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案是一起還是多起?

寧夏石嘴山:檢察官深挖細查追訴犯罪

  本報訊(記者單曦璽 通訊員姜豔)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法院對餘某某等5人販賣、運輸毒品一案作出二審裁定,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該案在審查起訴中,石嘴山市檢察院承辦檢察官發現,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幾次供述中提到,自己多次購買毒品並進行販賣,且這一供述部分得到了購毒人員的證言印證,而公安機關移送起訴意見僅認定其販賣了一次毒品。究竟是一次還是多次?

  針對這一疑問,檢察官立即與公安機關偵查人員進行溝通,進一步瞭解偵查情況,要求核實補充證據,最終對該名犯罪嫌疑人追訴認定兩起販賣毒品事實,共計追加販賣海洛因數量50克。同時結合在案證據,順藤摸瓜,對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追加認定一起販賣毒品事實,追加販賣海洛因40克。2019年9月23日,石嘴山市中級法院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對5名被告人分別判處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七年不等刑罰。該案追訴認定的毒品數量系近年來該市最多。

  在此案的審查起訴環節,石嘴山市檢察院還針對偵查機關對涉案犯罪嫌疑人隨身攜帶的涉案贓款未扣押情況,依法提出糾正意見,監督公安機關及時追回贓款人民幣7000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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