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新华区关于2020年清明期间暂停现场祭扫活动的通告

关于2020年清明期间暂停现场祭扫活动的通告


为切实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有效防范清明节集中祭扫活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杜绝各类火灾隐患,按照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暂停2020年清明祭扫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管控祭祀行为。2020年清明期间,禁止祭扫群众扎堆聚集,禁止在城市公共场所、居民小区、道路两侧及交叉口、散埋坟地等区域焚烧祭祀用品,禁止农村举行宗族性、聚集性祭拜活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防引发火灾事故,有效管控祭祀行为。

二、积极倡导文明祭祀。鼓励群众通过网络祭扫、家庭微信群、微视频、制作思念卡、书写寄语、网上时空信箱、小规模家庭追思、代理祭扫等文明、绿色、简约的祭祀方式居家追思、缅怀逝者,由实地现场祭扫转为情感慰籍祭祀,降低实地祭扫活动带来的聚集感染风险。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举行现代简约的殡葬礼仪,倡导绿色文明的祭扫新风。

三、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各乡办和村、社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加大管控力度,做好劝导工作,对拒不服从现场管控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区民政、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要压紧压实监督管理责任,依法依规做好祭祀服务、治安管理、火灾防范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处置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各项举措。

四、大力加强督导检查。区防控办督导检查组要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作为近期督查重点,联合乡办和区直相关部门,成立专门巡查队伍,集中开展专项督查。对履行职责不到位、执行政策不严格、防控疫情不给力,影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厉严肃问责,依法依规处理。

五、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以官方公众微信号和农村大喇叭、社区小广播为主阵地,充分运用标语、横幅、微博、门户网站等传统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做好2020年清明期间暂停现场祭扫活动的政策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宣扬文明祭祀,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愿选择非实地祭扫方式。同时,加强舆情研判及应对处置,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切。

沧州市新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沧州新华区关于2020年清明期间暂停现场祭扫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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