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麻某鋼被追訴應無懸念

劉玉霞 廣東泓法刑辯戰隊

廣東泓法刑辯戰隊

——一個有戰鬥力的團隊

放心,麻某鋼被追訴應無懸念

南醫大女大學生被姦殺28年後,嫌犯終於落網。

2月23日晚上,南京警方發佈一則警情通報稱:1992年3月24日,南京市鼓樓區原南京醫學院在校女學生林某被鈍器擊打頭部並實施強姦後,按入窨井中死亡。2020年2月23日凌晨,南京警方將犯罪嫌疑人麻某鋼(男,54歲,原籍江蘇沛縣,南京某公司駕駛員)抓獲。

消息傳來,公眾在慨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告慰被害人及其家屬之際,對該案的追訴時效是否經過、嫌犯麻某鋼是否會被追訴,產生疑問。有人認為該案已過我國最長追訴時效20年;有人認為該案當年已立案,不受追訴時效限制。

根據我國《刑法》、《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按照刑法“從舊兼從輕”的原則,該案發生在1992年,應適用1979年的刑法,而非現行《刑法》,的確已過20年追訴時效

但這並不意味著犯罪嫌疑人麻某鋼就能逍遙法外、不被追訴。

放心,麻某鋼被追訴應無懸念

根據現行《刑法》,該案不受追訴時效限制

首先來看我國《刑法》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

現行《刑法》(2017年)第八十七條 :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南醫大女生被姦殺案,依據刑法規定,屬於法定刑為無期徒刑和死刑的情形,追訴時效最長20年。

現行《刑法》第八十八條:

【追訴期限的延長】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該案案發後,警方立即予以立案,只是限於當年的偵破技術條件,未能抓到犯罪嫌疑人。根據現行《刑法》,只要公安機關立案了,便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網傳疑似嫌疑人麻某鋼指認現場照片(網絡圖片)。

放心,麻某鋼被追訴應無懸念

新舊《刑法》規定不同,該案應從舊兼從輕

但本案發生於1992年。現行《刑法》於1997年公佈實施。根據“從舊兼從輕”的刑法原則,該案應適用當時的《刑法》(1979年)。

1979年《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在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對比上述兩個新舊法條可見,在不受追訴期限的條件上,2017年刑法規定是司法機關已“立案偵查或者受理案件”;1979年刑法規定是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也就是說,1979年《刑法》是要“抓到人”才不受限制;1997年《刑法》是“只要立案”就可不受限制。

1992年案發之後,雖然南京警方已經立案併成立專案組偵查,但一直沒有破案。犯罪嫌疑人沒有抓到,就不可能“採取強制措施”。因此,該案就不能發生“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的後果。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刑法時間效力規定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明確:對於行為人1997年9月30日以前實施的犯罪行為,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行為人逃避偵查或者審判,超過追訴期限或者被害人在追訴期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超過追訴期限的,是否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適用修訂前的刑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

麻某鋼被追訴,應無懸念

既然犯罪嫌疑人麻某鋼當年未被採取強制措施,依據當時的刑法規定,他是不是就可能不被追究刑責、逍遙法外了?

筆者認為:不可能,麻某鋼一定被追訴。

1979年《刑法》第76條第4款規定: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也就是說,即使適用當時的刑法,還有一條兜底條款: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那麼,最高人民檢察院會不會核准呢?

根據最高檢以往核准的超過追訴期限的案例來看,核准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曾層報最高檢核準過一起超過追訴期限的惡性案件,用1979年的刑法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追訴。

1996年3月15日,深圳市寶安塘頭髮生一宗入室搶劫殺人慘案,時任塘頭村某領導的妻子在家中被害身亡,四名嫌疑人中的三人先後受到法律制裁,惟獨一名嫌疑人杳無蹤跡,潛逃長達22年,直到2018年3月8日才被抓獲。

該案進入司法程序後,就遭遇到追訴時效的問題——按照刑法“從舊兼從輕”原則,該案應適用1979年的刑法。

辦案檢察官認為,該案作案手段殘忍,性質惡劣,如果因為嫌疑人的逃避偵查行為而使得其逃脫法律的制裁,不符合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義。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於是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予以追訴。

經最高檢核準同意,2018年12月,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對這名嫌疑人依法提起了公訴。

綜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及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的案例來看,強姦、殺害南醫大女大學生案,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殘忍,社會影響巨大,麻某鋼被追訴的可能性,可以說沒有懸念。

廣東泓法刑辯戰隊——一個有戰鬥力的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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