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赌场、开黑矿,作恶一方30多年,死刑!

3月11日上午,海南省高院对昌江黄鸿发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二审判决。

上世纪80年代始,昌江黄氏家族恶势力团伙通过在昌江县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渐树立了强势地位,并不断发展壮大。1995年,为打击在昌江开设赌场的竞争对手,黄鸿发组织人员实施了故意伤害姜某某致其重伤的恶性犯罪案件,该起犯罪标志着以黄氏家族宗亲势力为纽带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

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非法采矿、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牟取巨额非法利益达20余亿元。为寻求保护,该组织以非法收益为饵,引诱、拉拢、收买当地多名党政机关、政法职能部门领导干部为其充当“保护伞”。

开赌场、开黑矿,作恶一方30多年,死刑!


海南省高院维持一审原判,判处黄鸿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等17项罪名,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处相应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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