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镇成功调处一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

2020年3月9日10时许,陈某某从苏某某家门口路过,双方因一些琐事引发了口角纠纷,互相对骂,发生打架,造成苏某某经永春医院确诊左桡端粉碎性骨折,转院到德化骨科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3万多元。3月24日,石鼓镇“三庭一所”联合调解室受理了当事人的纠纷申请,及时组织对该起纠纷进行详实调查取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组织纠纷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

石鼓镇成功调处一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

调解现场图一

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他们双方情况,日常有无其他的矛盾,陈某某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这几年在家里打打散工,全家的日常支出都是靠陈某某的收入,苏某某一家的小孩都是苏某某在照顾,因这次苏某某受伤自己的生活也不能自理,家里的小孩没人照顾,她媳妇要辞职在家照顾她和小孩,少了一份收入加上这次因手受伤后还得修养一段时间。同时,找到了几名现场目击者,进一步询问和核实了事件发生时的情况。

石鼓镇成功调处一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

调解现场图二

通过法、理、情结合,耐心细致的对当事人进行疏导劝说,希望双方能站在邻里之间互相谅解,和睦相处和为对方负责的立场上来处理这件事情,使事情得到顺利解决,但双方都因赔偿金额差距而不肯让步,调解陷入僵局。

石鼓镇成功调处一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

调解现场图三


石鼓镇成功调处一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

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

经过反复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下《调解协议书》:由陈某某现场向苏某某赔礼道歉,并支付给苏某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一切费用54000元(伍万肆仟元整),双方不得再对此事产生任何纠纷。


石鼓镇成功调处一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

签订调解协议书

至此,一起人身损害引起的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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