莊裡,小小的房子,頗有情調,這些生活在景區中的人們,安逸又溫和。這條路不長,一下子就走到頭了,走到拐口處的轉角安全凸鏡下,我們對著鏡子拍了一張合照……

一個人走,這條路似乎變得漫長,天氣悶熱,走出了一身薄汗,遠遠看到前面一對情侶,對著那面熟悉的鏡子拍照,正如當初的我和他,物是人非……走到的時候,我對著鏡子給自己拍了一張。一年前的我們,一年後的我,身邊少了他又何妨,以後的路,就一個人走吧。

神仙雞的那家店就在村口,門裡門外都裝修的特別古樸,雞是紅燒燜燉的,肉又嫩又爛,吃起來帶著點甜味,似乎是放了特殊的香料,聞起來就特別誘人,我總是能就著好吃的神仙雞吃上滿滿一大碗米飯,開始時候迫不及待,直到再也吃不動。淺嘗輒止的道理,我未必不懂,卻依仗著他的縱容,從不剋制。

吃多了濃郁,開始追逐寡淡,當我還未曾從舊愛的濃郁裡醒過來的時候,他對從前食物的熱愛,已所剩無幾了。那些記憶裡的味道,以另外一種方式存在於我的味蕾,我的身體裡,它藏不深,它的存在很模糊,卻無形,時常在我胃裡連著心裡一起空虛的時候,冒出頭來。


蘭州之涼麵 |

七八月的天,水泥地上的熱氣從腳底能直接竄上腦門。下班後,車子不打開車門開上空調先晾會是進不了人的,肚子餓的咕咕叫卻依然對食物提不起興致——除了小區樓下蘭州拉麵店的那碟涼麵。

滑滑韌韌的涼麵,躺在醬汁裡頭,面上蓋了一層厚厚的佐料:爽口的黃瓜絲,香脆的花生碎,水嫩的豆芽菜,切成薄片的滷牛肉,潑上紅紅的油辣椒,和著蔥薑蒜一拌——第一口之前,口水已蠢蠢欲動,吃進嘴巴涼涼爽爽的,又鮮又香。他愛吃肉,總是再加上一份牛肉,然後一溜兒吃的見底,到我這搶吃……

我不挑食,什麼都愛吃,吃什麼都能發出“好好吃啊”的驚歎,生生能把一個他本不愛吃的感染成愛吃。我一直沒有搬家,後來,我還是會去那家蘭州拉麵,只是不再吃涼麵,匆匆忙忙提上一個肉夾饃就走了。

兩個人的涼麵,一個人的肉夾饃。

回頭想想,過去的東西在記憶裡總是美好,因為那種心情彌足珍貴,好的東西,其實不適合回頭再去體驗,失望是必然的。世上的食物總是如此,吃的次數不要太多,再加點時間進去,味道就長長久久地印刻在人的心裡散不開了。


肯德基還是麥當勞 |

前幾日下班飄來一陣肯德基生菜沙拉炸雞漢堡的味道,半分懷念十分饞。拉了閨蜜下班吃肉去。兩人吃了個雙人拼盤,看著面前的鼓鼓的漢堡和一盆肉,嘴巴咧到耳根子,像兩個鄉下來的小孩,特別樸實,也特別感人。

以前他一直都很喜歡吃肯德基麥當勞必勝客,所以我們經常吃,但凡不知道吃什麼的時候,就在肯德基麥當勞裡選。老北京雞肉卷,大大的漢堡,他幾口就吃完了,然後就搶我的吃。可樂都是點最大杯的,他對漢堡炸雞可樂以及披薩的熱情,感覺一百年也不會改變。後來我也愛上了吃炸雞,漢堡。

說句真心話,當心心念唸的食物擺在面前的時候,其實我的內心沒有表面上看起來那麼激動。特別是當我咬了第一口的時候,完全沒有從前那種想要發自內心的感嘆一句“好好吃哦”的心情。而且,當我吃完了一個漢堡和半杯可樂的時候,我已經撐了。

後來我想明白了,有些久違的東西就是這樣,你記憶裡,留著它的樣子和味道,所以你一直以為你忘不掉,可是當你重新得到它的時候,會發現,其實沒有想象中的重要和難以忘記,那種讓你印象深刻並且懷念的感受,也找不回來了。

所以,我想,終究我們都不會長久地沉溺過去,而是會選擇未來。

就像從前喝一口都要忍不住感嘆一句“好好喝啊!”的旺仔,如今喝來卻膩味的慌,不如啤酒來的爽利。彼時,他知道我喜歡旺仔牛仔,每天都將一罐罐的旺仔放到我的辦公桌上,喝完我沒扔,一直放在桌子上壘到了小山高,沒臉沒皮地成為當年辦公室一道亮麗的虐狗風景。現在想來,他好像還欠著我一箱子的旺仔牛奶和火腿腸。看來這輩子都還不上的了,也好。

其它 |

從前他帶我去過很多地方,吃過很多美食,在一起的600多天裡,和杭州美食的親密接觸,都是和他一起完成的。後來我再也沒有吃那些:魚丸面、蝦仁腸粉、麻辣小龍蝦……我一直不敢承認:我一直擔心失去,分開對他來說,毫髮無傷,是我失去他。

終於我們走到了那一天,食物和愛情都過期了——

之一 | 潮汕牛肉火鍋是分手之後吃的,從前說了幾次都陰差陽錯沒去成。我聲明不會再堅持之後的兩三天,和平的很,開心地跟我推薦把整個番茄放進火鍋裡煮,如他所說的,很好吃,酸酸甜甜的,一口肉,再挖一勺子煮的爛爛的蘸著火鍋湯汁和醬料的番茄……很享受。那家店就在現在公司的對面,每天下班都能看到裡頭燈火通明。後來我再也沒有進去過。

之二 | 還沒在一起的時候,他知道我愛吃肉,就下班帶我來德克士吃大雞腿,超級大的一個,跟抄起了半隻雞沒區別,拿在手裡吃,別說要淑女,簡直就不是女人能幹出的事——特沒形象。他耍壞拍我大快朵頤的樣子…不知道為什麼,明明那麼喜歡他,卻一點不害怕在他面前出糗,照樣大口大口吃的開心——有人說,愛一個人不是因為他是誰,而是在他面前我可以是誰,我中的大概就是這毒吧。

之三 | 那時被寵成了小女孩,好幾次上著班,我突然饞了或者餓了就看著他的背影給他發信息:“大哥,我想吃那個那個”“哪個?”“就是那個”“好的,我想想”然後下了班他就帶著我去吃那個那個了。(別想歪,一時沒想出“避風塘”這幾個字)避風塘港式偏甜的口感正中我下懷,吃得不要太開心,每次必點最最喜歡的是蝦仁腸粉,蘸點特製的醬料,一口入嘴,外皮軟滑,咬下又脆生生的油條就著鮮嫩的蝦仁在嘴巴里產生美妙的化學反應……

之四 | 弄堂裡的粉絲扇貝,是他腸胃炎著也要吃的東西。粉絲被少許炸的脆脆的,裡面是大大的扇貝肉就著蒜蓉和醬料,上面撒上幾顆蔥花,上桌的時候還滋滋冒著煙,香氣四溢……不過後來也是再也不想吃了,有些東西就是這樣,第一次吃最驚豔,多了就一般了,不知道是食物不夠好,還是人太善變。

之五 | 有家小龍蝦店,我不知道這輩子還有沒有機會再去。一共就吃過兩次,裝修普通,價格不菲,是我吃過最好吃的。在那張滿是龍蝦殼子的小木桌上,我們定下了一起去西藏的行程。也是唯一一個我再也找不到的地方,我不知道它在哪裡,不知道會不會有一天,可以重新遇見。

尾聲|

某個週末夜晚,一日未出門,肚子餓的不行,想起房間還有些吃的,翻箱倒櫃,發現它們沒一個等到了我的記起,都已過期。一個女人,在深夜裡,抱著一大堆過期食物,是很傷感的,想起自己也從了這些食物,被人遺忘在角落,等到過期那一天。後來,我的身邊總是冒出一些過期食物,這瓶沙拉上個月已到期,那罐子肉鬆是一年前,去年聖誕節的蘋果焉掉了卻一直沒爛還躺在冰箱的角落,那包速食麵也過期大半年了……

到了最後,突然明白並接受愛情也是會過期的。而且賞味期限不似實物一般界定分明,總是忽然就愛了,忽然就不愛了。最鮮活的日子,總有一天會遠去,永遠遠去。

從前我不明白,為什麼戀人總是從一起吃飯開始,後來我知道,原來食物是蘊藏著情感的。吃飯是這樣,最細水無聲,也最不可替代。一起吃一頓飯的過程是一種彼此瞭解的儀式,嘴裡吃的,嘴邊聊的,慢慢地,就吃到一起去了。人這一輩子堅持最久的事情,不過是三餐四季。所以那個曾經日日同我吃晚餐的人,我大概會記得一輩子吧……


Q小姐的自愈室


真戀是沒有保質期的。像白酒,存越久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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