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臨洮縣人民法院 臨洮縣司法局 關於劉丹臨等17名人民陪審員任期屆滿職務自動免職的公告


通知公告|臨洮縣人民法院 臨洮縣司法局 關於劉丹臨等17名人民陪審員任期屆滿職務自動免職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審員培訓、考核、獎懲工作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人民陪審員任期屆滿後職務自動免除。
臨洮縣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26次會議於2015年3月20日依法任命的人民陪審員劉丹臨、陳國華、姜洪俊、李如瑞、吳成蘭、張仁山、杜映東、蔡新林、趙東銘、李柏龍、劉應志、王曉芸、王燕、寧晉謙、劉鳳英、張福林、師軍成等17名同志至2020年3月20日任期已屆滿。上述同志的人民陪審員職務自2020年3月20日自動免除。
現予以公告。

臨洮縣人民法院 臨洮縣司法局
2020年3月31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