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修訂草案三次審議稿)》報告:測速路段應在合理間距提前設置測速警告標誌

原標題:測速路段應在合理間距提前設置測速警告標誌

中國甘肅網4月1日訊據蘭州晚報報道(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田玥)3月31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聽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員會關於《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修訂草案第二次審議稿)》修改情況的報告(書面)。

報告(書面)顯示,《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修訂草案三次審議稿)》在總則中增加了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應用現代信息技術,推廣、使用先進的管理方法,發揮交通基礎設施效能,提升交通系統運行效率和管理服務水平。同時,為了解決限速中存在的缺陷,科學規範車輛行駛速度,增加了“道路管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國家技術標準或者規範要求,結合道路實際通行條件,設定不同路段通行的最高時速、最低限速,設置限速標誌,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調整”的內容,以及“使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測速的路段,應當在合理間距提前設置測速警告標誌”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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