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家門口”解糾紛 多方聯動化恩怨

——銀海法院多元解紛工作室巧用"楓橋經驗"化解一起涉漁糾紛

渔民“家门口”解纠纷 多方联动化恩怨

調解現場

渔民“家门口”解纠纷 多方联动化恩怨

雙方當事人簽署調解協議

渔民“家门口”解纠纷 多方联动化恩怨

黃某(左一)向陳某家屬鞠躬表示歉意

3月30日上午,銀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紛工作室內發生了這樣一幕,漁船船主黃某向因幫其清理漁船意外死亡的陳某家屬鞠躬道歉。

3月16日,漁船船主黃某僱傭陳某做幫工,讓其清理漁船螺旋槳上的雜物。期間,黃某意外啟動漁船造成陳某不慎死亡。事故發生後的當天下午,黃某與陳某的家屬來到一站式多元解紛工作室申請處理。

在詳細獲悉情況後,調解員僑港鎮水產協會會長吳方權立即聯合銀海法院聘任調解員崔煥忠對該案予以登記受理,並第一時間安撫死者家屬,同時展開調解工作。“我們的要求是賠償150萬元”。現場,陳某的家屬與黃某就賠償的金額產生了爭議。

因雙方意見分歧較大,調解一度陷入僵局。一邊是死者家屬失去親人的悲痛,一邊是黃某的合法權益,調解員們經過分析研判後,站在雙方當事人角度,從情與法的角度展開勸說。“事故的發生讓我們都很傷心,但黃某態度誠懇,且賠償損失,態度積極,雙方還是應該各退一步”調解員吳方權耐心勸說道。

此外,調解員崔煥忠利用自身的專業法律知識,向雙方詳細闡釋了關於人身損害賠償的法律法規,並對賠償項目、數額、標準給予專業指導,提出蘊含情、理、法的意見和建議。

經過連續15個工作日及多達6次面對面調解說理,3月30日上午11時,雙方最終達成和解,並當場簽訂了人民調解協議:由黃某賠償陳某家屬78.5萬元,於簽訂協議之日付58.5萬元,餘下的20萬元在2020年5月1日前付清,另加收2000元利息。當日,黃某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了58.5萬元的賠償款,並向死者家屬誠懇道歉並取得諒解。

“一站式多元解紛工作室把港口作業糾紛解決在港口,避免了矛盾的激發,老百姓的合法權利得到了實實在在的保障,真的非常感謝!”和解後的雙方當事人一致說道。

當日下午,雙方當事人作為申請人向銀海法院遞交司法確認申請書。法院收案後,僅用半小時依法對調解協議審查並作出了司法確認,為調解協議書加了一道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的“保險桿”。

今年以來,銀海法院積極開展“儘可能一次性解決糾紛”活動,以“一站式多元解紛工作室”為抓手,聯動各方紮實推進訴源治理,廣開糾紛解決渠道,一站式解決糾紛,切實把新時代“楓橋經驗”主要精神落到實處。

文章出處:銀海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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