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時期八旗旗主的地位如何?

我是小胖者也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要分成以下幾個方面來闡述。

八旗由來

八旗最初源於女真人的狩獵組織,是滿洲女真人的社會生活軍事組織形式。 公元1601年,努爾哈赤整頓編制,分別以牛錄額真、甲喇額真、固山額真為首領。初期設置了黃、白、紅、藍四色旗,編成四旗。後隨著戰爭的需要和人口的增多,於1615年增設了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八旗之制最終確立。滿洲(女真)社會實行八旗制度,丁壯戰時皆兵,平時皆民,使其軍隊具有極強的戰鬥力。清軍入關前,八旗中的正黃、鑲黃兩旗由皇帝直接統領,其它六旗分別由皇帝的兄弟子侄統領。公元1651年多爾袞去世,順治皇帝親政,收多爾袞所轄的正白旗歸皇帝直接統領,從而形成了上三旗:正黃、鑲黃、正白,與下五旗:鑲白、正紅、鑲紅、正藍、鑲藍。

八旗的分類

1631年皇太極創建漢軍旗,1642年擴編為漢軍八旗和蒙古八旗。其中最重要的滿洲八旗,由瓜爾佳氏、鈕鈷祿氏、舒穆祿氏、納喇氏、棟鄂氏、馬佳氏、伊爾根氏、輝發氏這個八大家組成。

蒙古八旗,主要由歸附蒙古各部的首領構成。主要有:恩格德爾、明安、鄂齊爾桑、噶爾馬葉登、武訥格、布顏代、瑣諾木、奇他特衛徵等家族構成。

漢軍八旗,則主要以歸附的明朝官軍為主,它在清王朝創建過程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首領則大多為明朝遼東漢人,在同清朝創建的長期征戰中發跡,康熙朝以後又迅速演變為官宦世家。其中人物眾多主要有:李永芳、李思忠、石廷柱、祖大壽、馬光遠、范文程、金玉和、高其倬等人。

以上的三種八旗,在清軍入關後,分駐到全國各大要道和城市中。到雍正朝為止人數總額約為10萬人左右。

雍正時期的旗主

雍正時期對原來八旗制度進行了改革,真正的把權力掌握在了皇帝手中。

一是將皇子全部封入下五旗。用皇子來分割原來旗主的勢力。被封的皇子與原來下五旗的旗主一樣領有該色旗中的滿、蒙、漢三種旗下的佐領。具體數目根據所封爵等而定。

二是削弱旗主的旗權。規定了都統、副都統越旗出任,削弱了旗主對本旗人任官的控制權。

三是對旗主的削弱了旗主的統轄旗兵權。規定下五旗的護軍和上三旗的護軍一樣,護衛皇帝的紫禁城。使得下五旗的護軍不再歸原來旗主指揮。

綜上所訴,雍正時代的旗主們並沒有什麼實權了,他們只能做個王公貴勳享福,並不能太乾預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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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時期,八旗旗主還有一定權力。

順治時期,八旗旗主擁有大體全權,本旗兵民、牛錄、民政三權在旗主(及分領牛錄的諸王貝勒貝子入八分公手,下同),旗主對本旗人丁有控制權。

康熙時期,由於康熙活得太長,無人敢於反抗,所以康熙逐步任命異旗擔任下五旗駐防將軍,旗主的軍隊控制權被奪取。同時,康熙大肆分封兒子去各旗分領牛錄,下五旗貴族無法抵抗。

雍正時期,進一步加強集權,設旗務大臣與旗主(諸王等)共同管理民政。

此後,下五旗旗主權力大為縮水,對旗下只部分民政管轄權,除自己的親兵之外再也無力對抗皇帝。旗下人丁雖還是各旗旗主及諸王的奴才,但已不可同日而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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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朝時期,雍正皇帝建立了“軍機處”,就此實現將一切軍政大權收歸集中的同時,也宣告著八旗旗主的權力和議政王大臣會議制度的名存實亡。

至此,除了皇帝有特別的安排和任命,八旗的旗主王爺們已經徹底淪為了坐在祖上基業上安心享樂的閒散宗室,沒有了權力,也沒有了任何的職務職權。

但是儘管如此,由於其身份的特殊性,禮節上的地位依舊十分的高貴,依然想要相應的禮儀和規格,並且受到本旗轄屬官員、旗民的尊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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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三旗的鑲黃、正黃、正白三旗由皇帝控制。

正紅旗旗主是第六代康修親王崇安和第七代康簡親王巴爾圖;

鑲白旗旗主原屬豫親王多鐸,順治八年,睿王獲罪,豫王牽及,此旗中已無豫王遺蹟,為世祖

以下諸帝之子,陸續分封。

鑲紅旗旗主是克勤郡王后之平郡王,此時平郡王相繼為訥爾蘇、福彭;

正藍旗旗主原系莽古爾泰所主,為太宗所自取,順治初又歸睿親王,後又暫屬豫親王子多尼。

睿親王得罪後,遂為諸王任便分封之旗分。

鑲藍旗旗主是第六代簡親王雅爾江阿和第七代簡親神保住。

擴展資料:

八旗最初源於滿洲(女真)人的狩獵組織,是清代旗人的社會生活軍事組織形式,也是清代的根本制度。

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努爾哈赤整頓編制,分別以牛錄額真、甲喇額真、固山額真為首領。初置黃、白、紅、藍4色旗,編成四旗。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增設鑲黃、鑲白、鑲紅、鑲藍4旗,八旗之制確立。滿洲(女真)社會實行八旗制度,丁壯戰時皆兵,平時皆民,使其軍隊具有極強的戰鬥力。

努爾哈赤遂於天命年間始設蒙古旗,至皇太極天聰九年(1635年)編成蒙古八旗。皇太極於天聰五年(1631年)先編一漢軍旗,至崇德七年(1642年)完成漢軍八旗的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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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最初源於滿洲(女真)人的狩獵組織,是清代旗人的社會生活軍事組織形式,也是清代的根本制度。

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努爾哈赤整頓編制,分別以牛錄額真、甲喇額真、固山額真為首領。初置黃、白、紅、藍4色旗,編成四旗。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增設鑲黃、鑲白、鑲紅、鑲藍4旗,八旗之制確立。滿洲(女真)社會實行八旗制度,丁壯戰時皆兵,平時皆民,使其軍隊具有極強的戰鬥力。


努爾哈赤遂於天命年間始設蒙古旗,至皇太極天聰九年(1635年)編成蒙古八旗。統率滿洲、蒙古、漢軍。

八旗套裝


八旗制度是清代一項重要的軍事制度,尤其是在清初發揮了巨大的作用。至雍正即位之初,各旗都擁有重兵,勢力強大,僅藩邸所在的鑲白旗中就有十二個佐領,約佔八旗佐領總數的八分之一,這對皇權是很大的成脅。雍正下定決心要改革旗務。首先,他取消了諸王管理旗務的權力。雍正初年,他命裕親王保泰任鑲黃旗滿洲都統,後又革去保泰鑲黃、正白兩旗都統之職,這三旗都落入雍正之手。雍正利用與允禩對抗的機會,先後解除了胤、胤陶、胤右等管理旗務的權力。與此同時,他又委派親信充任各旗滿洲都統或蒙左、漢軍都統等職,將八旗的軍政大權收歸自己手中。其次,他又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變動八旗機構、體制等來改革旗務。針對以前八旗都統以家為衙的局面,他創立了衙署,要求各都統集中辦公;針對八旗官員和旗民欺凌屬民、騷擾地方的情況,他加強了對他們的稽査與管理:針對旗人不願勞動、生計艱難的情況,他下令允許部分旗人出旗為民。對旗務的改革,既鞏固了雍正的皇權,也有利於制約旗人的驕橫無理,緩和民族之間的矛盾,安定邊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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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雍正王朝》有一場戲是我最喜歡的,那就是八王議政了,當時八王逼宮雍正,在危急關頭,張廷玉挺身而出,從理論上駁斥了“八王議政”,十三爺又迅速奪回了豐臺大營和西山銳健營的兵權,這才算是結束了逼宮的鬧劇。


而這八王議政中,除去雍正所擁有的擁有的三旗外,其餘五旗的旗主在八王議政中出現了四位,另外一位沒有出現,或者是四王中有一人統領多旗。


但瞭解清史的都知道,八王逼宮雍正根本就不符合歷史,只是影視作品的藝術渲染而已。雍正時期,八旗旗主已經名存實亡,對皇權根本構不成任何威脅。


入關前,八旗旗主權力極大,可以左右朝局

八旗制度是滿族的社會組織形式,也是清王朝的重要政治制度。八旗制度最初具有軍事、生產和行政三方面的職能。最早的時候,那個時候還在關外,八旗的旗主權力是非常大的,軍隊、財物甚至可以說是旗主的私有財產,本旗人任本旗官,又各有獨立的“入八分”的政治權力,軍國大政,必須八旗聯合集議。


入關後,權力逐漸削弱

入關後,八旗官兵開始實行俸餉制,旗主的財權一下子就被剝奪了,旗人和旗主之間的經濟依賴不復存在。


順治年間,能否參加八王議政需要皇帝任命,並且旗主死後,不再任命新的旗主。


康熙元年(1662年),又將每旗平均員額議政大臣與議國政的制度廢除,八旗徹底失去了議政的權力。


康熙三十六年,八旗長官都統、副都統,可越旗充任,八旗旗主對軍隊的控制被嚴重削弱。


雍正時期

雍正上臺後,取消旗主,改為管理都統職務。都統一職,用詞也極為考量。八旗旗主滿文原稱為“固山額真”。“額真”意為主人,雍正對“額真”這個詞尤為敏感,認為,“額真”不是做臣子的可以隨便亂用的。因此下旨改用“邦昂”,即漢語“都統”的意思。


雍正朝是旗權轉變最為徹底的一個時期,各旗旗主權力被壓縮在一個有限的範圍之內。旗主基本喪失對各旗的控制力,旗內管員的任命豁免全都經由皇帝。


同時,雍正元年(1723年)設立了八旗都統衙門,其後,又設置了值月旗以集中辦理八旗事務,以便於皇權直接深入旗務,值月旗的大臣又皇帝欽點,八旗王公原來擁有的裁決爭端和懲治旗人的權力被轉移到中央政府各部,可以說旗主徹底喪失了控制權。


雍正時期,八旗的所有權都掌控在皇帝一人之手,八旗基本就是空架子,就和當今的英女王一樣。


老實人侃歷史


清朝滿洲八旗的旗主,最初都是由努爾哈赤子侄擔任,這些最初的旗主貝勒也均開創了屬於自己家族的“鐵帽子王”傳承世系,並沿襲著對八旗的領導權。

清朝的八旗制度,始創於明萬曆十二年(1584年),努爾哈赤以“黑旗”一旗起兵,之後隨著征服的土地和人口不斷增加,再經歷了三次大規模的整編與調整後,最終於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努爾哈赤將轄屬勢力劃分為正黃、鑲黃、正紅、鑲紅、正藍、鑲藍、正白、鑲白八旗,至此八旗制度正式建立。

後金天命元年(1616年),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建立後金的政權的時候,八旗的統領者,也稱為“旗主貝勒”分別為:

努爾哈赤,親領正黃旗、鑲黃旗;

努爾哈赤的次子代善統領正紅旗、鑲紅旗;

努爾哈赤的第五子莽古爾泰統領正藍旗;

努爾哈赤的侄子,即努爾哈赤的弟弟舒爾哈齊的次子阿敏統領鑲藍旗;

努爾哈赤的第八子皇太極統領正白旗;

努爾哈赤的長孫,即其長子褚英的兒子杜度,統領鑲白旗。

後金天命十一年(1626年),努爾哈赤去世,皇太極登上後金汗位,在歷經努爾哈赤晚年對於兩黃旗的一些列調整,以及皇太極登基後的“黃白互換”事件後,此時八旗的統領分別為:

皇太極親領正黃旗;

皇太極的長子豪格統領鑲黃旗;

代善統領正紅旗;

代善長子嶽託統領鑲紅旗;

莽古爾泰統領正藍旗;

阿敏統領鑲藍旗;

努爾哈赤的第十五子多鐸統領正白旗;

努爾哈赤的十二子阿濟格與多爾袞共領鑲白旗。

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極在盛京稱帝后,改變了旗主貝勒的稱呼,開始使用“親王”、“郡王”的方式,稱呼的旗主。而在經歷了皇太極時期除掉阿敏、莽古爾泰,打擊阿濟格,以及順治皇帝時期的豪格之死與清算多爾袞等一些列事件後,最終將八旗旗主的家族傳承世系予以了確認,並且在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確定了“鐵帽子王”制度,釐定了爵位的傳承名號,由此形成了八旗旗主家族世系的最終分佈:

上三旗:

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由皇帝親領。

下五旗:

正紅旗歸屬禮親王代善世系;

鑲紅旗歸屬於克勤郡王嶽託世系;

鑲白旗歸屬於肅親王豪格世系;

正藍旗歸屬於豫親王多鐸世系;

鑲藍旗歸屬於鄭親王濟爾哈朗世系。

所以,八旗的旗主王爺們,或是親王爵位,或是郡王爵位,並且都是世襲罔替的,隔代不降級的,並沒有朝堂官員們的品階之說。如果朝廷有需要和安排,也會進行臨時性的任命,例如第三代禮親王(當時稱康親王)傑書,就在康熙平三藩期間,被任命為徵南大將軍,帶兵入福建作戰,而這並不影響他的親王爵位;咸豐皇帝臨終前任命的“顧命八大臣”中,端華就是第八代鄭親王。

後金時期以及清朝初年,八旗的旗主擁有很大的權力,但是經過皇太極、順治、康熙、雍正四代帝王的不斷削弱,清朝中後期開始,旗主已經完全沒有了實權,僅僅是個榮譽稱號的而已。後金時期以及清朝初年,八旗旗主擁有很大的權力,而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是努爾哈赤所制定的兩項制度。

其一,就是“四大貝勒”共執朝政的制度。

天命元年(1616年),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登基為汗時,就設了四個貝勒,即大貝勒代善、二貝勒阿敏、三貝勒莽古爾泰、四貝勒皇太極,同時“命四大貝勒按月分直,國中一切機務,俱令直月貝勒掌理”。

直到皇太極登基後金大汗,依然是四大貝勒“南面同坐,共受朝拜”,四人的權力、地位是一致的。直到皇太極相繼除掉了阿敏和莽古爾泰,代善退出後,皇太極才開始“南面獨坐,獨掌大權”,並且通過分化瓦解,不斷打壓的方式,進一步強化了皇權。

其二,就是“旗主貝勒推舉新汗”的制度,即議政王大臣會議制度。

努爾哈赤一生先後三次選擇自己的繼位人,第一次是自己的弟弟舒爾哈齊,第二次是自己的長子褚英,第三次是自己的次子代善,但是這三次立儲均已失敗告終。最終心灰意泠的努爾哈赤選擇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不再冊立繼位人,而是就此確立了在前任統治者死後,由八旗旗主貝勒共同推舉新汗的方式來確定新的繼位者的制度,而這套制度與努爾哈赤欽定的繼位人名單及其世系也就成為了後來的“太祖遺詔”。

皇太極以及後來的順治都是通過這種方式來繼承滿清政權最高統治者的位置的,也正是因為如此,在造成了旗主貝勒以及後來的旗主王爺們掌握極大權力的同時,更是成為了之後“多爾袞專政”的權力來源基礎,直到多爾袞倒臺後,順治皇帝才開始著手對限制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權力。

康熙朝時期,開始通過一系列的方式,削弱了八旗旗主的權力。首先,就是強化沿用自明朝時期的“內閣”制度,加強南書房的決策力度,以此來限制八旗旗主和議政王大臣會議。

其次,康熙皇帝安排自己的兒子、親近宗室以及親信官員,在八旗中擔任都統、參領等職務,削弱旗主對於本旗的掌控力度。

雍正朝時期,雍正皇帝建立了“軍機處”,就此實現將一切軍政大權收歸集中的同時,也宣告著八旗旗主的權力和議政王大臣會議制度的名存實亡。至此,除了皇帝有特別的安排和任命,八旗的旗主王爺們已經徹底淪為了坐在祖上基業上安心享樂的閒散宗室,沒有了權力,也沒有了任何的職務職權。但是儘管如此,由於其身份的特殊性,禮節上的地位依舊十分的高貴,依然想要相應的禮儀和規格,並且受到本旗轄屬官員、旗民的尊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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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七年(1650)底多爾袞死後,清世祖福臨為了加強對八旗的控制,對八旗的順序進行了調整。由皇帝控制的鑲黃、正黃、正白三旗,稱為上三旗;由諸王、貝勒統轄的正紅、鑲紅、正藍、鑲藍、鑲白五旗,稱為下五旗,此後終清未改。

清世宗雍正為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削弱諸王、貝勒對各旗的控制,嚴格區分下五旗中的旗分佐領(俗稱外佐領)和府屬佐領(俗稱內佐領)的隸屬關係。下五旗中的主要部分旗分佐領,實際上也由皇帝直接控制。

“八旗都統,舊為八旗臣屬,已見前矣。雍正間,每以親王郡王任各旗都統,皆系皆系不能臣屬他王貝勒者。先是康熙末年,屢以皇子辦理旗務,即不欲假手於本旗王貝勒,而特命皇子出為代辦。其辦旗務,正居都統地位,非該旗王貝勒地位,但不能臣屬於該旗王貝勒,則無可疑。惟尚非竟任為都統,至雍正間乃明任為都統矣。都統為八旗之行政官,不為臣屬。於是旗之行政,盡屬都統,該旗王貝勒只受其分得之包衣,受俸餉於旗內。於是旗主不但無耦國之嫌,並不預旗之內政矣。”

上三旗天子自將,所以沒有旗主。

下五旗此時即使還有旗主名義,也已經不能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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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滿洲八旗的旗主,最初都是由努爾哈赤子侄擔任,這些最初的旗主貝勒也均開創了屬於自己家族的“鐵帽子王”傳承世系,並沿襲著對八旗的領導權。

清朝的八旗制度,始創於明萬曆十二年(1584年),努爾哈赤以“黑旗”一旗起兵,之後隨著征服的土地和人口不斷增加,再經歷了三次大規模的整編與調整後,最終於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努爾哈赤將轄屬勢力劃分為正黃、鑲黃、正紅、鑲紅、正藍、鑲藍、正白、鑲白八旗,至此八旗制度正式建立。

後金天命元年(1616年),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建立後金的政權的時候,八旗的統領者,也稱為“旗主貝勒”分別為:

努爾哈赤,親領正黃旗、鑲黃旗;

努爾哈赤的次子代善統領正紅旗、鑲紅旗;

努爾哈赤的第五子莽古爾泰統領正藍旗;

努爾哈赤的侄子,即努爾哈赤的弟弟舒爾哈齊的次子阿敏統領鑲藍旗;

努爾哈赤的第八子皇太極統領正白旗;

努爾哈赤的長孫,即其長子褚英的兒子杜度,統領鑲白旗。

後金天命十一年(1626年),努爾哈赤去世,皇太極登上後金汗位,在歷經努爾哈赤晚年對於兩黃旗的一些列調整,以及皇太極登基後的“黃白互換”事件後,此時八旗的統領分別為:

皇太極親領正黃旗;

皇太極的長子豪格統領鑲黃旗;

代善統領正紅旗;

代善長子嶽託統領鑲紅旗;

莽古爾泰統領正藍旗;

阿敏統領鑲藍旗;

努爾哈赤的第十五子多鐸統領正白旗;

努爾哈赤的十二子阿濟格與多爾袞共領鑲白旗。

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極在盛京稱帝后,改變了旗主貝勒的稱呼,開始使用“親王”、“郡王”的方式,稱呼的旗主。而在經歷了皇太極時期除掉阿敏、莽古爾泰,打擊阿濟格,以及順治皇帝時期的豪格之死與清算多爾袞等一些列事件後,最終將八旗旗主的家族傳承世系予以了確認,並且在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確定了“鐵帽子王”制度,釐定了爵位的傳承名號,由此形成了八旗旗主家族世系的最終分佈:

上三旗:

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由皇帝親領。

下五旗:

正紅旗歸屬禮親王代善世系;

鑲紅旗歸屬於克勤郡王嶽託世系;

鑲白旗歸屬於肅親王豪格世系;

正藍旗歸屬於豫親王多鐸世系;

鑲藍旗歸屬於鄭親王濟爾哈朗世系。

所以,八旗的旗主王爺們,或是親王爵位,或是郡王爵位,並且都是世襲罔替的,隔代不降級的,並沒有朝堂官員們的品階之說。如果朝廷有需要和安排,也會進行臨時性的任命,例如第三代禮親王(當時稱康親王)傑書,就在康熙平三藩期間,被任命為徵南大將軍,帶兵入福建作戰,而這並不影響他的親王爵位;咸豐皇帝臨終前任命的“顧命八大臣”中,端華就是第八代鄭親王。

後金時期以及清朝初年,八旗的旗主擁有很大的權力,但是經過皇太極、順治、康熙、雍正四代帝王的不斷削弱,清朝中後期開始,旗主已經完全沒有了實權,僅僅是個榮譽稱號的而已。

後金時期以及清朝初年,八旗旗主擁有很大的權力,而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是努爾哈赤所制定的兩項制度。

其一,就是“四大貝勒”共執朝政的制度。

天命元年(1616年),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登基為汗時,就設了四個貝勒,即大貝勒代善、二貝勒阿敏、三貝勒莽古爾泰、四貝勒皇太極,同時“命四大貝勒按月分直,國中一切機務,俱令直月貝勒掌理”。

直到皇太極登基後金大汗,依然是四大貝勒“南面同坐,共受朝拜”,四人的權力、地位是一致的。直到皇太極相繼除掉了阿敏和莽古爾泰,代善退出後,皇太極才開始“南面獨坐,獨掌大權”,並且通過分化瓦解,不斷打壓的方式,進一步強化了皇權。

其二,就是“旗主貝勒推舉新汗”的制度,即議政王大臣會議制度。

努爾哈赤一生先後三次選擇自己的繼位人,第一次是自己的弟弟舒爾哈齊,第二次是自己的長子褚英,第三次是自己的次子代善,但是這三次立儲均已失敗告終。最終心灰意泠的努爾哈赤選擇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不再冊立繼位人,而是就此確立了在前任統治者死後,由八旗旗主貝勒共同推舉新汗的方式來確定新的繼位者的制度,而這套制度與努爾哈赤欽定的繼位人名單及其世系也就成為了後來的“太祖遺詔”。

皇太極以及後來的順治都是通過這種方式來繼承滿清政權最高統治者的位置的,也正是因為如此,在造成了旗主貝勒以及後來的旗主王爺們掌握極大權力的同時,更是成為了之後“多爾袞專政”的權力來源基礎,直到多爾袞倒臺後,順治皇帝才開始著手對限制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權力。

康熙朝時期,開始通過一系列的方式,削弱了八旗旗主的權力。

首先,就是強化沿用自明朝時期的“內閣”制度,加強南書房的決策力度,以此來限制八旗旗主和議政王大臣會議。

其次,康熙皇帝安排自己的兒子、親近宗室以及親信官員,在八旗中擔任都統、參領等職務,削弱旗主對於本旗的掌控力度。

而到了雍正朝時期,雍正皇帝建立了“軍機處”,就此實現將一切軍政大權收歸集中的同時,也宣告著八旗旗主的權力和議政王大臣會議制度的名存實亡。

至此,除了皇帝有特別的安排和任命,八旗的旗主王爺們已經徹底淪為了坐在祖上基業上安心享樂的閒散宗室,沒有了權力,也沒有了任何的職務職權。

但是儘管如此,由於其身份的特殊性,禮節上的地位依舊十分的高貴,依然想要相應的禮儀和規格,並且受到本旗轄屬官員、旗民的尊崇。

我們知道雍正皇帝繼位是非常不容易的,他經歷了清朝著名的九龍奪嫡,最終勝出,其實他繼位以後依然面臨了各種挑戰,其中就有八旗宗室。雍正皇帝繼位以後,是如何清掃八旗宗室的反對派們的?

八旗宗室的力量

八旗是由大汗努爾哈赤創立的,他們在努爾哈赤打天下的過程中,也是舉足輕重的力量。即便是努爾哈赤本人,他的地位也不能說比八旗旗主能更高。按照規定,當滿族遇到大事的時候,就需要八旗旗主齊聚,共同商議,當打仗的時候,八旗也得共同出兵,即便是打完之後的戰利品,也要八旗一起參與共同分配。後來經歷了皇太極順治和康熙的努力,八旗的實力已經有所削弱,但八旗仍然擁有自己的臣屬,所以還是一股不容小覷的力量。

雍正如何清掃八旗反對派

我們知道雍正能夠繼位,是經歷了九龍奪嫡,當他繼位的時候,還是有幾位兄弟不服的,何況八旗中也有人也反對他。而且其中的一些人希望能夠幹掉雍正,擁立新皇,這樣的話自己就有從龍之功。

改稱呼。在清朝時期,即便是皇帝親生的皇子,都不一定能封王,但是八旗卻有王的稱呼。所以雍正先從稱呼下手,頒佈一道旨意,要求對那些沒有封王的八旗中人,都要直接喊他們的名字。

加強管理。清朝規定八旗的軍政等事務,都歸都統管轄,但是,都統又不足以制約八旗旗主們。所以雍正又頒佈了一系列指令,加強了管理,等於也是削弱了八旗的力量。


人文歷史經典傳奇


地位較低,已無實際軍權,只是象徵性的地位。

努爾哈赤生前的八旗旗主為:鑲黃、正黃、正白,正藍,鑲白,正紅,鑲紅,鑲藍,合稱八旗,統領滿洲、蒙古、漢軍。

清朝正式建立之前八旗都是由各貝勒直接控制,他們對麾下的滿洲、蒙古和漢軍八旗的自主權遠遠超出了戰場之外。皇太極之後的數十年中,皇帝不斷削弱八旗旗主的權力,逐漸集中皇權。

順治時期,皇帝鞏固了鑲黃旗、正黃旗和正白旗的控制,使這三個旗成為“上三旗”。在下五旗,牛錄連同爵位繼續由父親傳給兒子,王公仍然擁有對牛錄的傳統權力。在17世紀和18世紀,旗兵對旗主的忠誠因八旗的擴大化而被淡化。創建新牛錄的一個重要辦法是皇子建立自己的家庭後讓他們到下五旗任職。爵位遞減之法意味著這些牛錄最終將歸於皇帝的上三旗,但這個過程需要傳承幾代才能完成。

康熙時期,皇帝擁有了委任統帥的權力。在平定蒙古首領噶爾丹之役中,康熙帝的兄長裕親王福全、弟弟恭親王常寧和皇長子都在統率八旗軍隊的王公之列。在第二次親征時,康熙皇帝的5個兒子各統率一支八旗軍,而他本人則統率主力部隊,八旗旗主們基本被排除在最高權力圈之外。

雍正時期,八旗旗主的權力被進一步削弱。他限定了八旗王公控制的旗丁數量,並擴大皇帝的監督體系。八旗王公原來擁有的裁決爭端和懲治旗人的權力被轉移到中央政府各部。皇帝也分散了對滿洲、蒙古、漢軍八旗的控制權。其中最明顯的一個例子就是,雍正皇帝剝奪了安親王嶽樂的爵位傳承權,把嶽樂所屬的牛錄交給了弟弟允祥,並諭旨警告八旗王公:“國無二主。”雍正以後,皇帝真正實現了對旗務和國家事務的最終決定權,八旗旗主的地位也走向沒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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