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賄罪,王靜被提起公訴

近日,貴州茅臺集團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雲商平臺部原經理助理王靜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銅仁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德江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德江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靜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核實了相關證據,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德江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王靜身為國有公司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編審:蘇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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