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刚出狱男子打死老人,该不该给罪恶“减刑”

3月28日,北京男子郭XX被北京检方批捕。该男子此前因怀疑女友移情别恋,残忍将其掐死,被判处无期徒刑,服刑期间九次获得减刑,刚刚出狱八个月。因老人劝他戴口罩而将其打死。

看郭XX罪行,确属恶贯满盈,于是有众多网友提出疑问:这样的罪犯为什么会得到减刑奖励?为什么他会减刑如此之多?


北京刚出狱男子打死老人,该不该给罪恶“减刑”

我国司法执行是以治病救人为主要目的,对绝大多数服刑人员以教育挽救为主。减刑是一项必不可的,并且被实践证明最为有效的约束手段和激励措施,失去自由本身是一种极端的痛苦,而要缩短这种痛苦,在我国现有司法体制下,最为可行的就是争取减刑。“若为自由故,事事皆可抛”,在强力监管与减刑奖励下,早日重获自由的渴望使任何人都可能为之改变,或至少暂时隐瞒自己无法无天的本性,许多服刑人员,都会为了得到减刑,积极改造,安心生产,努力学习,并最终实现缩短刑期的目的。而究其根本,又有几人能真正发自内心的悔过自新呢?多数只是一种伪装而已,而且伪装越久越彻底,之后的心态就越扭曲,可能的爆发也越剧烈。


北京刚出狱男子打死老人,该不该给罪恶“减刑”

据官方报道,郭XX原判无期徒刑,实际服刑十六年多,减刑九次,这有没有问题?

从法律上讲,无期徒刑罪犯减刑后,最少服刑时间不得低于十三年,似乎没有问题。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种情况是极少发生的,除有重大立功或保外、假释等情形,象郭XX这种服刑十六年减刑九次释放的,可以肯定很难自圆其说。

除去案件审理时间,郭XX的实际投入监狱服刑时间也就十六年左右。而监狱内减刑,绝不是简简单单,到日子就给的平常待遇,而是一种激励先进的奖励措施,有极为严格的考核方法,选拔标准,运作周期。一般服刑人员,每个月有基本的考核分,象这种长刑犯人,就算他不用考验期,在生产、学习、生活各各方面,从刚入监开始,每个月全部拿最高分,也要将近两年才能达到一次申报减刑资格。而且并不是分数够了就一定给你报,够资格的人数很多,有严格的比例限制,从日常改造表现,到间隔期,到犯罪性质,面面俱到。每次都注定要有一大批具备减刑资格的人被种种原因被拿下的。一般一年两次减刑,从酝酿到上报到审批,至少都要几十天到几个月时间,也不可能每次报卷都刚好卡在你分数攒够的时间点上。


北京刚出狱男子打死老人,该不该给罪恶“减刑”

所以,可以负责任地讲,所有减刑频率高于两年一次的服刑人员,基本都存在特殊原因或种种问题,除了特别“优秀”(原谅我用这个词形容罪犯)的,都经不起推敲。

尽管会有这样那样的弊端,减刑作为刑罚执行的一项重要制度,还是有存在的必要。但在减刑的实际操作中,一定要从严,从慎,悔过的灵魂可以早日回归,恶魔的封印还是晚些打开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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